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

清理结果的公告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8号)相关规定,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按照谁执行(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对20251231日以前发布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7件(详见附件1),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7件(详见附件2),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详见附件3),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详见附件4)。

二、继续有效的政策性文件123件(详见附件5),决定废止的政策性文件11件(详见附件6),宣布失效的政策性文件24件(详见附件7),决定修改的政策性文件1件(详见附件8)。

 附件:1.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继续有效行政

规范性文件目录

2.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废止的行

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宣布失效的行

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修改的行

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5.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继续有效的政

策性文件目录;

6.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废止的政

策性文件目录;

7.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宣布失效的政

策性文件目录;

8.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修改的政

策性文件目录。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66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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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16 23:46:09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索 引 号: CJZ003/2026-000003 信息来源: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6-06-16
文  号: 昌州政规〔2026〕1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

清理结果的公告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8号)相关规定,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按照谁执行(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对20251231日以前发布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7件(详见附件1),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7件(详见附件2),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详见附件3),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详见附件4)。

二、继续有效的政策性文件123件(详见附件5),决定废止的政策性文件11件(详见附件6),宣布失效的政策性文件24件(详见附件7),决定修改的政策性文件1件(详见附件8)。

 附件:1.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继续有效行政

规范性文件目录

2.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废止的行

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宣布失效的行

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修改的行

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5.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继续有效的政

策性文件目录;

6.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废止的政

策性文件目录;

7.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宣布失效的政

策性文件目录;

8.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修改的政

策性文件目录。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66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