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陶发刚、辛吉龙两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工交财贸类第12号《关于改革和完善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2010年国家启动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以来,州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棚改决策部署,并将城镇棚户区改造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发展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绩效考核内容。2010年至2016年全州累计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43634户,使身居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得到很大改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城市发展空间得到有效拓展,城市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得到大多数棚户区居民的支持和拥护。近两年来,城镇棚改政策也由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扩大到了城中村、城市危房改造和全国重点镇范围。随着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的进一步推进,将使更多棚户区居民享受到自治州改革发展的成果,尽早实现“出棚进楼”的梦想。
2017年,全州将完成棚户区改造39469户,其中奇台县要完成9497户。虽然国家从金融政策方面全力支持城镇棚户区改造,但在棚改融资中,项目业主单位都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匹配最低标准的项目资本金(20%),这对财力困难县市来说,要争取数额巨大的棚改融资贷款困难很大。但这些问题我局已在3月初就书面报告州人民政府和州分管领导。截止当前,除个别问题因受国开行机构设置的制约,一时难以有效解决外,如国开行补偿资金审核效率不高的问题。但多数问题均已得到妥善解决。
一、关于棚改征收补偿资金发放手续繁杂、周期长影响棚改资金发放的问题
此问题存在,一是客观上受制于国开行新疆分行在州本级和县(市)级没有分支机构,主要采取委托县市农业银行或信用社审核和发放征收补偿贷款。根据征收任务量大小,每个县市配有1-3名工作人员。二是国开行和农发行近些年均采用补偿金“直付被征收人”的资金监管方式,对县市提供的被征收人档案资料要求较严,客观上拉长了审核支付时间。三是有的县市没有按照融资前上报国开行可研中所确定的征收范围组织开展征收工作或存在随意变更征收规模和安置方式等情况,同时农发行要求其业务人员提前介入征收工作以了解情况、收集资料,但个别县市征收部门配合不够,致使银行审核人员对征收项目和被征收人情况不熟悉,是棚改征收补偿资金发放周期拉长最主要的原因。针对个别县市反映的同类问题,我局已于2月份对奇台等部分县市进行了专门再指导,同时也向国开行反映了县市的诉求和我局的建议。要求贷款人和用款人务必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方可有效解决审核周期长的问题。
二、关于县市财政匹配20%项目资本金难度大的问题
该问题在今年3月6日的州长办公会上已作出明确安排,县市缺口的项目资本金全部由州国投公司安排解决。截至目前,州国投公司已向县市拨付项目资本金9亿元。后续项目资本金需求,州国投公司将根据县市申报情况予以安排。
三、关于国开行和农发行单户征收成本偏低的问题
2016年,国开行和农发行对全区县市规定的平均单户成本不得超过70万元,其中乌鲁木齐市最高,为90万元。2017年,两行均降低了单户征收补偿标准,全区各县市平均单户征收成本要求不得超过50万元,这对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市来说,普遍反映标准偏低。针对这个问题,在今年年初自治区住建厅棚改培训班上已明确了解决办法。具体操作方法是,将原来的按户数补偿调整为按住房套数补偿,即在编制棚改可研时,根据棚改征收房屋总面积和标准安置住房面积(80平方米),换算出所需安置住房总套数;再根据安置住房总套数和县市的商品住房平均市场价格估算出融资需求总额。在具体补偿时,每户家庭则要提供与补偿住房套数相同数量的征收补偿协议书,这样即可绕开单户成本50万元标准规定的限制。这样做,两行也是认可的。
承蒙您对自治州棚改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昌吉州棚改工作必将在州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昌吉州“十三五”住房保障规划的指引下,又好又快地向前推进和发展。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31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住建局
联 系 人:陈锦明 住房保障科科长
联系电话:2321693
抄送:州政府办公室,州人大代表人事委员会,存档。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