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州人大十五届二次会议其他类14号建议的答复
张峰等十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其他类14号《关于加快推进奇台县撤县设市建设步伐的议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奇台县委、县人民政府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积极推进撤县设市工作。2011年,奇台县启动撤县设市工作,根据《新疆城镇体系规划( 2012-2030年)》规划,自治区将库车县、沙湾县、奇台县、莎车县拟定为新疆首批撤县建市名单;2013年,奇台县成立了撤县设市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相关部门责任落实,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民政部及区、州人民政府的联系协调,形成了工作管理常态化,资料收集规范化,重点工作落实有保障的良好工作机制,稳步推进了撤县设市工作步伐;2014年11月17日,经州人民政府批准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将库车、沙湾、奇台、莎车4县列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撤县建市的第一梯队;2016年1月2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上报国务院;2016年年底,民政部对申报的县市进行销号,并进行新一轮的申报。2017年初,自治州成立支持奇台县撤县建市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并支持奇台县推进撤县建市工作,各部门加大对奇台县的支持力度,协助奇台县对照撤县设市新标准,继续完善资料做好申报工作,并积极跟进协调。州民政局经与自治区民政厅对接得知,民政厅已将库车列入新一轮申报名单上报民政部,将奇台县县列入下一批次予以申报。目前,相关申报材料正在积极准备当中,待自治区民政厅通知申报后,再进行材料上报,州民政局也将继续做好对上的协调联系工作和对奇台县的指导支持工作。
昌吉州民政局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