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自治州第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科教文卫类第16号议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8.03 来源:工商局公开 浏览次数:

赵晓萍代表:

您提出的科教文卫第16号《关于众创空间的发展与运营的建议(议案)》收悉后,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结合工商注册登记职能,采取多种举措加快扶持我州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一是大力支持各类众创空间主体设立。鼓励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参与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各类创业孵化机构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对设立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采取全程电子化登记、一站式窗口、“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等措施,为新设各类创业创新主体提供“直通车”服务。二是允许申请从事众创空间的各类创业孵化服务机构,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名称中行政区划和字号的前后顺序,企业名称中可以使用“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创新工场”、“创业咖啡”等体现其行业和服务特点的各类新型行业用语,同时为创业者提供名称即时查询、即时申报核准服务。三是拓宽经营范围登记。凡法律法规未禁止准入或未规定需办理前置许可的,允许其自主选择、灵活表述。对各类众创空间的经营范围可直接表述为“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经营管理”或“为创新创业提供**服务”等体现其行业和服务特点的各类新型行业用语,允许企业使用表明其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的各类新兴行业用语作为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四是鼓励用知识产权出资设立创业创新主体。支持创业创新人员以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作为开办企业资本金或在与企业合作中作价出资,激发企业创业创新活力。五是释放众创空间经营场所资源。鼓励盘活和利用闲置的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物流设施等资源,改造和建设各类众创空间。六是放宽了众创空间住所登记条件,简化住所登记手续。针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集中办公的特点,允许众创空间等新型市场主体“一址多照”对创业集中区内设立的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机构实行集约登记,由高新区管委会、农业园区管委会、招商部门或各类众创机构、孵化机构统一代办登记手续的企业,登记时可提交创业集中区住所的信息材料作为住所的使用证明;允许众创空间内按工位注册企业,快捷登记领照。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发挥职能作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名称登记管理,推行网上登记等措施,推动我州众创空间的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联系单位:昌吉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登记科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0994-2267819

昌吉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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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州第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科教文卫类第16号议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7-08-03 20:33:58 来源:工商局公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赵晓萍代表:

您提出的科教文卫第16号《关于众创空间的发展与运营的建议(议案)》收悉后,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结合工商注册登记职能,采取多种举措加快扶持我州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一是大力支持各类众创空间主体设立。鼓励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参与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各类创业孵化机构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对设立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采取全程电子化登记、一站式窗口、“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等措施,为新设各类创业创新主体提供“直通车”服务。二是允许申请从事众创空间的各类创业孵化服务机构,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名称中行政区划和字号的前后顺序,企业名称中可以使用“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创新工场”、“创业咖啡”等体现其行业和服务特点的各类新型行业用语,同时为创业者提供名称即时查询、即时申报核准服务。三是拓宽经营范围登记。凡法律法规未禁止准入或未规定需办理前置许可的,允许其自主选择、灵活表述。对各类众创空间的经营范围可直接表述为“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经营管理”或“为创新创业提供**服务”等体现其行业和服务特点的各类新型行业用语,允许企业使用表明其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的各类新兴行业用语作为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四是鼓励用知识产权出资设立创业创新主体。支持创业创新人员以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作为开办企业资本金或在与企业合作中作价出资,激发企业创业创新活力。五是释放众创空间经营场所资源。鼓励盘活和利用闲置的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物流设施等资源,改造和建设各类众创空间。六是放宽了众创空间住所登记条件,简化住所登记手续。针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集中办公的特点,允许众创空间等新型市场主体“一址多照”对创业集中区内设立的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机构实行集约登记,由高新区管委会、农业园区管委会、招商部门或各类众创机构、孵化机构统一代办登记手续的企业,登记时可提交创业集中区住所的信息材料作为住所的使用证明;允许众创空间内按工位注册企业,快捷登记领照。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发挥职能作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名称登记管理,推行网上登记等措施,推动我州众创空间的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联系单位:昌吉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登记科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0994-2267819

昌吉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