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建航等十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8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次
州农业局(乡镇企业局、农牧机械局):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建航同志任州农业局(乡镇企业局、农牧机械局)副局长、调研员;
贾文明同志任州农业局(乡镇企业局、农牧机械局)副局长;
李强华同志任州农业局(乡镇企业局、农牧机械局)副局长;
陈斌同志任州农业局(乡镇企业局、农牧机械局)副局长(援疆);
韩黎辉同志任州农业局(乡镇企业局、农牧机械局)调研员;
李宾舰同志任州农业局(乡镇企业局、农牧机械局)副调研员;
李明空同志任州农业局(乡镇企业局、农牧机械局)副调研员;
免去夏国杰同志州农牧机械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贾立军同志州农牧机械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耿明同志州农牧机械局副局长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7日
上一篇:
关于汪建国 张云两...
下一篇:
昌吉州人大常委会有...


微信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