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经济发展类193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15.04.21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周志明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经济发展类193号《关于解决奇台县大中型沼气运行经费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适应农业生产方式、农村居住方式、农民用能方式的变化对农村沼气发展的新要求,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制定了《2015年农村沼气工程转型升级工作方案》,该方案要求:
  一、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用于支持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建设、开展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建设试点,促进农村沼气工程转型升级。中央资金不再支持建设中小型沼气工程、户用沼气、沼气服务体系等,鼓励地方政府利用地方资金建设。
  二、坚持完善政府扶持政策与推进市场化运营相结合。沼气工程兼有公益性和经营性,政府对项目建设给予投资补助,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同时注重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等各种社会主体进行规模化沼气工程建设,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推进沼气工程实行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鼓励有积极性的地方政府,利用地方财政资金,按照生物天然气(沼气)销售量或有效利用量、沼渣沼液利用量或加工成有机肥的数量,对项目业主进行补贴,探索建立生物天然气或沼气工程终端产品补贴机制。
  根据《2015年农村沼气工程转型升级工作方案》,国家已经要求地方政府探索建立生物天然气或沼气工程终端产品补贴机制,待自治区相关补贴政策明确后,按照生物天然气(沼气)销售量或有效利用量、沼渣沼液利用量或加工成有机肥的数量,对沼气站给予财政补贴。
  非常感谢你们对昌吉州农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或疑问,可继续与我们联系。
                                                                                                              2015年4月21日
  (联系人:高杨2322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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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经济发展类193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15-04-21 18:01:39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周志明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经济发展类193号《关于解决奇台县大中型沼气运行经费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适应农业生产方式、农村居住方式、农民用能方式的变化对农村沼气发展的新要求,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制定了《2015年农村沼气工程转型升级工作方案》,该方案要求:
  一、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用于支持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建设、开展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建设试点,促进农村沼气工程转型升级。中央资金不再支持建设中小型沼气工程、户用沼气、沼气服务体系等,鼓励地方政府利用地方资金建设。
  二、坚持完善政府扶持政策与推进市场化运营相结合。沼气工程兼有公益性和经营性,政府对项目建设给予投资补助,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同时注重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等各种社会主体进行规模化沼气工程建设,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推进沼气工程实行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鼓励有积极性的地方政府,利用地方财政资金,按照生物天然气(沼气)销售量或有效利用量、沼渣沼液利用量或加工成有机肥的数量,对项目业主进行补贴,探索建立生物天然气或沼气工程终端产品补贴机制。
  根据《2015年农村沼气工程转型升级工作方案》,国家已经要求地方政府探索建立生物天然气或沼气工程终端产品补贴机制,待自治区相关补贴政策明确后,按照生物天然气(沼气)销售量或有效利用量、沼渣沼液利用量或加工成有机肥的数量,对沼气站给予财政补贴。
  非常感谢你们对昌吉州农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或疑问,可继续与我们联系。
                                                                                                              2015年4月21日
  (联系人:高杨2322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