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静代表:
您提出的教科文卫类17号《关于规范“小饭桌”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小饭桌”及孩子的关心。您在提案中提到:昌吉市一些中小学周边的“小饭桌”日益增多,这的确带给一些家庭诸多方便,但大部分没有纳入统一管理,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尤其是居民楼内的“小饭桌”,呼吁政府职能部门规范管理“小饭桌”。教育部门从儿童健康成长管理方面,认真实施监督,使“小饭桌”成为一个真正有益于学生成长的健康平台。
近年来,昌吉市主城区各学校周边利用居民楼经营“小饭桌”现象越来越多,一些家庭作坊式的“小饭桌”卫生条件差、从业者素质不高、营养不均衡和无证经营等现象普遍存在,已严重影响了这部分学生的身心健康。2014年,在州人民政府的协调下,昌吉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州教育局协助,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自治州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昌州食药监【2014)】17号),然后对全州“小饭桌”供餐条件进行了全面检查,对符合供餐条件的给予餐饮服务许可、登记,对不符合供餐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或取缔,有关“小饭桌”不良的现象得到了一定的好转。
学生教育是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教育部门的职责是负责落实学生在校(园)的学习教育及安全工作。当然校外学生的安全和身心健康教育部门也非常关注。今后,昌吉州教育局将监督和督促各学校进一步的关注学生在校外参加“小饭桌”情况,通过让班主任摸底了解,以班级家长会、年级组讲座、专家讲座等形式告知家长在选择时要注意的事项,尽可能远离无证、条件差、安全不达标的“小饭桌”。同时,让那些不合格的“小饭桌”逐年逐步的退出市场,不良的市场环境能够有效遏制,让学校、家庭、社会共同为我们的孩子营造健康、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最后,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竭尽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工作,让代表放心,让家长满意。
联系单位:昌吉州教育局民管办
联 系 人:杨再励 电话:13899639686
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