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丁大明等十一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其他类11号《关于“12·8”地震后灾区重建的议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提出答复如下:
近年来,昌吉州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把实施安居富民工程作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结合自治州实际,“十二五”期间已完成农村安居富民房73630户,“十三五”期间昌吉州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任务为32432户,优先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人员倾斜,2016年安居富民工程已完成建设任务7520户,按照现行补助政策:中央户均补助10500元,自治区户均补助8000元,同时积极争取援疆补助,并且自治区财政对农村低保户申请贷款建房给予5年的贴息支持,对其他农牧民给予3年的贴息支持。
2017年自治区下达我州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任务6000户,其中:呼图壁县2017年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任务800户,因2016年呼图壁县发生“12.8”6.2级地震,全县各乡镇房屋受到不同程度损坏,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经与各县市对接协调,从其他县市调减500户安居富民工程建房任务,增加到呼图壁县2017年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任务中,将任务从800户调整为1300户,将新增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925万元,让更多农牧民尽快住上抗震房、安心房、舒适房,改善农牧民居住、生活环境。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5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住建局
联 系 人:成小燕 抗震防灾科科长 电话:2323469
抄送:州政府办公室,州人大代表人事委员会,存档。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