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肖莉 路琳两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肖莉同志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路琳同志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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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肖莉 路琳两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5 18:24:2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索 引 号: CJZ001/2021-000049 信息来源:
发布机构: 昌吉州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1-25
文  号: 昌州政任免〔2021〕9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肖莉 路琳两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肖莉同志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路琳同志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