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做好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根据州人大《关于交办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通知》昌州人常发〔2019〕2号文件要求,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为确保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到位,责任落实,昌吉州交通运输局成立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向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高春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晓旭副县级干部
成员:局综合计划科、公路科相关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综合计划科科长林东明同志兼任,具体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
二、严格办理程序
(一)召开代表建议专题会议。(3月10日)
召开州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办理工作,确定目标任务、主要举措、保障机制,明确办理责任人、办理时限。邀请州人大常委会财经委负责同志研究讨论制定办理工作方案。
(二)做好提议办理及答复工作。(3月10日—5月25日)
主动与提议代表联系,征求代表意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办理并答复代表、委员;局主要负责人要面见代表,亲自与代表对接沟通,办理结果要书面答复代表。书面答复函应当由局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注明联系人和电话,并附代表反馈意见表。代表收到答复函后根据办理情况在代表反馈意见表上填写反馈意见并签名。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要当主动与代表联系,听取代表意见,在1个月内重新办结并答复。代表建议的书面答复函及代表签名的反馈意见表,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分数报送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代表人士工作委员会。
三、强化主要举措
(一)关于重新启动西部南山伴行公路的建议。
建议重点:南部伴行公路作为联通我州西三县牧区乡镇的一条主要道路,对促进我州牧区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带动牧民增收致富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建议继续启动南部伴行公路项目并加快工程进度争取早日完工。
目标任务:全面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确定项目建设模式,争取项目年内开工建设
主要举措:1.成立《自治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领导,办理部门,责任到人。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2.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3.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完成《公路收费评估报告》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公路建设项目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获得收费公路收费权。
4.协调昌吉市、呼图壁县落实项目资金及项目征地拆迁等工作。
办理时限:5月25日
办理责任人:李向东
承办科室:局综合计划科、公路科
联络员:林东明
(二)关于加强奇台县农村公路建设的建议。
建议重点:建议自治州协调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奇台县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力度,对奇台县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资金给予全额投资。
目标任务:完成农村公路161km农村公路项目
主要举措:1.下达奇台县2019年161km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2.完成重要农村公路图纸审查及批复工作。
3.指导奇台县农村公路招投标、项目建设管理、质量监督等工作。
4.积极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对接,争取更多农村公路上级补助资金。
办理时限:5月25日
办理责任人:李向东
承办科室:局综合计划科、公路科
联络员:林东明
(三)关于启动“天山百里丹霞”景区规划建设的建议。(配合办理)
承办科室:局综合计划科、公路科
建议重点:建议启动“天山百里丹霞”景区规划建设
目标任务:配合完成“天山百里丹霞”景区路网建设,将S101线公路改建工程(昌吉段)项目纳入“天山百里丹霞”景区规划。并启动项目前期研究工作。
主要举措:1.完成S101线公路改建工程(昌吉段)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积极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对接,争取将S101项目纳入自治区国省干线公路规划,早日开工建设。
办理时限:5月25日
办理责任人:李向东
承办科室:局综合计划科、公路科
联络员:林东明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承办科室和个人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做好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要突出做好办理前、办理过程和回访答复三个环节中与代表的沟通和协商工作,充分尊重代表。态度诚恳,方法灵活,对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难题要列入计划,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对因客观条件限制而无法解决的难题,要立即向代表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取得谅解,尽最大努力让代表满意。
(二)加强检查督促。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检查督导力度,按时通报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检查承办科室办理落实情况,积极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建议定期办结。
(三)严格材料报送。要及时邀请州人大常委会财经委负责同志研究讨论制定办理工作方案,议案办理方案要在15个工作日内形成;建议办理方案要在7个工作日内形成。议案办理期间,每季度最后一月的25日前要报送办理进展情况,10月25日前办结并报送办理结果;建议、批评、意见要分别于5月25日前办理完毕。
州交通运输局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