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闫红梅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州教育局: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闫红梅同志任州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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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闫红梅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07 17:26:01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索 引 号: CJZ001/2019-000159 信息来源: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昌吉州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08-07
文  号: 昌州政任免〔2019〕156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闫红梅同志任职的通知

州教育局: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闫红梅同志任州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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