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肖明等三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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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医院: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聘任肖明同志为州人民医院副院长,聘期三年(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
聘任郭阳同志为州人民医院副院长,聘期三年(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
聘任吕晋洪同志为州人民医院副院长,聘期三年(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0日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聘任肖明同志为州人民医院副院长,聘期三年(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
聘任郭阳同志为州人民医院副院长,聘期三年(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
聘任吕晋洪同志为州人民医院副院长,聘期三年(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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