关于报送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19.05.2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关于报送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函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贵办《关于认真办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代表建议的通知》要求,现将《关于强化五家渠市周边区域环境同防同治工作的建议》(第221号[环境与资源保护类])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突出责任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州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明确《关于强化五家渠市周边区域环境同防同治工作的建议》由我局牵头,昌吉市人民政府,州交通运输局、住建局配合办理。我局坚决贯彻自治州工作部署,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迅速成立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其他责任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建议办理工作。实行建议办理工作领导负责制,明确主要领导为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行周汇总月报告制度,每月向州人民政府上报办理进度。组织昌吉市、州交通运输局、州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会商确定各自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研究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突出沟通协调,力求办理工作实效

我局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主动对接,迅速行动,2月23日,会同昌吉市政府组织环保局、城建局、街道办事处与五家渠市人大代表进行了见面咨询,并就所反映问题进行了实地踏察,形成了初步工作方案。次日召开会商讨论会,对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充分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后,制定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方案》。方案按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的原则,将人大代表建议分为三项重点整改任务,九项具体落实措施,切实做到了分工具体,责任到人,为高质量办好代表建议奠定了坚实基础。5月13日,邀请人大代表召开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向人大代表作了办理情况说明,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推动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5月14日,再次邀请人大代表李万学同志(马俊、陈为民人大代表电话邀请当日未能参加),会同州住建局、五家渠市及其相关直属部门实地查看建议落实情况,并召开现场座谈会共同研究相融区域内构建联建联管工作长效机制事宜,取得良好成效。通过各种形式沟通协调,各责任单位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做到了与人大代表充分交换意见,切实加快了工作效率,突出了办理实效,真正体现了对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负责。

三、突出跟进落实,确保办理工作质量

(一)反馈问题1:昌吉市与五家渠毗邻的昌吉市六工镇沙梁子村、下三工村、滨湖乡等,无统一规划,村民私自开发建设的无序开发、大搞土建、大兴土木,未采取任何防治措施,施工车辆带泥上路、建筑垃圾乱堆乱放,且建筑工地、道路运输扬尘大。加之村民的不良生活习惯,区域环境卫生极差。特别是4月-10月夜间的天空弥漫着扬尘,对五家渠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特别大。

办理措施:

1.依法依规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严查私自开发建设、无序开发、大搞土建、大兴土木等违法行为。一是加大对六工镇沙梁子村、下三工村、滨湖镇永红村、下泉子村等村庄规划编制的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兵地的推动工作,突出互补效应,打破区域和行政隶属界限,以资源优化配置为目标,共同打造区域经济发展的整体优势,形成资源共享、产业联动、结构优化、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二是积极与兵团第六师沟通对接,确保拟建项目与五家渠市体系规划相协调。三六工镇下三工村昌五路两侧的176个商铺是否办理合法规划用地手续进行核实,根据核实情况依法依规处理。

2.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解决昌吉市辖区范围内道路运输扬尘大的问题。一是2019年2-5月,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乡村道路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联合查处运输过程中未密闭运输、污染路面、抛洒滴漏、不按规定时段、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5起,处罚金3万余元。二是制定《昌吉市农村公路建设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建立长效联动联管机制,多措并举深入抓好道路扬尘治理工作,确保扬尘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道路管护,及时处理影响行车安全的坑槽、车辙等路面病害,整修路肩边坡,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公路巡查工作,对公路沿线标志、标牌、警示桩进行修复完善,对弯道、危险路段增设警示标志,确保路容亮丽、功能完善、平安舒畅、作业规范,为司乘人员提供一个安全、畅通、整洁的通行环境。四是加大对昌滨路施工现场管理监控力度,对涉路施工工程,要求快进快出、当天完成,施工期间进行喷水除尘,扬尘材料必须全面覆盖,运输易漂浮、易撒落物料的车辆必须做好覆盖,确保道路运输环境整洁。

3.对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私倒生活垃圾等行为进行调查核实,会同五家渠市人民政府对五昌两地乱倒垃圾污物的有关人员进行依法处理,严肃清理整治。一是加强对滨湖镇下泉子村下泉子砖厂的日常监管,在废弃的下泉子砖厂四周加装隔离网,对砖厂东侧附近(昌吉市辖区内)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在砖厂裸露处种植草坪复绿防止扬尘。不断加大巡查力度,严查私拉乱倒垃圾行为。二是对永红村五联砖厂建筑垃圾及时进行覆盖清理,沿甘莫公路加装隔离网,有效防止甘莫公路北侧五家渠市102团工业聚集区内的工业企业偷倒固废垃圾。三是运输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建立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信息管理平台,收录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牌号、车主司机和地址等基础信息,实现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网格化管理和监管。

4.集中整治与五家渠市相邻区域乡村卫生环境问题,建立区域环境卫生保洁长效联合管控工作机制,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一是结合春季义务植树向滨湖镇永红村、下泉子村下达了植树造林指标,已完成树田整理和造林230亩,有效防止了扬尘和风沙。二是结合千万工程,对滨湖镇下泉子村、永红村,六工镇沙梁子村、下三工村居民点内脏乱差等情况进行集中整治,对未硬化道路积极争取项目支持进行硬化,昌滨路121线将于今年10月建成投运。三是对相融区域环境卫生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州住建局印发了《昌吉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昌州农居〔2019〕3号),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了具体依据。昌吉市购置11个垃圾箱专门用于收集六工镇下三工村与五家渠交界处商户产生的生活垃圾,并安排专人负责该区域环境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四是积极推动六工镇与昌吉市环卫局签订协议,将生活垃圾全部转运至昌吉市生活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五是加大新能源车辆推广,提倡群众绿色出行。昌吉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达86辆,其中昌吉市至五家渠市18辆城市客运公交车已全部升级为新能源公交车。

办理结果:

昌吉市与五家渠市毗邻区域无序开发、大搞土建、大兴土木、乱倒垃圾等违法行为得到大幅度遏制,城市、乡村道路路面环境有效改善,安防措施不断完善,车辆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控尘”措施进一步落实,有效解决了建筑工地、道路运输扬尘问题,村民主动维护环境的意识不断增强,区域环境卫生整体水平显著提升。经征询意见,人大代表对此建议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二)反馈问题2:乌五公路以北上渔场至头屯河大桥区域分布着30余家各类小型加工、制造企业。该区域无集中供热、无废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且均在青格达湖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区域内生产、生活用热仍采用燃煤方式;生产经营、生活产生的废水、生活垃圾等对区域大气、水环境质量,特别是对青格达自然保护区影响较大。

办理措施:

1.按照五家渠市制定的《中央环保督察第八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积极配合五家渠市人民政府,分批分期推进青格达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的环境整治问题。五家渠市提出当前最为迫切的问题是拆除青格达湖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的14栋违章建筑,此问题也是环保部西北督察局目前督办的工作。经查,此14栋违章建筑最早于2005年由六工镇沙梁子村对外承包,合同到期后,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报六工镇政府批准,2011年4月20日,沙梁子村村委会与周红燕(昌吉市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面积100亩,承包年限30年,承包费为100万元),后周红燕又转租他人,造成在此地块违章建筑的事实。昌吉市政府组织相关单位积极配合五家渠市,已对此14栋违章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

2.在乌五公路以北上渔场至头屯河大桥区域内企业搬迁完成前,妥善协调处理该区域生活废水及生活垃圾清运工作。一是乌五公路以北上渔场现地名为沙梁子工业集聚区,现有工业企业20家,生活废水均建有沉淀池,由沙梁子村村委会负责定期拉运。二是沙梁子工业集聚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配有垃圾箱,集中收集后交由昌吉市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填埋。

3.排查乌五公路以北上渔场至头屯河大桥区域内“散乱污”企业,形成“散乱污”企业名单。六工镇沙梁子村工业集聚区现有建成企业20家。按行业分类:塑料制品和PE管材生产企业9家;水泥制品企业4家;彩钢及金属制品加工企业2家;保温材料制品加工厂3家;钉丝金属制品厂1家;重钙粉生产企业1家。经核查,20家企业均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其中7家企业已取得安评和环评手续,其余13家企业未办理相关手续并处于停产整治状态。目前,昌吉市政府正在督促企业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并对无法补办手续的进行搬迁取缔,后期将进一步加强该工业集聚区日常监管,确保定期规范拉运处置。

办理结果:

乌五公路以北上渔场至头屯河大桥区域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已得到有效处理,周边环境质量有效改善。正在组织对区域内手续不全企业进行搬迁或依法取缔。青格达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14栋违章建筑已拆除,其他各项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经征询意见,人大代表对此建议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三)反馈问题3:由于历史原因,五家渠市建成区内还分布着隶属于昌吉市的生产企业,如新疆森谱饲料有限公司,为一家生产饲料的企业,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也是五家渠市民投诉频率较高的环境问题。

办理措施:

积极协调五家渠市共同制定交融区域综合整治方案。经核查,新疆森谱饲料有限责任公司原隶属于五家渠市粮食局下属单位,经昌吉泰昆饲料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后运营至今。2018年6月16日,昌吉市依法向新疆森谱饲料有限责任公司熟化冷却工段废气下达了《昌吉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昌市环责改字(2018)3-62号。2018年6月18日,该公司投资27万元完成熟化冷却工段废气治理改造,7月11日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新疆绿洁格瑞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固定源废气进行了监测,主要污染物硫化氢未检出、氨排放速率0.14kgh、臭气排放浓度2000(无纲量),监测结果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一是2018年6月,该公司在废气治理改造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生产车间二楼原料区气味收集,投资18万元新增臭氧发生机1台,用于调整浓度大小,由2个点位扩大为8个点位平均分布于塔内,保证含臭氧气体与输送气体充分混合后高空排放。二是调整小猪饲料生产工艺,香味素作为小猪诱食剂,在2018年8月25日以后未再添加使用。截止2019年2月,该厂废气经二次整改和生产工艺调整后未接到五家渠市居民投诉。

办理结果:

新疆森谱饲料有限公司已调整工艺,并改进废气治理设施,增购了相关处理设备,经整改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明显减少,市民投诉频率大大降低。经征询意见,人大代表对此建议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此外,因新疆森谱饲料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核发单位为五家渠市工商管理局,按照“谁发证、谁管理”的原则,应由五家渠市进行监督管理。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州党委、人民政府相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昌吉州推进“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积极与五家渠市就改善相融区域内环境卫生,农村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工业企业大气治理等方面构建大气污染同防同治联合监管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控煤、控污、控尘、控车”措施,共同跟进建议办理成效并长期保持,确保各项工作落在实处,为持续改善相融区域空气环境质量,促进兵地经济高质量融合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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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函
发布日期: 2019-05-22 18:47:00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关于报送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函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贵办《关于认真办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代表建议的通知》要求,现将《关于强化五家渠市周边区域环境同防同治工作的建议》(第221号[环境与资源保护类])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突出责任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州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明确《关于强化五家渠市周边区域环境同防同治工作的建议》由我局牵头,昌吉市人民政府,州交通运输局、住建局配合办理。我局坚决贯彻自治州工作部署,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迅速成立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其他责任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建议办理工作。实行建议办理工作领导负责制,明确主要领导为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行周汇总月报告制度,每月向州人民政府上报办理进度。组织昌吉市、州交通运输局、州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会商确定各自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研究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突出沟通协调,力求办理工作实效

我局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主动对接,迅速行动,2月23日,会同昌吉市政府组织环保局、城建局、街道办事处与五家渠市人大代表进行了见面咨询,并就所反映问题进行了实地踏察,形成了初步工作方案。次日召开会商讨论会,对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充分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后,制定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方案》。方案按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的原则,将人大代表建议分为三项重点整改任务,九项具体落实措施,切实做到了分工具体,责任到人,为高质量办好代表建议奠定了坚实基础。5月13日,邀请人大代表召开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向人大代表作了办理情况说明,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推动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5月14日,再次邀请人大代表李万学同志(马俊、陈为民人大代表电话邀请当日未能参加),会同州住建局、五家渠市及其相关直属部门实地查看建议落实情况,并召开现场座谈会共同研究相融区域内构建联建联管工作长效机制事宜,取得良好成效。通过各种形式沟通协调,各责任单位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做到了与人大代表充分交换意见,切实加快了工作效率,突出了办理实效,真正体现了对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负责。

三、突出跟进落实,确保办理工作质量

(一)反馈问题1:昌吉市与五家渠毗邻的昌吉市六工镇沙梁子村、下三工村、滨湖乡等,无统一规划,村民私自开发建设的无序开发、大搞土建、大兴土木,未采取任何防治措施,施工车辆带泥上路、建筑垃圾乱堆乱放,且建筑工地、道路运输扬尘大。加之村民的不良生活习惯,区域环境卫生极差。特别是4月-10月夜间的天空弥漫着扬尘,对五家渠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特别大。

办理措施:

1.依法依规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严查私自开发建设、无序开发、大搞土建、大兴土木等违法行为。一是加大对六工镇沙梁子村、下三工村、滨湖镇永红村、下泉子村等村庄规划编制的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兵地的推动工作,突出互补效应,打破区域和行政隶属界限,以资源优化配置为目标,共同打造区域经济发展的整体优势,形成资源共享、产业联动、结构优化、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二是积极与兵团第六师沟通对接,确保拟建项目与五家渠市体系规划相协调。三六工镇下三工村昌五路两侧的176个商铺是否办理合法规划用地手续进行核实,根据核实情况依法依规处理。

2.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解决昌吉市辖区范围内道路运输扬尘大的问题。一是2019年2-5月,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乡村道路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联合查处运输过程中未密闭运输、污染路面、抛洒滴漏、不按规定时段、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5起,处罚金3万余元。二是制定《昌吉市农村公路建设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建立长效联动联管机制,多措并举深入抓好道路扬尘治理工作,确保扬尘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道路管护,及时处理影响行车安全的坑槽、车辙等路面病害,整修路肩边坡,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公路巡查工作,对公路沿线标志、标牌、警示桩进行修复完善,对弯道、危险路段增设警示标志,确保路容亮丽、功能完善、平安舒畅、作业规范,为司乘人员提供一个安全、畅通、整洁的通行环境。四是加大对昌滨路施工现场管理监控力度,对涉路施工工程,要求快进快出、当天完成,施工期间进行喷水除尘,扬尘材料必须全面覆盖,运输易漂浮、易撒落物料的车辆必须做好覆盖,确保道路运输环境整洁。

3.对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私倒生活垃圾等行为进行调查核实,会同五家渠市人民政府对五昌两地乱倒垃圾污物的有关人员进行依法处理,严肃清理整治。一是加强对滨湖镇下泉子村下泉子砖厂的日常监管,在废弃的下泉子砖厂四周加装隔离网,对砖厂东侧附近(昌吉市辖区内)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在砖厂裸露处种植草坪复绿防止扬尘。不断加大巡查力度,严查私拉乱倒垃圾行为。二是对永红村五联砖厂建筑垃圾及时进行覆盖清理,沿甘莫公路加装隔离网,有效防止甘莫公路北侧五家渠市102团工业聚集区内的工业企业偷倒固废垃圾。三是运输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建立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信息管理平台,收录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牌号、车主司机和地址等基础信息,实现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网格化管理和监管。

4.集中整治与五家渠市相邻区域乡村卫生环境问题,建立区域环境卫生保洁长效联合管控工作机制,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一是结合春季义务植树向滨湖镇永红村、下泉子村下达了植树造林指标,已完成树田整理和造林230亩,有效防止了扬尘和风沙。二是结合千万工程,对滨湖镇下泉子村、永红村,六工镇沙梁子村、下三工村居民点内脏乱差等情况进行集中整治,对未硬化道路积极争取项目支持进行硬化,昌滨路121线将于今年10月建成投运。三是对相融区域环境卫生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州住建局印发了《昌吉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昌州农居〔2019〕3号),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了具体依据。昌吉市购置11个垃圾箱专门用于收集六工镇下三工村与五家渠交界处商户产生的生活垃圾,并安排专人负责该区域环境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四是积极推动六工镇与昌吉市环卫局签订协议,将生活垃圾全部转运至昌吉市生活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五是加大新能源车辆推广,提倡群众绿色出行。昌吉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达86辆,其中昌吉市至五家渠市18辆城市客运公交车已全部升级为新能源公交车。

办理结果:

昌吉市与五家渠市毗邻区域无序开发、大搞土建、大兴土木、乱倒垃圾等违法行为得到大幅度遏制,城市、乡村道路路面环境有效改善,安防措施不断完善,车辆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控尘”措施进一步落实,有效解决了建筑工地、道路运输扬尘问题,村民主动维护环境的意识不断增强,区域环境卫生整体水平显著提升。经征询意见,人大代表对此建议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二)反馈问题2:乌五公路以北上渔场至头屯河大桥区域分布着30余家各类小型加工、制造企业。该区域无集中供热、无废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且均在青格达湖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区域内生产、生活用热仍采用燃煤方式;生产经营、生活产生的废水、生活垃圾等对区域大气、水环境质量,特别是对青格达自然保护区影响较大。

办理措施:

1.按照五家渠市制定的《中央环保督察第八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积极配合五家渠市人民政府,分批分期推进青格达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的环境整治问题。五家渠市提出当前最为迫切的问题是拆除青格达湖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的14栋违章建筑,此问题也是环保部西北督察局目前督办的工作。经查,此14栋违章建筑最早于2005年由六工镇沙梁子村对外承包,合同到期后,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报六工镇政府批准,2011年4月20日,沙梁子村村委会与周红燕(昌吉市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面积100亩,承包年限30年,承包费为100万元),后周红燕又转租他人,造成在此地块违章建筑的事实。昌吉市政府组织相关单位积极配合五家渠市,已对此14栋违章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

2.在乌五公路以北上渔场至头屯河大桥区域内企业搬迁完成前,妥善协调处理该区域生活废水及生活垃圾清运工作。一是乌五公路以北上渔场现地名为沙梁子工业集聚区,现有工业企业20家,生活废水均建有沉淀池,由沙梁子村村委会负责定期拉运。二是沙梁子工业集聚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配有垃圾箱,集中收集后交由昌吉市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填埋。

3.排查乌五公路以北上渔场至头屯河大桥区域内“散乱污”企业,形成“散乱污”企业名单。六工镇沙梁子村工业集聚区现有建成企业20家。按行业分类:塑料制品和PE管材生产企业9家;水泥制品企业4家;彩钢及金属制品加工企业2家;保温材料制品加工厂3家;钉丝金属制品厂1家;重钙粉生产企业1家。经核查,20家企业均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其中7家企业已取得安评和环评手续,其余13家企业未办理相关手续并处于停产整治状态。目前,昌吉市政府正在督促企业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并对无法补办手续的进行搬迁取缔,后期将进一步加强该工业集聚区日常监管,确保定期规范拉运处置。

办理结果:

乌五公路以北上渔场至头屯河大桥区域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已得到有效处理,周边环境质量有效改善。正在组织对区域内手续不全企业进行搬迁或依法取缔。青格达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14栋违章建筑已拆除,其他各项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经征询意见,人大代表对此建议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三)反馈问题3:由于历史原因,五家渠市建成区内还分布着隶属于昌吉市的生产企业,如新疆森谱饲料有限公司,为一家生产饲料的企业,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也是五家渠市民投诉频率较高的环境问题。

办理措施:

积极协调五家渠市共同制定交融区域综合整治方案。经核查,新疆森谱饲料有限责任公司原隶属于五家渠市粮食局下属单位,经昌吉泰昆饲料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后运营至今。2018年6月16日,昌吉市依法向新疆森谱饲料有限责任公司熟化冷却工段废气下达了《昌吉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昌市环责改字(2018)3-62号。2018年6月18日,该公司投资27万元完成熟化冷却工段废气治理改造,7月11日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新疆绿洁格瑞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固定源废气进行了监测,主要污染物硫化氢未检出、氨排放速率0.14kgh、臭气排放浓度2000(无纲量),监测结果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一是2018年6月,该公司在废气治理改造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生产车间二楼原料区气味收集,投资18万元新增臭氧发生机1台,用于调整浓度大小,由2个点位扩大为8个点位平均分布于塔内,保证含臭氧气体与输送气体充分混合后高空排放。二是调整小猪饲料生产工艺,香味素作为小猪诱食剂,在2018年8月25日以后未再添加使用。截止2019年2月,该厂废气经二次整改和生产工艺调整后未接到五家渠市居民投诉。

办理结果:

新疆森谱饲料有限公司已调整工艺,并改进废气治理设施,增购了相关处理设备,经整改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明显减少,市民投诉频率大大降低。经征询意见,人大代表对此建议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此外,因新疆森谱饲料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核发单位为五家渠市工商管理局,按照“谁发证、谁管理”的原则,应由五家渠市进行监督管理。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州党委、人民政府相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昌吉州推进“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积极与五家渠市就改善相融区域内环境卫生,农村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工业企业大气治理等方面构建大气污染同防同治联合监管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控煤、控污、控尘、控车”措施,共同跟进建议办理成效并长期保持,确保各项工作落在实处,为持续改善相融区域空气环境质量,促进兵地经济高质量融合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