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推动自治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时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解放思想,准确把握,抢抓机遇,敢于担当,率先发展,凝聚和调动全州各族人民的智慧与力量,落实“三个率先”目标任务,使自治州国民经济在“十一五”的基础上再翻一番。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环境
“十一五”期间,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州各族人民,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积极应对危机和挑战,艰苦奋斗,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提前完成,全州综合经济实力迈上新台阶。
预计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57亿元,年均增长15.1%,比2005年(下同)翻一番多;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4817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2.7亿元,年均增长28.9%;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3亿元, 年均增长19.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691元,年均增长12.5%;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806元以上,年均增长11.3%;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673亿元,比“十五”时期翻一番多,年均增长31.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
经济结构调整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次产业结构由“十五”末的31.5:37.3:31.2,调整到了“十一五”末的29.3:42.5:28.2;工业化进程加快,工业增加值占全州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5年27.9%上升到2010年34.5%。生态环境保护取得重大进展;基础设施显著改善;社会事业蓬勃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继续加强;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经济社会发展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新时期和新阶段,自治州拥有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有利因素:
——在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新一轮对口援疆和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下,中央给予新疆差别化政策的逐步实施,长期制约新疆发展的瓶颈将会迅速得到解决,福建省、山西省加大对口支援力度,经济、干部、人才、科技、教育援疆全方位推进,为自治州跨越式发展注入新的强劲动力。
——我国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发展时期,产业结构调整和消费结构升级蕴藏着巨大的需求潜力,为自治州发挥资源优势,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壮大产业集群,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煤炭、石油天然气、农牧业等资源富集,在中央新的政策支持下,自治州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产业优势转换步伐将大大加快,其潜在能量将会集聚释放,后发赶超优势明显;同时,独特的区位优势日益突出,在跨越式发展中必将产生巨大的张力与活力。
——发展的经济基础相对坚实。“十一五”以来的五年,是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最快的五年,基础产业支撑能力不断增强,“六大支柱产业”初具规模,“三化”建设加速推进,工业园区已呈集聚发展之势,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准东煤电煤化工产业园区已成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发展平台;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物力和财力基础已基本具备,自主增长、多点支撑的格局已经形成。
“十一五”期间,自治州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高;三次产业发展整体协调性不够,第三产业短板现象严重;解放思想不够,运作大规划、大项目能力不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滞后;城乡二元结构突出,城乡差距、农牧区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水利、交通、信息化、城镇化等基础设施比较薄弱等。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攻坚时期。做好“十二五”时期工作,必须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为指导,切实体现好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的部署要求;必须与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做出的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战略任务相统一,切实体现好科学跨越、后发赶超的部署要求;必须按照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做出的决策部署,切实体现好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科技和教育为支撑、加速推进“三化”的战略选择要求;必须与州党委九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谋划部署相衔接,切实体现好“三个率先”这一核心目标和“科学跨越、富民强州”这一发展主题要求。
“十二五”时期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抢抓机遇,把握好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科技、教育为支撑,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深化改革开放,优化发展环境,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走出一条科学跨越、后发赶超之路,基本确立在新疆“三个率先”地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十二五”时期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地区生产总值比2010年翻一番、力争提前突破1000亿元大关、年均增长16%以上,一、二、三产业的比重为19:54:27,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7900元、达到西部地区先进水平;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翻一番以上、年均增长25%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年累计投入27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3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90亿元、年均增长20%,外贸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20%以上,综合经济实力、市场竞争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登上一个新台阶。
——现代产业体系初步构建。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六大支柱产业”集群化发展,服务业取得突破性发展,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基础设施承载力大幅度提升,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高,经济发展进入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轨道。
——重点园区带动作用凸显。准东煤电煤化工产业园区产业项目投资达1000亿元,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项目投资200亿元,年均增速分别达到60%和45%,在东西两翼培植形成引领全州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集聚、孵化、辐射和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建成全疆乃至西部地区重要的现代农牧业示范区,实现国内领先、新疆一流目标。
——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到2013年全州农牧民年人均纯收入超万元,“十二五”末达到14840元,年均增长11%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2万元,年均增长11%以上,逐步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城乡居民收入和人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
——区域发展协调性显著增强。昌吉市、阜康市、奇台县区域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东三县与西四县市之间、城乡之间、牧区与农区之间发展差距逐步缩小。乌昌经济一体化深入推进。兵地、油地融合型经济发展更加紧密。
——“两个可持续”得到有效落实。循环经济快速发展,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大幅下降,二氧化碳与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社会建设和管理取得新的进展。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进一步提高。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社会管理更加完善。民族团结明显加强。
第三章 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
深入实施工业强州战略和优势资源转换战略,以产业集群、技术先进、行业领先、规模生产为总体要求,以龙头企业带动和重大项目建设为基本路径,以准东煤电煤化工产业园区和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为突破口,坚持科技进步和“两化融合”,重点扶持壮大一批本地骨干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全面提高工业经济的整体竞争力和综合经济效益,着力构建资源型工业为主,具有昌吉州自身特色的现代工业产业体系。到2015年,全州工业增加值达520亿元,占GDP的45%;州属工业增加值达到440亿元,年均递增30%;形成1个产值超千亿、5个超百亿的产业集群。
第一节 煤电煤化工产业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有序,集约高效,持续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煤炭资源优势,全力推进准东煤电煤化工产业园区发展。超前谋划,引进培育一批在国际国内有竞争力的大型煤电、煤化工企业,加快发展煤电和以煤制油、煤制气、煤制烯烃、煤基多联产等为主的现代煤化工产业,形成长远竞争力。到2015年煤炭产能达到2亿吨,发电装机容量1700万千瓦,煤制天然气300亿立方以上,煤制烯烃产能240万吨/年,煤制油360万吨/年,煤制化肥240万吨/年,建成国家重要的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产业基地。
按照“一个矿区一个开发主体”和“以项目配置资源”的原则,积极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加快建设天池能源准东大井1000万吨/年等一批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煤矿,成为国家第十四个煤炭基地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加快煤炭资源就地转化,建设大唐呼图壁2×300MW等一批热电联产及疆内平衡电厂和鲁能大井2×660 MW等一批疆电外送支撑电源项目。大力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注重煤化工、石油化工和盐化工的结合,提高技术含量和深加工程度,积极推进华能集团煤制天然气、宜化集团煤制化肥、烧碱、PVC等一批现代煤化工项目,抢占煤化工产业的制高点。
第二节 石油天然气开采和深加工产业
按照“发展下游、支持中游、协调上游”的原则,做好油田服务工作,加快建设准东油田、漠北油田和永进油田,争取原油和天然气产能再上一个台阶。延伸石油天然气下游产业链,重点发展聚酯类高分子化工新材料深加工和凝析油深加工,以涤纶纤维、瓶级聚酯和膜级聚酯为重点向中下游发展,形成石油天然气延伸产品精深加工基地,积极支持80万吨PTA、40万吨PET、15万吨乙二醇、6万吨1,4-丁二醇和60万吨凝析油生产混合芳烃项目建设。到2015年,原油产量达200万吨,天然气产量达20亿立方米。
第三节 装备制造和新型建材产业
做强装备制造业。以特变电工为龙头,建设国家西部高新技术机电生产加工产业园,发展大型超高压、大容量变电设备、长距离大截面高电压直流输电线、铝合金导线等新产品,加快输变电产业的配套,延伸产业链,发展输变电产业集群;以郑煤机潞安新疆机械公司为龙头,重点发展采掘机械化、洗选加工、煤矿电气和煤矿辅助运输设备,建成大型煤机装备制造基地。到2015年,输变电产业集群产值达到200亿元,煤机装备产业产值达到20亿元。
提升建材工业。以蓝山屯河型材、华建陶瓷、天龙矿业、大唐鼎旺、晶达玻璃、方正石材等企业为龙头,重点发展新型干法水泥、浮法玻璃、PVC型材、涂料和油漆、人造纤维板、钢构件及彩钢板、建筑陶瓷、玻璃棉等优质中高档新型建筑材料,建设全疆重要的新型建材生产基地。到2015年,形成新型干法水泥1000万吨、浮法玻璃1200万重量箱、化学建材5万吨、新型墙体材料10亿标砖、中高档建筑陶瓷1200万平方米、新型保温材料4万吨、石材加工2000万平方米的生产规模,建材工业总产值超过55亿元。
第四节 有色金属冶炼加工产业
依托阜康有色金属冶炼加工园和五彩湾煤电高载能冶金园区,鼓励和支持新疆众和、四川其亚、东方希望等企业集团推进电解铝、镍、铜、锌以及板材、线材、电子箔、电极箔等煤—电—高载能产业发展。到2015年,形成5万吨镍、22万吨电解铜、20万吨电解锌、300万吨电解铝生产规模。积极延伸下游产业链条,打造“大规模、高科技、环保型”的新疆有色金属冶炼及高端产品加工制造基地、国家级铍原材料生产基地、铝基电子材料及军工铝合金产业化基地。
第五节 农牧产品精深加工产业
依托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快以粮、油、肉、奶、果蔬等为主的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发展。大力发展粮油加工业,支持昌粮集团、天山面粉、金鑫生物等一批企业扩大规模,开发新产品。加快发展番茄加工业,支持中粮屯河等一批企业加快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产能。做优做强酿酒葡萄加工业,支持中信国安等一批企业进一步加快发展。做精做深制糖业、乳制品、土豆淀粉、鹰嘴豆加工业。加快发展肉制品加工业,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业附加值。到2015年,形成小麦加工90万吨、植物油55万吨、番茄酱36万吨、乳制品50万吨、饲料85万吨的生产能力。打造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农牧产品加工企业5—8家、超5亿元的15—20家、超亿元的30家,培育1—2家上市公司。增强市场开拓能力,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到2015年,培育两个以上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和20个以上新疆名牌产品、新疆著名商标。
第六节 纺织产业
以玛纳斯澳洋科技、舜泉化纤、祥云化纤、天山纺织、溢达昌吉棉纺等企业为龙头,做大做强人造纤维、棉纺为主的混纺产业,高档棉纱→印染→织布为主的棉纱、印染产业。建设新疆优质棉纱、棉纺织品、人造纤维生产基地和面向中亚及至欧洲的纺织品服装出口加工基地。到2015年,形成50万锭棉纱、50万吨棉浆粕、50万吨粘胶短纤的生产规模,纺织业产值超100亿元。
第七节 战略性新兴产业
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强化政策支持,着力培育形成一批科技创新能力强、具有竞争优势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以发展单晶硅和多晶硅片、太阳能电池组及配套产品为主,加快形成完整的光伏产业链。积极发展风力发电、节能环保产业和生物能源产业。抓好铝电子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建设,加快形成铝电子材料产业链。发展以石油、天然气、煤炭为基础的工程塑料、新型高分子材料、聚氨酯、弹性体、有机硅、新型复合材料。积极推动稀有金属材料、光电功能材料、高纯度高性能的合金材料、功能陶瓷材料、非金属矿物材料等产业发展。
第八节 产业园区建设
按照“科学规划、绿色生态、节能降耗、循环利用”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谋划和建设一批特色鲜明、产业集聚、资源整合、技术创新、辐射力强的产业园区,使之成为拉动自治州经济发展的重要支点。抓好园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提高项目的吸纳和承载力。创新园区管理和服务,落实用电、土地、信贷、项目审批、税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为投资者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加快发展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用活用好国家级园区相关优惠政策,重点发展以石油机械、煤机设备、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制造业为主导的装备制造产业和以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为主的新兴产业。把昌吉高新区建设成为新疆机电机械和装备制造业基地、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核心区和高新技术产业转化区。
积极推进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重点围绕胚胎、生物制品、农产品加工、农资物流、制种、农机装备六大功能产业,把园区建设成为新疆高新农业技术孵化基地、高新农业示范基地和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基地。
全力推动准东煤电煤化工产业园区建设。坚持资源开发可持续、环境保护可持续,重点支持大企业大集团按照技术先进、节能环保、循环利用的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一批大型煤电、煤制天然气、煤制化肥、煤基多联产等现代化煤电煤化工项目,把准东煤电煤化工产业园建成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建设的主战场、“疆电外送”的主电源点和煤制天然气的主气源点之一。
加快建设阜康重化工业园,创建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园。按照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的发展要求,高标准引进企业,延长产业链;引导和支持现有企业加快设备升级和节能改造,辐射带动全州循环经济整体发展。
支持各县市工业园、特色园区和企业园区建设。积极推动奇台、吉木萨尔县工业园区升格为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壮大闽昌工业园、闽奇石材工业园、晋商工业园等具有援疆特色的工业园区规模;支持特变电工、蓝山屯河、中泰化学、新鑫矿业等创建企业产业园。
到2015年,园区工业增加值占到全部工业增加值的80%以上。
第四章 加速推进农牧业现代化进程
坚持用发展工业的理念谋划农牧业发展。围绕优化提升种植业,做优做强现代畜牧业,积极发展特色林果业,活跃壮大农村二、三产业,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现代农牧业支撑体系,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农村和谐,加速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在全疆率先实现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过万元和农牧业现代化。
第一节 农产品基地建设
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产业化经营的要求,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适度控制种植业面积,种植业面积稳定在700万亩左右,以提高单产和亩均效益为主,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提高投入产出率。
粮食生产坚持“稳定面积、提高单产、改善品质、增加效益”的原则,巩固发展以奇台县为重点的优质小麦主产区,进一步强化自治州作为全疆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优质小麦面粉加工销售基地、优质高产高效粮饲兼用玉米生产基地的地位。到2015年,高产优质小麦面积稳定在200万亩,平均单产达到500公斤。玉米面积达到150万亩,其中:商品玉米100万亩,平均亩产1吨以上。
棉花种植,加快提升优势产区水平,加快推进棉花机械化采收。建设全疆重要的高产高效优质商品棉基地。到2015年,棉花种植面积稳定在100万亩,平均单产皮棉达到140公斤。
特色农产品,积极发展加工番茄、甜菜、红花、大蒜和油料类、瓜菜类等特色农作物。到2015年,全州特色农作物种植面积发展到160万亩,建设面向中亚和国内大中城市的特色农产品基地。
设施农业按照优质、高效、绿色的发展要求,建设以东三县逆温带为重点、兼顾全州平原城郊发展的设施农业基地,打造重要的蔬菜和副食品生产基地。到2015年,全州设施农业面积发展到22万亩(温室12万亩),形成4个万亩温室示范基地,反季节瓜菜产量达到65万吨;把自治州建成乌鲁木齐及周边地区重要的蔬菜供应基地和反季节蔬菜应急储备中心;淡季蔬菜销售量占乌昌市场消费量的50%以上。大力发展水产业,水产面积达到5万亩,产量达到全疆总量的30%。
第二节 现代畜牧业
紧紧围绕“速度加快、规模做大、品牌做响、档次提高、产业延长”的总体要求,加速推进畜牧业现代化,促进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加快奶业、肉牛肉羊、生猪、家禽四大产业基地建设,加大科技投入和品种改良力度,加快良种繁育、疫病防疫、饲草料保障体系建设,合理调控天然草场载畜规模,积极发展农区和城郊畜牧业,实现科学化、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商品化养殖,着力打造“天山牛、新澳羊、天康猪、泰昆鸡”等畜牧业优势品牌。到2015年,全州牲畜饲养量达到1235万头只,其中出栏820万头只,家禽饲养量达到1亿羽;实现肉类总产量65万吨,奶产量100万吨,禽蛋产量9万吨。畜牧业占大农业的比重达到60%。
第三节 特色林果业
加快现代特色林果业基地建设,提升林果业整体水平。坚持因地制宜,优化布局,扩大规模,提高品质和效益,推动林果产业化发展,构筑龙头企业带动、标准化生产、品牌支撑、产加销相结合的高效林果业产业体系。重点发展苗木、花卉、葡萄、桃、杏、苹果、小浆果,形成以酿酒葡萄加工、鲜食果品和贮藏保鲜为主的特色林果基地。到2015年,全州经济林面积达到100万亩,其中:苗木和花卉15万亩,酿酒葡萄35万亩,鲜食葡萄30万亩,桃、杏、苹果10万亩,黑加仑、沙棘、枸杞等10万亩;果品产量达到80万吨,果品精深加工率达到60%以上。
第四节 农业产业化
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实现经营规模化、管理企业化、生产标准化、营销市场化、农民组织化、服务社会化。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大农业科技实用技术的推广和转化力度,加快农业示范区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积极发展主要农产品物流运输网络。到2015年,把自治州建成新疆最具活力的农产品物流集散地。增强农民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多种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社,因地制宜,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试点,加大对以合作社为业主的农业项目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领域的作用,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到2015年,农牧民入社率达到70%以上。
第五节 实施“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
按照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的要求,坚持以农牧民自建为主,政府、援疆支持的原则,实行“一村一点一规划”, 快速推进“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建设,以产业促进安居富民、定居兴牧,达到安居乐业。
“安居富民”工程按照现代化和民族特色相统一的要求,优化村镇结构,整体规划建设城镇、村落、房屋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生产基础设施。坚持新居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强化产业带动,实行多种经营;加快中心村建设,提升当地传统产业,引导集聚劳动密集型产业,发挥安居富民的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到2013年,完成7.3万户农村安居建设任务。
依托牧区水利工程,加快建设“定居兴牧”工程。 2015年建成大浪沙、三眼泉、二工河等3座牧区水库。按照以水定地、以地定草、以草定畜、以畜定人的要求,大力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加快定居住房、棚圈、草料地及水电路气配套设施建设。坚持既“兴牧”又“富民”,做好支撑产业规划,建设养殖小区,大力发展规模养殖;加强牧民劳动技能培训,鼓励牧民从事二、三产业,引导牧民定居转产。到2013年完成7367户游牧民高标准定居,全州牧民搬迁定居率达到80%,就地定居率达到20%。
第六节 高效节水农业
加快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水资源,严禁新开荒新打井,保护地下水开采。加快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农田基本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加强土地平整、渠道防渗等常规节水建设,全面推广膜下滴灌,因地制宜发展喷灌、管道灌,改善灌区灌溉条件,大力发展旱作节水农业,提高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降低农业用水比例。到2015年,高效节水面积达到490万亩,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4,农业用水比重下降到91%。
第七节 现代农牧业支撑体系
加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和应用,大力推广普及高产模式栽培、精量播种、测土配方等技术,提高农作物单产和品质。完善科技服务体系,扩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示范县建设范围,提高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基础设施水平、技术装备水平和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提高农机装备水平,突出发展农作物收获机械、畜牧舍饲养殖机械和设施农业、林果业配套机械,提高农业综合机械化作业水平。到2015年,全州农机总动力达到215万千瓦,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8%,农机合作组织订单作业面积达到60%以上。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全面推行免疫效果监测,提高突发重大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全方位控制和区域性消灭重大动物疫病。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加强对生产过程、生产投入品和产品质量的监测,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业和标准化农业发展。加快良种体系建设,到2015年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100%,奶牛良种率达到100%,肉牛、肉羊良种率平均达到80%,猪禽良种率达到100%。
第五章 大力发展服务业
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发展方向,以优化结构为重点,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不断拓展服务业新领域,发展新业态,推进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形成较为完善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到2015年,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310亿元,占全州GDP的比重达到27%,年均递增15%,比“十一五”末翻一番以上。
第一节 旅游产业
依托丰富的旅游资源,做大做强旅游产业。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的全面发展,把旅游业培育成现代服务业的龙头产业和调结构、促就业、惠民生的支柱产业,促进自治州由旅游大州向旅游强州转变。
着力打造以天山天池为中心,东西两线景区为两翼的旅游精品线路。加快天山天池景区、北庭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硅化木、恐龙沟国家地质公园等重点项目建设。把奇台江布拉克等一批景区打造成国家4A级景区,完成古海温泉、鸣沙山、胡杨林、索尔巴斯陶等景区的提质升级。加快重点旅游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景区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办好旅游节庆活动,加快旅游特色商品开发。规范提升乡村游,推进农家乐集群式发展。到2015年,接待国内外游客达1000万人次以上,年均增幅12%以上;旅游收入达120亿元以上,年均增幅30%以上。
第二节 生产性服务业
全面推进科技信息服务业。继续推进信息网络建设,发展以计算机应用、网络服务为主的新型信息服务业,全面推进社会公共领域信息化。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加快“数字昌吉”重点工程建设,建立全面覆盖州、县市、乡镇、村四级电子政务网络体系,电子政务骨干网带宽达到百兆,城镇互联网入户率达到85%,各类学校互联网接入率100%,实现3G移动通信网络的全覆盖。加快电话网、有线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进程。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优化金融保险业。鼓励金融机构在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加快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信用担保公司建设步伐,并扶持其健康发展。强化金融对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支撑。大力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再融资和发行企业债券,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加快发展保险业,发挥保险业社会管理、经济补偿和资金融通等功能,满足企业和消费者日益增长的保险产品需要。稳步推进农业保险,增加农业保险品种,不断提高农业保险覆盖面。
努力提升商务服务业。拓展和规范法律、信息咨询、会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业,积极培育和发展投资顾问、广告咨询、形象设计、战略策划、市场研究等咨询服务业,促进行业自律和良性发展,积极发展会展业,创新商务服务产品,引导商务服务企业向专业性、品牌化、集群式的方向发展。
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物流园区建设,合理布局建设一批产业集聚、功能集成、经营集约的大型物流园区,在东部重点建设准东煤电煤化工工业园物流园区、奇台县农副产品和机电物流园区、吉木萨尔县工业品和果蔬生鲜配送物流园区;中部建设以昌吉火车站为中心的粮食、油料、特色农副产品、工业品仓储物流园区,重点建设中国新疆欧亚国际物流港项目;以亚中商城为中心的集信息、仓储、包装、交易、加工配送、运输等功能于一体的国际商贸流通中心;西部以棉花、葡萄、蕃茄等农副产品为基础,重点建设玛纳斯生产型现代物流园区。加大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发展大型气调库、微型冷库和与之相匹配的贮藏保鲜基地。发展壮大交通运输业,积极促进传统物流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变,着力建设一批集仓储配送、中转物流、中转集散等于一体的区域性大型物流基地,形成与乌鲁木齐融为一体的全疆大物流格局,提高国内国际竞争力。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物流技术人才培养,优化物流园区硬环境,加大物流业龙头企业的培育力度,促进自治州现代物流业快速健康发展。
第三节 生活性服务业
文化产业。深度挖掘当地文化资源,重点培育文化骨干企业,打造特色文化项目和知名品牌,特别要加强高层次文化产业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创意开发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为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加快实现文化惠民、文化富民和文化兴州的目标。推动文化资源产业化和文化产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打造以“新疆曲子”、“回族花儿精品歌舞”为代表的丝路文化和民俗文化等文化旅游园区。建设国家级重点文化旅游基地。加快特色文化“走出去”步伐,加强与新疆各地州以及内地合作,培育发展具有民族特色和区域特色创意文化产业。大力发展印刷、图书发行、歌舞娱乐等文化骨干企业,积极扶持发展艺术服装、哈萨克刺绣、玛纳斯碧玉等地方特色文化产业。运用高新技术创新文化生产方式,培育新兴文化产业和文化业态,促进文化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商贸服务业。按照“集约布局、结构优化、特色突出、功能完善、辐射力强”的要求,提升各类专业市场档次,提高商贸服务水平。重点建设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大型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改造提升一批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引导建材、钢材、机动车辆交易等各类专业市场向集约化发展。积极发展物联网,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和现代化营销方式。培育和开拓餐饮市场,以昌吉国际美食节为依托,打响“中国回民小吃之乡”品牌,全面提升餐饮业规模档次和服务质量。加强县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力度,大力推进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建设,加大对“万村千乡”、“双百市场”工程和农超对接的支持力度,到2015年,实现全州农村镇镇有放心超市、村村有连锁便利店和农家店全覆盖。促进城市商业向农村延伸,形成多元化、全方位的城乡商贸流通网络。
房地产业。保持城乡住宅建设总量持续稳定增长,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加大力度发展面向中低收入阶层的普通商品住宅。建设一批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管理先进、生态环保、节能绿色的精品小区,努力打造提升“宜居品牌”。加强市场监管,完善二级市场,规范中介服务,营造良好的房地产开发、消费环境,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十二五”期间,新增商品房开发总量1000万平方米,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达到300亿元,到2015年,城市人均住房面积达36平方米。
社区服务业。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文化娱乐、家政保洁、养老托幼、食品配送等便民服务。加快社区商业网点建设,大力推进“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的“双进工程”。加强社区管理,推进社区服务规范化和网络化建设。
第六章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配套、适度超前的原则,提前谋划,抓紧建设一批事关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交通、水利、电力、城镇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为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一节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高水平规划、高起点布局、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实施、高速度建设”,全面提升路网等级和通达通畅水平,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按照“三年攻坚,五年跨越”目标,在全疆率先实现所有县市和重要经济节点通高等级公路,率先实现乡镇通油路率、行政村通油路率、自然村及牧区通公路率三个100%目标。形成以高速公路、国省干线为骨架,以重要农村公路为节点,向外放射延伸的8条干线公路(吐-乌-大高速、乌-奎高速、G216线、S115线、S303线、S201线、S228线、S231线)和贯通全州的 “六横十纵” 公路交通网络。加快乌昌快速交通网和骨干公路网建设,积极推进S115线昌吉城区段6.5公里道路改建工程、昌吉市南北绕城干线公路、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乌鲁木齐-甘泉堡-阜康城际快速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规划建设干线公路24条1922公里,重要农村公路158条5690公里,通村油路1787条7652公里,通达工程673条4438公里;桥梁改造41座。
第二节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节约优先、合理开发、科学管理、优化配置的治水思路,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完善的防洪减灾、水资源优化配置利用、水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水利信息等现代水利五大体系。加大控制性枢纽工程建设,建成奇台中葛根、昌吉努尔加、阜康白杨河、呼图壁石门子水库,开工建设9座水库;完成35座小型水库和26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准东地区东延调水工程二级供水管网建设;继续实施城市防洪、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饮水安全、牧区水利、防汛抗旱、渠道防渗、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盐碱地改良、地下水超采治理等水利工程建设;完成全州地下水动态监测网、重点水库预警通信系统、防洪指挥决策系统建设。2013年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2015年全州中小型水库总容量达到6.25亿立方米,新增供水量4亿立方米,重点城市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以上,力争实现全州地下水采补动态平衡。
第三节 电力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电力建设适度超前、建设与改造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区域电网建设。积极推进“疆电外送”,加快建设准东至“三华”电网一条±1000KV特高压直流线路;加强交流电网对直流的支撑能力,实施奇台750KV输变电工程,建设乌北郊-奇台-哈密线路,形成围绕天山山脉东段的750KV环网;实施五彩湾750KV输变电工程,建成五彩湾-奇台-乌北郊双回线路。2015年准东煤电外送规模达到1000万KW以上,实现准东煤电的大规模送出。加强220KV电网建设,逐步构筑昌吉地区220KV电压等级骨干网架,围绕负荷中心逐步形成双回路供电和环网供电,东三县以准东煤电煤化工产业带为中心形成220KV双回环网供电。加快110KV电网建设,围绕城市及各大工业园区建设110KV变电站,使110KV电源点成环网结构。增加35KV电源布点和线路敷设,逐步形成双电源供电。2015年初步建成以“±1000KV和750KV”为支撑、以“220KV、 110KV”为主干,网架坚强、布局合理、设备先进、安全高效的电网构架。
第四节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重点,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逐步建成比较完备的现代化城镇基础设施体系,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城镇道路、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城市人均道路面积15平方米,道路无障碍通行率100%;供水普及率和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集中供热普及率95 %;燃气普及率98%;城市绿化覆盖率4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平方米;新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两个。加快乡镇集镇区道路、供排水、园林环卫等主要基础设施建设,把乡镇建成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完善、道路畅通、环境优美的宜居乡镇。
第七章 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统筹兼顾、合理布局,妥善处理区域发展中各方面的关系,走各地区协调发展、共同富裕之路。
第一节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坚持以人为本,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以统筹兼顾为原则,推动城市现代化、城市集群化、城市生态化、农村城镇化,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走科学发展、集约高效、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社会和谐、个性鲜明、城乡一体、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建设路子。
树立区域统筹的理念,完善城市功能布局,集聚生产要素,以产业为支撑,以提升城市竞争力为核心,以提高城市承载力和增加就业为重点,继续实施以“一个中心、东西两翼、三个支点”为重点的城市群发展战略,把昌吉市打造成生态型、田园式的宜居城市,把阜康市建成新疆重要的旅游城市,把奇台县发展成自治州东部中心城市,全面加快玛纳斯、呼图壁、吉木萨尔、木垒等精品县城建设,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支撑功能强大的新型城镇化格局。
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重点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社会保障等方面取得进展。高起点做好城镇化发展规划,树立精品意识、突出地方特色,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城乡绿化、净化、美化水平,努力建设宜居城镇综合体。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为城乡居民流动提供便利条件,为流动人口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和福利保障。开展城乡一体化先行先试工作,打造一批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文化旅游名镇,建成一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精品示范县市、示范乡镇和示范村,结合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和“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加快推进中心城镇、少数民族乡、少数民族聚居乡镇、少数民族聚居村和自治区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在全疆率先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推进自治州新农村建设向更高层次迈进。力争到2015年,城镇化率达到52%。
第二节 乌昌经济一体化
以产业布局为突破口,深入推进乌昌经济一体化,依托乌鲁木齐首府中心城市产业、技术、人流、物流、资金流的辐射带动作用,打造建设一批引领产业发展、支撑地区经济、注重节能环保、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依托乌昌大交通网络,重点建设一批集仓储配送、中转物流、中转集散等为一体的区域大型物流基地;依托乌鲁木齐国际旅游集散地,推进旅游—餐饮—娱乐—文化融合发展,做大做强自治州旅游产业。
第三节 加快东三县发展
牢牢抓住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对口援疆的历史机遇,以项目建设和项目帮扶为核心,加大经济、干部、人才和技术援助力度,增强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能力,推动东三县发展实现新跨越。
突出抓好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以发展设施农业、现代畜牧业和特色林果业为重点,加快优势产业发展,提升特色优质高效农产品基地建设能力,快速推进百亩启动、千亩连片的规模化蔬菜日光节能温室基地建设,重点发展反季节蔬菜和食用菌生产;积极推进牛羊猪禽规模养殖,把东三县建成乌昌地区重要的商品猪、肉牛肉羊繁育和生产基地、无公害家禽生产基地和设施林果基地。
坚持把促进农牧民增收作为加快东三县发展的中心任务。以创建万元村、万元乡镇为目标,广辟农牧民增收渠道,形成农牧民增收长效机制。发展壮大商贸服务、交通运输、精品旅游等第三产业。以准东煤电煤化工产业带建设为契机,大力发展商贸流通、餐饮住宿、娱乐服务等行业,构建生产型服务业网络体系,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举全州之力推动木垒县加快发展。牢固树立“科学跨越、后发赶超”的思想,在突出优势产业方面实现新突破。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和项目帮扶力度,支持特色产业做优做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努力改善民生,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确保木垒县与全州同步实现农牧民人均收入过万元目标,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第四节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落实放宽市场准入的各项政策,坚持“非禁即入”,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金融服务、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等领域。加大工商联对非公经济的指导力度。完善促进自治州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参与优势资源开发,参与大企业大集团产业配套的相关服务业、配套产业,增强中小企业的实力。推进自治州非公有制企业体制、机制、技术和管理创新。进一步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扩大就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作用。
第八章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生态立州理念,走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道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科学有序开发资源,处理好新型工业化建设与节能减排的关系;加强生态建设,切实保护环境,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一节 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重点加强煤炭、冶炼、电力、化工、建材、石油、天然气等行业对能源、原材料、水资源的消耗管理。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积极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全力支持特变电工、湖北宜化、华电等一批大企业大集团在准东煤电煤化工业园区建设循环经济示范产业园。到2015年,创建循环经济示范企业30家,循环经济示范工业园5个。全州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完成75%,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工业废水处理率及污水重复利用率均达到95%。
第二节 资源开发
按照“先保护后开发、先规划后开发”的原则,确保资源开发集约化、程序化、高起点、高水平和高效益,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统筹协调,禁止无序开发、乱采滥挖。提高采矿回采率、选矿和冶炼回收率,确保煤矿回采率达到70%。加强地下水的保护和管理,严格控制新打机井;大力发展节水工业,矿产资源开发用水以地表水为主,严格控制超采地下水,严禁滥采地下水。坚持合理利用土地,基本稳定现有耕地面积,禁止新开垦荒地;在保护和规划政策前提下,鼓励使用戈壁、荒滩进行工程建设。
第三节 生态建设
按照“南护天山、中建绿洲、北治沙漠”的生态建设布局,做好绿化和生态植被保护工作。继续实施准噶尔盆地南缘防沙治沙、天山北坡谷底森林植被保护与恢复、三北防护林、天然草场保护等国家生态工程建设。推进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和管护能力建设,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快实施州内河系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加强三工河、引额济乌工程沿线、荒漠生态封育保护区等主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保护与建设。实施自治州污水综合利用北灌荒漠防护林工程。加快国省道、铁路、公路、乡镇道路绿化及城镇、居民点、农田防护、准东煤电煤化工产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的造林绿化。到2015年,森林面积达到165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5%,城镇、村庄、居民点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
第四节 环境保护
加强环境污染防治,以解决饮用水安全和空气污染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流域水污染和重点行业、区域污染综合防治。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控制城市大气、噪声污染,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加快供热系统改造工程,大力推进城市供热计量改革,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地源热泵等节能工程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降低农药、化肥、农田残膜等污染。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强化水质动态监测。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到2015年,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环境空气质量满足一级标准,其它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满足二级标准;地表水水质好于三级的达到85%以上;完成162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创建国家、自治区级生态村、生态乡镇20个以上;昌吉市、阜康市创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第九章 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实施科教兴昌和人才强州战略,大力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国民受教育水平,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改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快现代化人才队伍建设。
第一节 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在能源资源、现代农牧业、装备制造、新型材料、生态环保等领域取得新突破。加强科技攻关和高技术研究开发,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工程和重大科技专项。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创新服务体系、政府宏观管理调控体系和社会多元化创新投入体系等“四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自治州科技整体实力。加强科技基础条件与创新载体建设。
到2015年,区域科技实力大幅提升,高新技术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企业核心竞争能力显著增强,农业现代化科技支撑体系基本建成,优势科学技术得到长足发展,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技术等一批高新技术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全社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2%以上,科技投入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2%以上,科技三项费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
第二节 现代教育服务体系建设
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优化教育布局、结构及资源配置,突出抓好学前教育、双语教育和职业教育,加快建立体系完备、结构合理、机会公平、均衡发展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到2015年,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州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年,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有大幅度提高。
巩固提高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发展义务教育。积极促进教育公平,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切实解决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平等义务教育问题。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负担,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健全学前教育网络,加快青少年校外教育阵地建设。重视发展特殊教育,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紧紧围绕自治州“三化”建设和“六大支柱产业”对人才的需求,以成才途径多元化和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技能型实用人才培养和农村职业教育为重点,多渠道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不断扩大高等职业教育规模,构建与普通教育互通互补的职业教育体系。
第三节 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科学跨越、富民强州”主题,以提高人才素质和能力、引进急需人才为目标,以用好用活现有人才和培养开发高层次、高技能、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继续大力实施重点产业、重大项目人才培训工程,加快人才工作机制创新步伐,营造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人才环境。
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竞争力,加快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围绕新型工业化发展,加强“六大支柱产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开发;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现代农牧业人才培养;围绕城市群发展,培养新型城镇化人才;加大对少数民族骨干人才的培养力度,积极选派少数民族技术骨干参加特殊培养、深造。
第四节 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加大政府对公益性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到2015年,力争将自治州建设成为文体事业全面繁荣、文体产业日益兴旺、文体机制日趋完善、文体设施比较完备、文化创新彰显活力、综合实力位居全疆前列的文化大州和体育强州。
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文化馆、图书馆、演出剧院、博物馆投入。加快社区文化中心建设,完善乡镇文化站配套设施。完成州图书馆、州艺术剧院、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州群艺馆建设项目。到2015年,全州实现各县(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街道(乡镇)文化中心或文化站,社区和建制村文化室的全覆盖。
大力发展广播影视事业,加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西新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和县级影剧院等文化惠民工程,加快推进广播电视的数字化改造,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基本实现数字化、网络化、产业化。
加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一批体育场、体育馆、全民健身活动场所和社区体育健身设施。加快昌吉体育馆、体育场等大型体育场馆建设。加强竞技体育项目训练基地建设。到2015年,人均体育场馆面积达到2.5平方米。
第五节 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重视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统筹城乡卫生发展,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保障群众健康权益;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确保群众的食品、药品和医疗安全。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专业技术水平。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适当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到2015年,每千人拥有病床3.77张,执业医师1.89人,人均预期寿命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第十章 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机制体制,努力促进社会就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合理调整收入分配结构,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第一节 扩大就业
坚持就业优先的方针,采取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办法,努力扩大就业,积极构建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机制。
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就业扶持。完善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的优惠政策,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做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做好新增劳动力就业工作。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推动人力资源市场向农村、社区延伸,加强信息网络建设,规范发展就业中介服务,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加强劳动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到2015年,安置城镇人员就业12.5万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35万人次。
加大对就业服务设施的投入力度,建立完善统筹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强力推进城乡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实现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规范就业中介服务和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制度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二节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着力提高居民收入水平。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认真解决低收入群众的医疗和子女就学困难等问题,努力缓解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不断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保持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合理增长。努力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大幅度提高收入,鼓励城乡居民扩大投资,不断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
第三节 加强住房保障
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落实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划拨、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建立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化保障性住房投融资体制。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满足新就业职工、中低收入家庭和符合规定条件的暂住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机制,提高住房保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解决5000户以上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第四节 深化社会保障
建立制度规范化、服务社会化、层次多样化、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巩固完善城镇社会保险制度,逐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
加快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进度,完善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制度,逐步提高财政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筹资的补贴力度,建立稳定可靠、合理增长的筹资机制。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建立完善失业预警机制和失业调控体系。完善工伤保险各项配套政策,调整待遇水平。积极探索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协同推进的途径,完善生育保险管理。
加强社会救助,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合理确定保障方式。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体系,建立完善医疗救助体系,解决困难群众就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大力推进各县市民政福利园区建设,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支持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推进社区康复中心和无障碍设施建设。
第十一章 深化体制改革
改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推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为科学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全面 推进政务公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创新政府管理运行机制,将政府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改善发展环境上来。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落实放宽市场准入的各项政策,坚持“非禁即入”,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金融服务、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等领域。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参与优势资源开发,参与大企业大集团产业配套的相关服务业、配套产业,增强中小企业的实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体制、机制、技术和管理创新。进一步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扩大就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作用。
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完善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提高预算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优化财政结构,加强税收征管力度,实现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发展多层次信贷市场,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资。
健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积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进覆盖城乡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大力发挥资本市场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构建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价格体制机制。
继续深化农村改革。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多种有效形式,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推动农村流通现代化。逐步建立健全统筹推动城乡发展的新体制。
大力推进社会领域改革。继续深化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
第十二章 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统筹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着力优化投资创业的软环境,按照“外引内联、东联西出、西来东去”的开放方针,推进自治州对内对外开放跨新台阶、上新水平。
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加快自治州农畜产品、机电产品、化工建材产品、纺织产品等出口加工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机电制造、食品加工、建材加工等外向型产业,积极一批外向型龙头企业的快速发展,增强其出口能力,不断扩大地方加工贸易在出口贸易中的比重。支持边境贸易发展和边境小额贸易企业能力建设。
支持和鼓励州内有实力的企业到周边国家投资办厂、承揽工程,从事能源资源开发、农林业合作,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扩大商贸、旅游等服务业的对外开放与合作。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持对内和对外开放并举,构建自治州外向型经济的新格局。充分利用好会展平台,进一步加强与内地的经贸交流与合作。主动承接内地产业转移,积极吸收内地资金、技术和人才参与自治州开发建设。加强乌拉斯台一类口岸和亚中商城二类口岸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和完善口岸功能。进一步开拓中亚、西亚、南亚、欧美市场。
合理利用外资,鼓励投资建设节能环保、再生能源、节水农业、特色林果及农副产品深加工、棉纺织深加工等项目。有效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技术水平。
第十三章 建设长治久安的社会基础
进一步巩固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强化和创新社会管理,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一节 精神文明建设
提高全民文明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想信念教育,倡导爱国守法和敬业诚信,构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和行为规范,提高各民族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牢固树立“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努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道德基础。开展践行礼仪活动,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不断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强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努力做好“双拥”工作。
第二节 民主法制建设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合法权利。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加强基层民主,完善农村村民自治制度,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州。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大力提高行政机关公务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履行司法制度,维护司法公正。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增强公民法治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
第三节 公共安全建设
加强社会公共安全预警和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防范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社会风险的预警应对机制。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加强指挥信息系统、应急物资保障、专业救灾抢险队伍、应急标准体系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建设,健全灾后社会动员机制,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执法监督检查营造安全社会。到2015年,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和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分别下降36%以上和26%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煤炭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1以下。
第十四章 加强党的领导,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党的领导是实现我州“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根本保证,必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更好的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造福群众的能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不断增强科学执政能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不断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改善基层党校的办学条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切实增强历史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州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正确履行政府职责,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合理配置公共资源,调控引导社会资源,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顺利实施。
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基本取向,正确履行政府职责,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合理配置公共资源,调控引导社会资源,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
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政策,确保公共财政资源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区域、科技、教育、卫生、环境、资源等重大公共政策之间相互配合和协调。合理界定政府支出范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为完成本规划目标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按照本规划确定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及重大项目布局,各县(市)及各部门、各行业要组织编制相应的地方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目标任务及措施。建立自治州和各县(市),总体规划纲要和各专项规划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形成以本规划为统领,各级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加强本规划与自治州年度计划的衔接,在制定和实施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时,要结合实际,按年度分解和落实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
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及时分解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明确部门分工,落实部门责任。要跟踪、监测、分析相关领域规划实施情况,研究年度实施情况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在本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形成中期评估报告。经中期评估需要对规划进行修订的,由规划编制部门提出修订方案,报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在规划实施期间,当遇到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重要原因使实际经济运行与规划目标不相适应,需要调整本规划时,自治州人民政府应适时提出建议,提请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实施。
“十二五”规划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重要规划,是为推进自治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打好基础的重要规划。全州各族人民要在州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万众一心,奋力拼搏,为推进自治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谱写各族人民幸福美好生活新篇章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