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工交财贸类1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5.1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马巨明、李红等两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公交财贸类14号《关于实施物业管理考核工作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住建行业的关心和支持,经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行业监管,落实考核制度

2018年7月,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结合国务院对《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及自治州物业服务管理的实际,制定了《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县市严格落实修订后的内容,高度重视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工作,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以广大市民满意为出发点,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为核心,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管理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营造安全、舒适、和谐的宜居环境。同时要求各县市(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活动,加强行业制度建设,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制度,联合社区和业主委员会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加强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督考核力度,全面了解各小区物业服务项目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确保物业服务项目落实到位。

二、结合存在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我们制定了《自治州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刘强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中容易发生的14种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和排查治理,准备通过物业服务专项整治,发挥物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作用,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增强物业企业服务意识,融洽业主与物业企业关系,并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治理、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依法查处物业服务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物业企业自身建设、物业服务行为明显规范,物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业主违法违约行为、物业服务纠纷明显减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推动全州物业服务取得明显提升。

三、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目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制定了《昌吉州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下一步将印发各县市进行落实,届时将建立各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档案,把不讲诚信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建立守信企业激励机制、失信企业惩戒机制和严重失信企业淘汰机制,保持昌吉州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昌吉州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给予我们的工作关心与支持。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515

联系单位: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展选 电话:2355342

网站支持IPv6
当前页面: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大建议
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工交财贸类1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9-05-16 17:43:50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马巨明、李红等两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公交财贸类14号《关于实施物业管理考核工作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住建行业的关心和支持,经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行业监管,落实考核制度

2018年7月,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结合国务院对《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及自治州物业服务管理的实际,制定了《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县市严格落实修订后的内容,高度重视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工作,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以广大市民满意为出发点,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为核心,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管理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营造安全、舒适、和谐的宜居环境。同时要求各县市(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活动,加强行业制度建设,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制度,联合社区和业主委员会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加强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督考核力度,全面了解各小区物业服务项目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确保物业服务项目落实到位。

二、结合存在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我们制定了《自治州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刘强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中容易发生的14种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和排查治理,准备通过物业服务专项整治,发挥物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作用,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增强物业企业服务意识,融洽业主与物业企业关系,并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治理、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依法查处物业服务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物业企业自身建设、物业服务行为明显规范,物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业主违法违约行为、物业服务纠纷明显减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推动全州物业服务取得明显提升。

三、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目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制定了《昌吉州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下一步将印发各县市进行落实,届时将建立各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档案,把不讲诚信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建立守信企业激励机制、失信企业惩戒机制和严重失信企业淘汰机制,保持昌吉州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昌吉州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给予我们的工作关心与支持。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515

联系单位: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展选 电话:2355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