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人社局关于做好人大建议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3.0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交办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 批评 意见的通知》(昌州人常发〔2019〕2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成立州人社局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及责任分工如下:

组 长:俞忠山 州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党组书记

马长江 州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新军 州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哲 州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军 州社会保险管理局党总支书记

范江华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夏 静 州人社局办公室副主任

刘 彬 州人社局就业促进科科长

朱 敏 州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科长、人力

资源开发管理科负责人

蒋佳彤 州人社局养老保险科负责人

蔡小华 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人

张 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高层次人

才服务科副科长

赵志超 州人社局办公室科员

二、责任分工

1.关于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技能培训的建议(劳动人事类2号)

承办单位:州人社局

责任领导:刘新军

责任科室:职业能力建设科

责 任 人:马志坚

工作措施:关于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技能培训的建议,对接各县征迁班公室,建立被征地农民培训意愿台账,针对培训意愿,主动对接,安排适合就业的培训工种,完成培训。

完成时限:6月

2.关于要求解决木垒县博斯坦乡部分牧民群众缴纳国营牧场统筹金的建议(劳动人事类3号)

责任单位:州人社局

责任领导:刘新军、张军

责任科室:养老保险科,州社保局

责 任 人:蒋佳彤

工作措施:(1)调查木垒县博斯坦乡部分牧民群众缴纳养老保险金实际情况。

(2)形成书面材料上报自治区人社厅进一步解决。

完成时限:6月

3.关于加大农村青年创业扶持力度的建议(工交财贸类6号)

责任单位:州人社局、金融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领导:刘新军

责任科室:就业促进科

责 任 人:刘彬

工作措施: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力度,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助力农村创业青年实现创业。

完成时限:6月

4.关于解决奇台县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短缺问题的议案(科教文卫类16号)

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领导:李哲

责任科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责 任 人:蔡小华

工作措施:实施岗位设置向县乡(镇)基层倾斜等政策,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中级岗位设置比例,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加强公开招聘政策倾斜力度,允许乡镇卫生院设置一定数量招聘职位,定向招聘取得医师资质的村医;允许乡镇卫生院通过考核招聘方式招聘本科以上学历人才。

5.关于对昌吉州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政策倾斜和优惠的建议(其它类1号)

责任单位:州党委组织部、人社局

责任领导:李哲

责任科室: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科

责 任 人:朱敏、张良

工作措施:新创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分别享受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每引进1名博士,享受每年2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

完成时限:6月

6.关于全民体检资金筹集渠道的相关文件由相关部门联合发文的建议(科教文卫类3号)

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人社局、财政局

责任领导:张军

责任科室:州社保局

责 任 人:杨雷

工作措施:(1)起草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运行分析报告,对2018年基金状况进行科学合理评估,根据评估报告形成意见。

(2)提请参加健康体检资金筹集会议,按照要求按时筹集社保承担的资金。

完成时限:4月

7.关于加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和引进力度的建议(劳科教文卫类4号)

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人社局

责任领导:李哲

责任科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责 任 人:蔡小华

工作措施: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和引进力度,引导鼓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适当放宽招聘条件,扩大选才范围;允许乡镇卫生院设置一定数量招聘职位,定向招聘取得医师资质的村医;允许乡镇卫生院通过考核招聘方式招聘人才。

8.关于加大医疗人才引进力度的建议(科教文卫类7号)

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人社局

责任领导:李哲

责任科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责 任 人:蔡小华

工作措施: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允许乡镇卫生院设置一定数量招聘职位,定向招聘取得医师资质的村医;允许乡镇卫生院通过考核招聘方式招聘人才。

三、办理程序

(一)2月28日前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办理工作,确定任务目标、主要举措、保障机制,明确办理责任人、办理时限。

(二)3月6日前形成办理方案,明确实施步骤、责任科室、责任人及完成时限。

(三)4月30日前完成调研和初步回复意见,责任领导签字后报局办公室。

(四)5月7日前办公室整理回复意见报局长审签,5月15日前完成正式回复意见和办理情况报告提交州人大常委会审议。

四、办理要求

一、提高办理工作质量。进一步认真总结办理工作经验,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对代表提出的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该解决并且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不折不扣予以解决;对符合法律、政策但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列入计划,积极创造条件予以解决,并将计划及实施情况及时向代表反馈;对所提问题不符合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目前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认真依照有关法律、政策要求,实事求是地向代表作出解释和说明,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广泛征求意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办理并答复代表;对一些政策性强、难度大或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先行当面向代表解释清楚不能解决的原因,取得谅解,再作正式函复。

二、推进联合办案机制。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和邀请代表参加调研等方式,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和方法,努力提高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要分别答复各位代表;对综合性强的建议,需两个或多个部门联合承办的,联合承办单位都是主办单位,主要领导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办理,相互协商,不得推诿扯皮,联合承办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代表的主要诉求共同办理、共同解决问题,并形成统一的答复函,共同面见代表,坚决杜绝不研究、不沟通,各自为政自行答复。各承办单位要在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办理的建议答复,提升办理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加强政策解读和正面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规范答复内容格式。按规定统一的格式和要求出具答复函,内容要客观全面,解决意见明确具体,落实措施切实可行,文字精炼,语气谦和,函件规范统一,由单位领导签发,加盖承办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电话。建议的办理结果要严格分类,并在答复函指定位置标明办理结果的类别,即: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为A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承诺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为B类;所提问题因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或需解释说明的为C类;所提问题因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或需要向上级反映或留作参考的为D类。对答复函列入B类的建议、提案,年内承办科室(单位)要将落实和办理结果向代表及州政府办公室、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委员会进行二次反馈。反馈意见表要严格按照格式规范填写。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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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人社局关于做好人大建议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9-03-04 18:20:51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根据《关于交办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 批评 意见的通知》(昌州人常发〔2019〕2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成立州人社局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及责任分工如下:

组 长:俞忠山 州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党组书记

马长江 州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新军 州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哲 州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军 州社会保险管理局党总支书记

范江华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夏 静 州人社局办公室副主任

刘 彬 州人社局就业促进科科长

朱 敏 州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科长、人力

资源开发管理科负责人

蒋佳彤 州人社局养老保险科负责人

蔡小华 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人

张 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高层次人

才服务科副科长

赵志超 州人社局办公室科员

二、责任分工

1.关于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技能培训的建议(劳动人事类2号)

承办单位:州人社局

责任领导:刘新军

责任科室:职业能力建设科

责 任 人:马志坚

工作措施:关于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技能培训的建议,对接各县征迁班公室,建立被征地农民培训意愿台账,针对培训意愿,主动对接,安排适合就业的培训工种,完成培训。

完成时限:6月

2.关于要求解决木垒县博斯坦乡部分牧民群众缴纳国营牧场统筹金的建议(劳动人事类3号)

责任单位:州人社局

责任领导:刘新军、张军

责任科室:养老保险科,州社保局

责 任 人:蒋佳彤

工作措施:(1)调查木垒县博斯坦乡部分牧民群众缴纳养老保险金实际情况。

(2)形成书面材料上报自治区人社厅进一步解决。

完成时限:6月

3.关于加大农村青年创业扶持力度的建议(工交财贸类6号)

责任单位:州人社局、金融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领导:刘新军

责任科室:就业促进科

责 任 人:刘彬

工作措施: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力度,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助力农村创业青年实现创业。

完成时限:6月

4.关于解决奇台县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短缺问题的议案(科教文卫类16号)

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领导:李哲

责任科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责 任 人:蔡小华

工作措施:实施岗位设置向县乡(镇)基层倾斜等政策,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中级岗位设置比例,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加强公开招聘政策倾斜力度,允许乡镇卫生院设置一定数量招聘职位,定向招聘取得医师资质的村医;允许乡镇卫生院通过考核招聘方式招聘本科以上学历人才。

5.关于对昌吉州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政策倾斜和优惠的建议(其它类1号)

责任单位:州党委组织部、人社局

责任领导:李哲

责任科室: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科

责 任 人:朱敏、张良

工作措施:新创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分别享受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每引进1名博士,享受每年2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

完成时限:6月

6.关于全民体检资金筹集渠道的相关文件由相关部门联合发文的建议(科教文卫类3号)

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人社局、财政局

责任领导:张军

责任科室:州社保局

责 任 人:杨雷

工作措施:(1)起草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运行分析报告,对2018年基金状况进行科学合理评估,根据评估报告形成意见。

(2)提请参加健康体检资金筹集会议,按照要求按时筹集社保承担的资金。

完成时限:4月

7.关于加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和引进力度的建议(劳科教文卫类4号)

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人社局

责任领导:李哲

责任科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责 任 人:蔡小华

工作措施: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和引进力度,引导鼓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适当放宽招聘条件,扩大选才范围;允许乡镇卫生院设置一定数量招聘职位,定向招聘取得医师资质的村医;允许乡镇卫生院通过考核招聘方式招聘人才。

8.关于加大医疗人才引进力度的建议(科教文卫类7号)

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人社局

责任领导:李哲

责任科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责 任 人:蔡小华

工作措施: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允许乡镇卫生院设置一定数量招聘职位,定向招聘取得医师资质的村医;允许乡镇卫生院通过考核招聘方式招聘人才。

三、办理程序

(一)2月28日前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办理工作,确定任务目标、主要举措、保障机制,明确办理责任人、办理时限。

(二)3月6日前形成办理方案,明确实施步骤、责任科室、责任人及完成时限。

(三)4月30日前完成调研和初步回复意见,责任领导签字后报局办公室。

(四)5月7日前办公室整理回复意见报局长审签,5月15日前完成正式回复意见和办理情况报告提交州人大常委会审议。

四、办理要求

一、提高办理工作质量。进一步认真总结办理工作经验,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对代表提出的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该解决并且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不折不扣予以解决;对符合法律、政策但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列入计划,积极创造条件予以解决,并将计划及实施情况及时向代表反馈;对所提问题不符合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目前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认真依照有关法律、政策要求,实事求是地向代表作出解释和说明,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广泛征求意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办理并答复代表;对一些政策性强、难度大或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先行当面向代表解释清楚不能解决的原因,取得谅解,再作正式函复。

二、推进联合办案机制。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和邀请代表参加调研等方式,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和方法,努力提高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要分别答复各位代表;对综合性强的建议,需两个或多个部门联合承办的,联合承办单位都是主办单位,主要领导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办理,相互协商,不得推诿扯皮,联合承办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代表的主要诉求共同办理、共同解决问题,并形成统一的答复函,共同面见代表,坚决杜绝不研究、不沟通,各自为政自行答复。各承办单位要在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办理的建议答复,提升办理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加强政策解读和正面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规范答复内容格式。按规定统一的格式和要求出具答复函,内容要客观全面,解决意见明确具体,落实措施切实可行,文字精炼,语气谦和,函件规范统一,由单位领导签发,加盖承办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电话。建议的办理结果要严格分类,并在答复函指定位置标明办理结果的类别,即: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为A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承诺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为B类;所提问题因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或需解释说明的为C类;所提问题因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或需要向上级反映或留作参考的为D类。对答复函列入B类的建议、提案,年内承办科室(单位)要将落实和办理结果向代表及州政府办公室、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委员会进行二次反馈。反馈意见表要严格按照格式规范填写。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