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教科文卫类12号议案的
答 复
袁俊民、闫国芳等11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教科文卫类12号《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的议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州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人口老龄化使家庭养老模式面临挑战,社会和家庭抚养负担加重,医疗和护理负担加重,从而对医疗服务模式和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积极完善各项政策,保障医养结合工作顺利实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近几年提出的深化医改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服务资源优势,积极满足不同群体养老服务需求,在推进医养结合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我州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自治州关于促进康养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自治州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草拟了《自治州医养融合发展实施意见》、《自治州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康养老服务实施办法》等。州民政局下发了《昌吉州关于开展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发展我州医养服务业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推动了我州以医养结合为主的新型养老事业的发展。
2016年州卫生计生委已在《昌吉回族自治州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中明确,社会力量举办的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将不受规划限制,在符合准入条件的基础上,优先给予设置审批,确保非公立和公立的医养结合机构享受同等待遇。近期州卫计委正在积极制定《自治州促进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
二、采取政策引领、试点先行的办法,稳步推进全州医养结合发展工作。
一是积极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结构和功能调整,将一部分现有的医疗机构,转型为老年病专科医院、老年康复医院、老年护理院等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目前我州已有2家二级民营医院申请转型为老年病专科医院。
二是积极推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多层次、多元化合作,探索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内设置门诊或住院病房,方便老年人就医。目前,州人民医院已于董景福乐养老院开展了医养结合试点;玛纳斯县福利园区和阜康市顺康养老院作为开展医养融合重点改革试点单位已完成了医疗机构托管养老机构医疗业务、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试点工作。年内,每个县市完成1个“医疗+康复+养老”三位一体医养结合机构建设试点工作,覆盖城乡的机构医养、社区嵌入式、居家养护型结合等三个层面的医养服务网络正在加快形成。
三是实行医联体内人员互派制度,按照就近、方便、高效的原则,将医养结合型服务机构与周边二级或以上医疗机构建成医联体或医共体,实现上级医院医师定期到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内巡诊,对急性期或危重老年病人及时转入上级医院诊治,对进入康复期的老年病人转回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内进后续治疗,做到上下转诊无缝衔接,搭建老年人生命安全绿色通道。
三、积极探索建立为长期失能人员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今年,昌吉州积极争取到了“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地州,年底前将出台《自治州城镇职工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意见(试行)》,于2018年开始试点工作。州人社局还将根据试点取得的经验,综合平衡资金筹集和保障需要等因素,逐步扩大参保范围,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基本形成适应自治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
同时,相应建立健全对护理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协议管理和监督稽核等制度。建立长期护理需求认定和等级评定标准体系,明确服务内涵、服务标准以及质量评价等技术管理规范,制定待遇申请和资格审定及变更等管理办法,将管理规范,符合条件的公私立医院、康养及护理等机构纳入协议管理定点护理服务范围,为参保的失能人员提供健康服务。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将按比例支付护理服务机构和护理人员为参保人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促进自治州健康产业和服务体系的发展。
医养结合是康养产业最基础、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实现“健康昌吉”的重大举措之一,在“十三·五”期间已被列为自治州重点推进工作,确保州内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医疗服务。
感谢你对卫生工作的关心,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创新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为老年人健康护航。
昌吉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昌吉州民政局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8日
联系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 系 人:李博 电话:2344935
联系单位:昌吉州民政局
联系人:张蕾 电话:2343070
联系单位: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周晟 电话:2353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