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赵志民同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许占杰同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2日
抄送:福建省委组织部,山西省委组织部,州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协,州纪检委,州党委组织部、编委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