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姚飞等14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工交财贸类35号《关于在建筑外墙中推广应用酚醛泡沫保温板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们在建议(议案)中反应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通知各设计院的专家进行技术论证,并出台了《关于在建筑外墙中推广应用酚醛泡沫保温板的通知》(昌州建管〔2017〕41号)文件,文件中要求各县市、园区建设主管部门,各设计、施工单位在今后的民用建筑中予以推广应用。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25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住建局
联 系 人:王成忠 建筑业科科长 电话:2338401
抄送:州政府办公室,州人大代表人事委员会,存档。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