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发刚等14位代表:
您在自治州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海拔水源涵养区保护的议案》我局已收悉,经组织人员联合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1年,国家、自治区启实施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对天然草原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给予补助,其中:水源涵养区禁牧每亩补助50元,自治区分配我州天池景区水源涵养区15万亩。2016年,国家和自治区继续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对原有的补助标准和比例都进行了调整,特别是进一步扩大了水源涵养区禁牧面积,将我州天池景区水源涵养区禁牧面积扩大到50万亩。我局结合县市实际,联合财政部门积极与自治区畜牧厅、财政厅反复对接,详细说明了我州急需进一步扩大水源涵养区的原因和条件,自治区畜牧厅、财政厅在充分征求县市意见的基础上,已将奇台县江布拉克景区10万亩草原列入水源涵养区保护范围。针对奇台县阳娃滩和宽沟核心区10万亩天然草原,我们也向自治区畜牧厅和财政厅提出过建议和计划,但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实施优先考虑天池、江布拉克等等自然名胜景区。待下一轮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时,我州将继续扩大水源涵养区保护面积,争取将阳洼滩和宽沟纳入水源涵养区补助范围。
以上答复如不满意,请继续反映。
昌吉州畜牧兽医局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