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失效】关于印发昌吉州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 “最多跑一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0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昌吉州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

“最多跑一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直各部门:

《昌吉州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最多跑一次”实施方案》已经州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昌吉州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最多跑一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完成好自治区“最多跑一次”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全国和自治区“两会”、自治区党委九届六次全体会议和州党委十一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贯彻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和对昌吉州提出的“1+2”三件大事工作要求,聚焦总目标,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放管服”改革工作安排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释放稳定红利,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倒逼“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全力构建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抓营商环境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把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最多跑一次”作为聚焦总目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紧迫任务,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突出问题。到2019年底,依托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州、县市、园区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分类受理率达到70%以上;州、县市(园区)两级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70%以上;限时办结率达到100%;100项高频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

到2020年底,全州政务服务事项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达到“一网通办、跨城可办”,200项高频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办理方式信息化,行政审批更为快捷,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利,营商环境显著改善,社会满意度和群众获得感大幅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

1.推进服务设施标准化。统一规划建设或改造州、县市(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场所,做到名称、标识、功能区划分、配套设施设备“四统一”。每个县市选择2个乡镇(街道)、2个村(社区)开展标准化建设试点。2019年8月底前,完成州、县市(园区)政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和乡镇(街道)、村(社区)试点工作,需撤并的部门独立办事大厅全部撤并;2020年底前完成乡镇(街道)、村(社区)标准化建设。(牵头单位:州政资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2.推进服务事项标准化。对标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指导昌吉市、奇台县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实施清单,2019年5月底前完成,做到政务服务事项数量、名称、编码、类型、依据、流程和申请材料“七统一”,6月底前其他县市实现应用。(牵头单位:州政资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3.推进服务受理标准化。

(1)制定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材料模板,2019年6月底前完成并在政务服务平台应用。(牵头单位:州政资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2)持续开展“减证便民”,组织清理证明事项。公布保留的证明事项目录,保留的证明事项实现互认共享,能网上核验的网上核验,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牵头单位:州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4.推进服务规范标准化。制定完善全州统一的政务服务标准,规范办事程序、服务礼仪,严格落实信息公开、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投诉举报和责任追究制度。2019年5月指导昌吉市、奇台县完成标准制定,6月底前全州推行实施。(牵头单位:州政资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5.推进人员管理标准化。理顺政务中心窗口人员双重管理关系,建立日常工作和业绩考核以政务中心为主的管理体系。2019年5月底前出台昌吉州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双重管理办法,6月底前安排各部门将选派的窗口工作人员党组织关系统一转入本级政务中心,做到党组织活动、服务培训、值班备勤、考核评价由政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州政资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6.推进考核监督检查标准化。建设全州统一的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对州、县市(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大厅人员在岗情况、工作状态、办事效率、服务质量进行全覆盖实时监察。2019年底前完成州、县两级监察平台建设,制定全州统一的政务服务监督办法。(牵头单位:州政资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二)加快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实现一网办理。

1.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1)完善电子政务外网体系建设。2019年6月底前,按照规范要求完成行政机关电子政务外网横向电路建设和安全防护工作;2019年8月底前,由行业主管单位牵头,完成向社会公众提供具有收费项目办事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电子政务外网横向电路建设和终端防护工作,并通过电子政务外网主动向政府政务平台提供收费项目相关数据。(牵头单位:州电子政务办;配合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2)督促州、县市部门做好与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2019年5月底前全部使用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州政资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2.建立数据共享平台。组织开展州内行业部门数据平台调研,摸清底数,制定昌吉州数据共享平台筹建方案,整合州内各部门业务系统数据,打通各部门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开放共享,互联互通。2019年8月底前出台自治州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方案,年内启动建设。(牵头单位:州工信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政资局、公安局、网信办、电子政务办,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3.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1)推动公共交通、水、电、暖、气、通信、金融、广电网络、烟草、石油等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政务中心,2019年6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州政资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工信局、金融办、文旅局、烟草专卖局、国网昌吉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2)推动公共服务事项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逐步推动公共交通、水、电、暖、气、通信、金融、广电网络、烟草、石油等公共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拓展政务服务向“两微一端”等延伸,借助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促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提供移动端服务,逐步实现 “掌上办”“指尖办”。(牵头单位:州政资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工信局、金融办、文旅局、烟草专卖局、国网昌吉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4. 搭建网上中介服务平台。搭建全州一体管理、分级使用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实现“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和退出机制。2019年底前中介服务超市上线运行,启动信用评价工作。(牵头单位:州政资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5.筹建“12345”政务热线平台。整合现有热线机构、职责、人员,按照“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原则,建设涵盖公共服务咨询、投诉举报、便民服务等非应急类群众诉求的“12345”政务热线平台,2019年底前上线应用,实现“一个号码”服务群众。(牵头单位:州政资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三)推进政务集成服务,实现一门办理。

1.实施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推动州、县市(园区)两级行政审批权向政务服务中心和线上平台集中,全面启用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实行审批责任终身追究制。2019年6月底前,州、县市两级实现部门许可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大厅集中,做到人员到位、授权到位;7月底前全面实现“三集中、三到位”。(牵头单位:州政资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党委编办等州直相关部门)

2.实施一窗分类受理。将各级政务中心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投资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商事登记、社会服务等综合窗口,2019年6月底前完成整合工作,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牵头单位:州政资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局、医疗保障局、教育局等州直相关部门)

3.开展“受审分离”改革。分离“受理”、“审批”环节,原则上将州级政务审批事项的受理环节下放县市,由县市受理、初审、上报,州级审批。逐步实现州级行政审批事项县市受理、网上流转、州级审批、快递送达。(牵头单位:州政资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4.实行“容缺受理”。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的政务服务事项,经申请人做出相应承诺后,实行容缺受理。扩大容缺范围,拓宽材料后补途径和方式。2019年底前,制定公布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企业开办等部分行政审批领域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在奇台县试点实施。(牵头单位:州政资局、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发改委等州直相关部门)

5.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整合。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整合,在全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矿业权出让和产权交易等项目进场的基础上,推进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等项目进入统一场所交易。依托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统一信息公开、评标专家库、信用管理、电子监察的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机制。2019年底前实现全流程电子交易。(牵头单位:州政资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等州直相关部门)

(四)加快服务模式改革,实现一次办理。

1.实施目录化管理。在梳理编制全州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实施清单的基础上,分批分步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目录,并进行动态更新。对目录包含的政务服务事项,在申请材料齐备的基础上,实现一次办理,杜绝让群众办事“多次跑”“重复跑”。2019年7月公布实施第一批“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目录。(牵头单位:州政资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2.推动“最多跑一次”向基层延伸。推动昌吉市在2个街道、3个社区办事大厅(代办点)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试点,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实现“就近跑一次”。形成成熟经验后,逐步向全州推广。2019年底前完成试点并组织评估验收。(责任单位:昌吉市)

(五)优化服务流程,实现并联审批。

1.推进“多规合一”。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统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涉及空间的各类规划和专项规划。以“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为基础,统筹协调各部门提出的项目建设条件。2019年9月底前出台“多规合一”工作方案,12月底前启动州、县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多规合一”取得实质性进展。(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2.实施“多图联审”。建立与审批权力下放相适应的审图机制,整合投资项目审图权限,将人防等部门的审图职权统一授权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图中心,由州审图中心统一审图。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成网上审图中心,实现网上申报、受理、审图、反馈全流程一站式服务。2019年6月底前完成审图权整合,实现网上审图。(牵头单位: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人防办等州直相关部门)

3.实施“多评合一”。依托网上中介服务平台,推动本地区中介机构成立联合体,推进投资项目中介“一站式”服务,在法律框架内将项目立项阶段所需的多个评价报告一次性编制完成。行业主管部门变“串联”为“并联”逐步实现“统一受理、统一评审、同步审核、统一审批”,为企业办理审批事项提速减负。2019年12月底前,出台“多评合一”实施方案,启动试运行。(牵头单位: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公安局等州直相关部门)

4.规范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研究制定自治州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压减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实现“一张表单”申报、“一个窗口”服务、“一个系统”并联审批。2019年6月底前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等州直相关部门)

5.实现行政审批权“应放尽放”。对州级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定期梳理,逐一深入论证,除关系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能下放县级审批的一律下放,实现审批事项动态调整,定期下放。(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州党委编办,州司法局、发改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政资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园区)

(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现便民利企。

1. 推进“多证合一,证照联办”改革。制定“证照联办”改革实施方案,科学设置商事登记“多证合一,证照联办”综合窗口,2019年6月底前将商事登记服务事项纳入综合窗口统一收件(受理)和发证,各相关审批部门负责后台审批、制证。(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2.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推动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证照分离”改革。放宽商事主体申报条件,在全州推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住所登记。积极推广电子证照在各部门互认运用,2019年底前全州新开办市场主体电子营业执照签发达到70%,确保电子营业执照在各行业、各领域的认可和广泛使用。(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3.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简化企业登记程序,减并工商、税务、刻章、社保等流程,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合并登记备案,压缩申领发票时间,将银行开户改为备案。2019年底在实现8.5个工作日以内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开办时间。(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税务局、公安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联合抽查,加强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息共享平台的运用,实现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检查结果全面公开。2019年6月底前,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制度统一;年底前,实现监管全过程整合、市场监管领域主要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2020年底前,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七)指导基层创新试点。

(1)在昌吉市和奇台县开展“跨城通办”改革试点,梳理公布跨城通办事项目录,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便捷的同城化服务。昌吉市在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试点的基础上,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审批许可试点,推动昌吉市成立行政审批局。在奇台县开展营商环境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提高审批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2019年4月底前启动试点工作,年底前完成试点并接受评估验收。

(2)在吉木萨尔县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重点在“多图联审、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并联审批”上实现突破,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2019年6月底前,组织开展评估验收,7月迎接自治区住建厅评估验收。(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昌吉市、奇台县、吉木萨尔县,州直相关部门)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9年3月10日至2019年5月10日。

1.州党委改革办组织第三方对自治州“放管服”改革开展满意度测评,查找问题,掌握情况,提出评估意见。

2.各县市、园区、各相关部门制定并公布本县市、园区、本部门“最多跑一次”实施方案。

3.各县市、园区、各相关部门组建领导机构,细化任务分工,落实人员、经费等保障措施,对“最多跑一次”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安排。

(二)实施阶段。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12月30日。

1.各县市、园区,州直各部门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完善软硬件基础建设。

2.州政资局梳理第一批“最多跑一次”目录,并于7月公布实施。

3.组织对全州政务服务人员开展培训,确保5月底自治区一体化政务平台在我州顺利上线运行。

(三)评估阶段。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30日,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全州“放管服”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评估成效,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评估意见,对评估效果达不到要求的县市、园区及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四)提升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总结经验,整改问题,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完善标准体系,进一步拓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推动“最多跑一次”向基层延伸,实现“就近跑一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各部门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落实州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全面抓好“放管服”改革工作。及时调整州、县市、园区“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对改革工作亲自部署、方案亲自把关、重点问题亲自协调、推进情况亲自督办,抓好人员、经费等保障。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亲自抓,制定任务推进时间表和路线图,一个节点一个节点、一项措施一项措施抓落实,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计划推进、按时限完成。

(二)强化协调推进。各县市、园区、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把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最多跑一次”工作摆上突出位置,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建立周推进、月调度、季通报机制,定期召集各相关部门会商工作,通报情况,研究解决 “堵点”“难点”问题。各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任务落实,做到目标同向、步调一致开展工作。

(三)加强指导监督。州人民政府将“放管服”改革、“最多跑一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按月考核评估县市、园区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滞后的进行通报,对影响全州工作进度的交纪委监委进行问责。建立信息月报制度,各县市、园区及相关部门要及时报送工作落实情况,便于掌握工作动态和进度,更好的指导推进工作。建立“放管服”改革举报和查处回应制度,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园区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报纸、电视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放管服”改革,向社会公布各项方案、措施,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提高群众知晓率,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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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失效】关于印发昌吉州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 “最多跑一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10 16:10:0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索 引 号: CJZ002/2019-000034 信息来源: 其他
发布机构: 昌吉州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9-05-10
文  号: 昌州政办发〔2019〕28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已失效】关于印发昌吉州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 “最多跑一次”实施方案的通知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昌吉州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

“最多跑一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直各部门:

《昌吉州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最多跑一次”实施方案》已经州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昌吉州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最多跑一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完成好自治区“最多跑一次”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全国和自治区“两会”、自治区党委九届六次全体会议和州党委十一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贯彻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和对昌吉州提出的“1+2”三件大事工作要求,聚焦总目标,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放管服”改革工作安排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释放稳定红利,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倒逼“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全力构建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抓营商环境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把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最多跑一次”作为聚焦总目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紧迫任务,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突出问题。到2019年底,依托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州、县市、园区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分类受理率达到70%以上;州、县市(园区)两级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70%以上;限时办结率达到100%;100项高频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

到2020年底,全州政务服务事项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达到“一网通办、跨城可办”,200项高频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办理方式信息化,行政审批更为快捷,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利,营商环境显著改善,社会满意度和群众获得感大幅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

1.推进服务设施标准化。统一规划建设或改造州、县市(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场所,做到名称、标识、功能区划分、配套设施设备“四统一”。每个县市选择2个乡镇(街道)、2个村(社区)开展标准化建设试点。2019年8月底前,完成州、县市(园区)政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和乡镇(街道)、村(社区)试点工作,需撤并的部门独立办事大厅全部撤并;2020年底前完成乡镇(街道)、村(社区)标准化建设。(牵头单位:州政资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2.推进服务事项标准化。对标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指导昌吉市、奇台县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实施清单,2019年5月底前完成,做到政务服务事项数量、名称、编码、类型、依据、流程和申请材料“七统一”,6月底前其他县市实现应用。(牵头单位:州政资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3.推进服务受理标准化。

(1)制定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材料模板,2019年6月底前完成并在政务服务平台应用。(牵头单位:州政资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2)持续开展“减证便民”,组织清理证明事项。公布保留的证明事项目录,保留的证明事项实现互认共享,能网上核验的网上核验,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牵头单位:州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4.推进服务规范标准化。制定完善全州统一的政务服务标准,规范办事程序、服务礼仪,严格落实信息公开、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投诉举报和责任追究制度。2019年5月指导昌吉市、奇台县完成标准制定,6月底前全州推行实施。(牵头单位:州政资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5.推进人员管理标准化。理顺政务中心窗口人员双重管理关系,建立日常工作和业绩考核以政务中心为主的管理体系。2019年5月底前出台昌吉州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双重管理办法,6月底前安排各部门将选派的窗口工作人员党组织关系统一转入本级政务中心,做到党组织活动、服务培训、值班备勤、考核评价由政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州政资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6.推进考核监督检查标准化。建设全州统一的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对州、县市(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大厅人员在岗情况、工作状态、办事效率、服务质量进行全覆盖实时监察。2019年底前完成州、县两级监察平台建设,制定全州统一的政务服务监督办法。(牵头单位:州政资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二)加快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实现一网办理。

1.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1)完善电子政务外网体系建设。2019年6月底前,按照规范要求完成行政机关电子政务外网横向电路建设和安全防护工作;2019年8月底前,由行业主管单位牵头,完成向社会公众提供具有收费项目办事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电子政务外网横向电路建设和终端防护工作,并通过电子政务外网主动向政府政务平台提供收费项目相关数据。(牵头单位:州电子政务办;配合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2)督促州、县市部门做好与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2019年5月底前全部使用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州政资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2.建立数据共享平台。组织开展州内行业部门数据平台调研,摸清底数,制定昌吉州数据共享平台筹建方案,整合州内各部门业务系统数据,打通各部门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开放共享,互联互通。2019年8月底前出台自治州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方案,年内启动建设。(牵头单位:州工信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政资局、公安局、网信办、电子政务办,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3.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1)推动公共交通、水、电、暖、气、通信、金融、广电网络、烟草、石油等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政务中心,2019年6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州政资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工信局、金融办、文旅局、烟草专卖局、国网昌吉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2)推动公共服务事项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逐步推动公共交通、水、电、暖、气、通信、金融、广电网络、烟草、石油等公共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拓展政务服务向“两微一端”等延伸,借助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促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提供移动端服务,逐步实现 “掌上办”“指尖办”。(牵头单位:州政资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工信局、金融办、文旅局、烟草专卖局、国网昌吉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4. 搭建网上中介服务平台。搭建全州一体管理、分级使用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实现“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和退出机制。2019年底前中介服务超市上线运行,启动信用评价工作。(牵头单位:州政资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5.筹建“12345”政务热线平台。整合现有热线机构、职责、人员,按照“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原则,建设涵盖公共服务咨询、投诉举报、便民服务等非应急类群众诉求的“12345”政务热线平台,2019年底前上线应用,实现“一个号码”服务群众。(牵头单位:州政资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三)推进政务集成服务,实现一门办理。

1.实施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推动州、县市(园区)两级行政审批权向政务服务中心和线上平台集中,全面启用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实行审批责任终身追究制。2019年6月底前,州、县市两级实现部门许可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大厅集中,做到人员到位、授权到位;7月底前全面实现“三集中、三到位”。(牵头单位:州政资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党委编办等州直相关部门)

2.实施一窗分类受理。将各级政务中心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投资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商事登记、社会服务等综合窗口,2019年6月底前完成整合工作,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牵头单位:州政资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局、医疗保障局、教育局等州直相关部门)

3.开展“受审分离”改革。分离“受理”、“审批”环节,原则上将州级政务审批事项的受理环节下放县市,由县市受理、初审、上报,州级审批。逐步实现州级行政审批事项县市受理、网上流转、州级审批、快递送达。(牵头单位:州政资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4.实行“容缺受理”。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的政务服务事项,经申请人做出相应承诺后,实行容缺受理。扩大容缺范围,拓宽材料后补途径和方式。2019年底前,制定公布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企业开办等部分行政审批领域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在奇台县试点实施。(牵头单位:州政资局、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发改委等州直相关部门)

5.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整合。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整合,在全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矿业权出让和产权交易等项目进场的基础上,推进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等项目进入统一场所交易。依托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统一信息公开、评标专家库、信用管理、电子监察的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机制。2019年底前实现全流程电子交易。(牵头单位:州政资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等州直相关部门)

(四)加快服务模式改革,实现一次办理。

1.实施目录化管理。在梳理编制全州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实施清单的基础上,分批分步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目录,并进行动态更新。对目录包含的政务服务事项,在申请材料齐备的基础上,实现一次办理,杜绝让群众办事“多次跑”“重复跑”。2019年7月公布实施第一批“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目录。(牵头单位:州政资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2.推动“最多跑一次”向基层延伸。推动昌吉市在2个街道、3个社区办事大厅(代办点)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试点,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实现“就近跑一次”。形成成熟经验后,逐步向全州推广。2019年底前完成试点并组织评估验收。(责任单位:昌吉市)

(五)优化服务流程,实现并联审批。

1.推进“多规合一”。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统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涉及空间的各类规划和专项规划。以“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为基础,统筹协调各部门提出的项目建设条件。2019年9月底前出台“多规合一”工作方案,12月底前启动州、县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多规合一”取得实质性进展。(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2.实施“多图联审”。建立与审批权力下放相适应的审图机制,整合投资项目审图权限,将人防等部门的审图职权统一授权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图中心,由州审图中心统一审图。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成网上审图中心,实现网上申报、受理、审图、反馈全流程一站式服务。2019年6月底前完成审图权整合,实现网上审图。(牵头单位: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人防办等州直相关部门)

3.实施“多评合一”。依托网上中介服务平台,推动本地区中介机构成立联合体,推进投资项目中介“一站式”服务,在法律框架内将项目立项阶段所需的多个评价报告一次性编制完成。行业主管部门变“串联”为“并联”逐步实现“统一受理、统一评审、同步审核、统一审批”,为企业办理审批事项提速减负。2019年12月底前,出台“多评合一”实施方案,启动试运行。(牵头单位: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公安局等州直相关部门)

4.规范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研究制定自治州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压减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实现“一张表单”申报、“一个窗口”服务、“一个系统”并联审批。2019年6月底前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等州直相关部门)

5.实现行政审批权“应放尽放”。对州级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定期梳理,逐一深入论证,除关系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能下放县级审批的一律下放,实现审批事项动态调整,定期下放。(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州党委编办,州司法局、发改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政资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园区)

(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现便民利企。

1. 推进“多证合一,证照联办”改革。制定“证照联办”改革实施方案,科学设置商事登记“多证合一,证照联办”综合窗口,2019年6月底前将商事登记服务事项纳入综合窗口统一收件(受理)和发证,各相关审批部门负责后台审批、制证。(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2.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推动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证照分离”改革。放宽商事主体申报条件,在全州推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住所登记。积极推广电子证照在各部门互认运用,2019年底前全州新开办市场主体电子营业执照签发达到70%,确保电子营业执照在各行业、各领域的认可和广泛使用。(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3.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简化企业登记程序,减并工商、税务、刻章、社保等流程,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合并登记备案,压缩申领发票时间,将银行开户改为备案。2019年底在实现8.5个工作日以内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开办时间。(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税务局、公安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联合抽查,加强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息共享平台的运用,实现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检查结果全面公开。2019年6月底前,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制度统一;年底前,实现监管全过程整合、市场监管领域主要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2020年底前,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州直相关部门)

(七)指导基层创新试点。

(1)在昌吉市和奇台县开展“跨城通办”改革试点,梳理公布跨城通办事项目录,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便捷的同城化服务。昌吉市在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试点的基础上,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审批许可试点,推动昌吉市成立行政审批局。在奇台县开展营商环境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提高审批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2019年4月底前启动试点工作,年底前完成试点并接受评估验收。

(2)在吉木萨尔县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重点在“多图联审、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并联审批”上实现突破,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2019年6月底前,组织开展评估验收,7月迎接自治区住建厅评估验收。(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昌吉市、奇台县、吉木萨尔县,州直相关部门)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9年3月10日至2019年5月10日。

1.州党委改革办组织第三方对自治州“放管服”改革开展满意度测评,查找问题,掌握情况,提出评估意见。

2.各县市、园区、各相关部门制定并公布本县市、园区、本部门“最多跑一次”实施方案。

3.各县市、园区、各相关部门组建领导机构,细化任务分工,落实人员、经费等保障措施,对“最多跑一次”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安排。

(二)实施阶段。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12月30日。

1.各县市、园区,州直各部门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完善软硬件基础建设。

2.州政资局梳理第一批“最多跑一次”目录,并于7月公布实施。

3.组织对全州政务服务人员开展培训,确保5月底自治区一体化政务平台在我州顺利上线运行。

(三)评估阶段。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30日,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全州“放管服”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评估成效,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评估意见,对评估效果达不到要求的县市、园区及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四)提升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总结经验,整改问题,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完善标准体系,进一步拓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推动“最多跑一次”向基层延伸,实现“就近跑一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各部门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落实州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全面抓好“放管服”改革工作。及时调整州、县市、园区“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对改革工作亲自部署、方案亲自把关、重点问题亲自协调、推进情况亲自督办,抓好人员、经费等保障。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亲自抓,制定任务推进时间表和路线图,一个节点一个节点、一项措施一项措施抓落实,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计划推进、按时限完成。

(二)强化协调推进。各县市、园区、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把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最多跑一次”工作摆上突出位置,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建立周推进、月调度、季通报机制,定期召集各相关部门会商工作,通报情况,研究解决 “堵点”“难点”问题。各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任务落实,做到目标同向、步调一致开展工作。

(三)加强指导监督。州人民政府将“放管服”改革、“最多跑一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按月考核评估县市、园区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滞后的进行通报,对影响全州工作进度的交纪委监委进行问责。建立信息月报制度,各县市、园区及相关部门要及时报送工作落实情况,便于掌握工作动态和进度,更好的指导推进工作。建立“放管服”改革举报和查处回应制度,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园区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报纸、电视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放管服”改革,向社会公布各项方案、措施,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提高群众知晓率,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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