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依法行政办法》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时间:2025.11.28 来源:丝路昌吉客户端 浏览次数:

丝路昌吉/昌吉州融媒体中心 记者 付小芳 整理

  11月27日,昌吉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7月1日正式施行的《昌吉回族自治州依法行政办法》作详细介绍。昌吉州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李广,昌吉州司法局副局长李奕,昌吉州司法局副局长孙国杰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昌吉州宣传文化产品鉴定中心主任卢雪峰主持新闻发布会。

卢雪峰: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昌吉州人民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的发布会主要向大家介绍《昌吉回族自治州依法行政办法》制定的必要性和实施情况,并回答媒体记者的提问。下面,我们首先有请昌吉州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李广同志作情况介绍。

  李广: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好!非常高兴在这里同大家交流。衷心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昌吉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高度关注与大力支持。今天,我将重点向大家介绍《昌吉回族自治州依法行政办法》政府规章的制定、运行等情况。

  “十四五”以来,昌吉州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全州上下共同努力,2021年成功创建为“自治区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州”,2025年承办全疆法治政府建设现场推进会,府院联动、“包容审慎”监管模式等做法在全疆推广。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需求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也需要持续深化。为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我们制定出台了《昌吉回族自治州依法行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办法》的出台,是我们用法治方式提升治理能力、服务人民群众的一项重要举措。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构建了一个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制度框架。《办法》并非只针对行政行为的某一个环节,而是系统整合了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矛盾纠纷化解等各个环节的规范要求。旨在将政府各项权力的运行全面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从而更有效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

  第二,着力解决基层执法中大家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办法》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基层反映强烈的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问题,以机制创新赋能基层治理,明确推行联合执法、“综合查一次”等机制,努力做到对守法经营企业“无事不扰”。同时,通过细化执法程序,强化规范执法,让执法工作兼具力度和温度。

  第三,将我们一些行之有效的改革经验固定下来、推广开来。《办法》将我们在优化政务服务、化解矛盾纠纷等领域的成熟做法(如“首违不罚”柔性执法措施、“枫桥庭州”调解机制等),全面上升为制度规范。确保这些好做法、优秀实践得以长效化、常态化运行,从而惠及广大群众与企业。

  《办法》自实施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化,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趋完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府决策更规范。我们通过建立更严格的决策程序,确保每一项政策、每一份文件的出台,都经过充分论证和严格审查,从源头上提升了决策质量和公信力,切实保障各方权益。

  二是执法方式更智慧。我们创新推行“扫码入企”智慧监管模式,为全州3112家大中型企业设置了专属“二维码”,并实行“红黄绿”三色动态管理。此举不仅优化了执法检查的统筹协调,更显著减少了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实现了涉企检查频次同比下降50%,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营商环境更优化。我们积极拓展服务企业的多元渠道,比如组织开展“百所联商会·百所进千企”活动,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成立全疆首个破产管理人协会,以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式高效处理企业退出与资产盘活问题,助推全州新登记市场主体数量稳步增长。

  四是民生保障更有力。我们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全天候响应群众法律咨询。连续四年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累计实施数十项惠民项目。同时,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广泛开展“全民法治大培训”,积极打造“普普”法治文化品牌,推动法治意识深入人心,让法治成为社会共同信仰和自觉行动。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抓好《办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努力让法治成为昌吉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让每一位生活、工作在这里的市民和市场主体都在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中拥有更多获得感、安全感。

  卢雪峰:谢谢李广同志的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提问前请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谢谢!

  人民网记者:《办法》中对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依法行政提出了明确要求,请具体介绍一下,谢谢。

  李广: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请李奕同志回答。

  李奕: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学法、依法办事直接关系到政府形象和公信力。我州在这方面确实下了不少功夫,主要抓住以下几个重点环节,努力让效果更实在:一是“轮值讲法”制度化。构建“党委常委会带头领学、政府常务会议轮值讲法、司法部门剖析点评、主要领导部署推进”常态化学法机制,目前,全州各级党委常委会讲法166场次,政府常务会以案释法、轮值讲法277场次,有效引导领导干部形成了“遇事找法、决策问法”的行动自觉。二是任前考法规范化。建立了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核制度,明确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必须通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八五”普法期间,共有4688名新提拔领导干部参加任前考法,将法治素养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尺,充分发挥了“头雁效应”。三是全面述法多样化。自2021年以来,聚力打造“655+多维”述法工作模式,从州、县市(园区)、部门、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延伸至村(社区)、国有企业负责人,通过会议述、媒体晒、直播评等方式,让述法从“走过场”变成“看实效”,述法人数从392人增至1619人,这不仅是数量的增长,更是推动述法工作从“有没有做”向“做得好不好”、群众满不满意转变。四是日常学法常态化。我们制定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让领导干部学法有方向。“八五”普法期间,各级党校主体班次全面开设法治课程383期,定期组织公职人员旁听庭审累计142场次。依托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昌吉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云平台”累计培训领导干部33.58万人次。我的回答就到这里,谢谢。

  昌吉州融媒体中心记者:请问《办法》中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方面有哪些亮点举措?

  李广: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请李奕同志回答。

  李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直接关系到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办法》中的创新规定,目标是实现“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的精准监管。首先,行政执法监管效能明显提升。优化执法方式,创新实施“扫码入企”智慧监管模式,实现“事前备案、扫码登记、事中留痕、事后评价”全闭环管理,推行“综合查一次”跨部门联合检查,将原有224个重点领域检查事项整合为48项,涉企行政检查频次同比下降50%以上,发现问题率平均提升16个百分点,执法精准度和质效得到提升。其次,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提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综合运用各类监督措施,通过公布问题征集线索公告及举报电话、设立行政执法监测点、聘请行政执法监督专家等形式强化执法监督,收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91件,纠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85个。配套出台《昌吉州行政执法职责争议协调处理办法》《昌吉州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南》等制度,让执法更公正透明。最后,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结合《办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坚持“宽严相济”,推行“柔性执法”,动态调整“四张清单”,严格涉企行政罚没款收入管理,监控罚没款数据。积极回应企业及群众关切,办实事好事1699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749件,帮助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50余万元,真正让企业感受到执法温度和法治力度。我的回答就到这里,谢谢。

  改革网记者:《办法》颁布实施后,关于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方面有哪些变化?

  李广: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请孙国杰同志回答。

  孙国杰: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自我纠错”机制,对老百姓来说,它是解决行政争议一条更快速、更便捷、成本更低的途径。为了让它真正“好用、管用”,我们重点提升了三个方面的能力:首先,我们在“便民”上下足了功夫,努力让群众申请复议“找得到门、少跑腿”。州人民政府建成了集行政复议接待、咨询、听证、调解等功能的行政复议中心;各县(市)在综治中心等处设立行政复议窗口13个,极大方便了群众申请行政复议,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其次,我们在“强队伍”上花了大力气,确保有足够的人手和专业能力来办好案子。面对案件量骤增的新形势,我们通过增加编制、内部调剂等方式,配齐配强行政复议队伍。州司法局专门分设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二科,编制从2人增加到4人;各县(市)行政复议机构增加编制8人,调增5人,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最后,也是最关键的,我们在“提质效”上见真章,主渠道作用日益凸显。全州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74件,同比增加46.52%;受理573件,同比增加41.83%;办结499件,同比增加54.97%;纠错80件,同比降低了17.65个百分点;调解和解220件,同比提高816.67%。同时,州、县(市)两级人民法院一审行政复议败诉率为5.98%,同比降低了4.62个百分点。这充分说明,行政争议通过复议高效化解,群众维权成本降低,行政机关执法水平也在持续提升。我的回答就到这里,谢谢。

  法治日报社记者:请问昌吉州在健全和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方面,有哪些具体做法?

  李广: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请孙国杰同志回答。

  孙国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利益是法治建设的落脚点。我们结合《办法》要求,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昌吉实践,核心是让群众“少跑路、低成本、快解决”:一方面,构建了全覆盖调解网络。从2021年设立全疆首个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到现在7个县(市)全部设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依托综治中心归集110个公安、住建、人社、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纠纷易发的行政机关和乡镇(街道)的行政调解组织,600余名以法律顾问和单位公职律师为主的专业行政调解力量,为各族群众提供“一站式”无偿的政策、法律咨询,行政调解等纠纷预防和化解服务。今年以来,我州各级行政调解组织共受理行政争议3408件,调解成功3176件,成功率93.2%,涉及金额2000余万元。另一方面,推动了解纷力量下沉。以乡镇(街道)为重点,建立了集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信访办等优势资源力量为一体的“四所一庭(室)一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专业力量和网格员联动,服务向村(社区)延伸,主动排查、及时介入、就地调解。复杂问题联动县(市)的调解专家,通过“线上+线下”“点单+预约”的调解服务。今年,我州近80%的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在基层和行业部门单位。这充分说明,我们的工作重心前移、力量下沉的策略是有效的,真正实现了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我的回答就到这里,谢谢。

  中国新闻社新疆分社记者:请问“十五五”期间,昌吉州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还有哪些新的规划和打算?

  李广: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十五五”期间,我们将以《办法》的施行为重要抓手,系统谋划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在以下方面推出务实举措:第一,聚焦民生和新兴领域“小切口”立法。重点围绕涉企行政检查监督管理、电动自行车管理、网约房和邮政快递检测等新业态监管领域开展地方立法。同时,我们会扩大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探索建立企业立法联系点,实现全州立法联系点、立法信息联络站和“代表之家”有效覆盖和实质运行,让立法更“接地气”。第二,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继续深化和推广“扫码入企”智慧监管模式,推动“综合查一次”“计划外无检查”等制度有效落实,支持探索“非现场”监管。探索实施信用监管“白名单”制度,逐步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和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效能。第三,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我们将着力优化城乡之间的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完善律师行业结对帮扶机制,鼓励在律师资源不足的县(市)设立律师事务所。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提升法律服务供给水平、促进法律服务均等化。第四,全面实施普法为民工程。“十五五”期间,我们将启动实施“九五”普法规划,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等十大长效机制。构建分层分类、精准高效的立体化普法网络,针对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开展定制化普法活动。我们还会升级传统载体,集成AI法律咨询、VR法治体验等功能,打造“昌吉普法”智慧平台。建立“普法成效评估体系”,推动普法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确保普法的实效真正落到基层,惠及于民。我的回答就到这里,谢谢。

  卢雪峰: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答记者问环节到此结束。大家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发布会结束后可以向州司法局工作人员咨询,请媒体朋友们持续关注昌吉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的探索与实践。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发布人!也谢谢各位媒体朋友!

网站支持IPv6
当前页面:首页 »  要闻动态 »  昌吉要闻
《昌吉回族自治州依法行政办法》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日期: 2025-11-28 12:31:41 来源:丝路昌吉客户端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丝路昌吉/昌吉州融媒体中心 记者 付小芳 整理

  11月27日,昌吉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7月1日正式施行的《昌吉回族自治州依法行政办法》作详细介绍。昌吉州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李广,昌吉州司法局副局长李奕,昌吉州司法局副局长孙国杰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昌吉州宣传文化产品鉴定中心主任卢雪峰主持新闻发布会。

卢雪峰: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昌吉州人民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的发布会主要向大家介绍《昌吉回族自治州依法行政办法》制定的必要性和实施情况,并回答媒体记者的提问。下面,我们首先有请昌吉州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李广同志作情况介绍。

  李广: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好!非常高兴在这里同大家交流。衷心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昌吉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高度关注与大力支持。今天,我将重点向大家介绍《昌吉回族自治州依法行政办法》政府规章的制定、运行等情况。

  “十四五”以来,昌吉州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全州上下共同努力,2021年成功创建为“自治区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州”,2025年承办全疆法治政府建设现场推进会,府院联动、“包容审慎”监管模式等做法在全疆推广。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需求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也需要持续深化。为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我们制定出台了《昌吉回族自治州依法行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办法》的出台,是我们用法治方式提升治理能力、服务人民群众的一项重要举措。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构建了一个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制度框架。《办法》并非只针对行政行为的某一个环节,而是系统整合了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矛盾纠纷化解等各个环节的规范要求。旨在将政府各项权力的运行全面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从而更有效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

  第二,着力解决基层执法中大家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办法》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基层反映强烈的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问题,以机制创新赋能基层治理,明确推行联合执法、“综合查一次”等机制,努力做到对守法经营企业“无事不扰”。同时,通过细化执法程序,强化规范执法,让执法工作兼具力度和温度。

  第三,将我们一些行之有效的改革经验固定下来、推广开来。《办法》将我们在优化政务服务、化解矛盾纠纷等领域的成熟做法(如“首违不罚”柔性执法措施、“枫桥庭州”调解机制等),全面上升为制度规范。确保这些好做法、优秀实践得以长效化、常态化运行,从而惠及广大群众与企业。

  《办法》自实施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化,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趋完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府决策更规范。我们通过建立更严格的决策程序,确保每一项政策、每一份文件的出台,都经过充分论证和严格审查,从源头上提升了决策质量和公信力,切实保障各方权益。

  二是执法方式更智慧。我们创新推行“扫码入企”智慧监管模式,为全州3112家大中型企业设置了专属“二维码”,并实行“红黄绿”三色动态管理。此举不仅优化了执法检查的统筹协调,更显著减少了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实现了涉企检查频次同比下降50%,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营商环境更优化。我们积极拓展服务企业的多元渠道,比如组织开展“百所联商会·百所进千企”活动,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成立全疆首个破产管理人协会,以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式高效处理企业退出与资产盘活问题,助推全州新登记市场主体数量稳步增长。

  四是民生保障更有力。我们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全天候响应群众法律咨询。连续四年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累计实施数十项惠民项目。同时,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广泛开展“全民法治大培训”,积极打造“普普”法治文化品牌,推动法治意识深入人心,让法治成为社会共同信仰和自觉行动。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抓好《办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努力让法治成为昌吉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让每一位生活、工作在这里的市民和市场主体都在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中拥有更多获得感、安全感。

  卢雪峰:谢谢李广同志的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提问前请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谢谢!

  人民网记者:《办法》中对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依法行政提出了明确要求,请具体介绍一下,谢谢。

  李广: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请李奕同志回答。

  李奕: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学法、依法办事直接关系到政府形象和公信力。我州在这方面确实下了不少功夫,主要抓住以下几个重点环节,努力让效果更实在:一是“轮值讲法”制度化。构建“党委常委会带头领学、政府常务会议轮值讲法、司法部门剖析点评、主要领导部署推进”常态化学法机制,目前,全州各级党委常委会讲法166场次,政府常务会以案释法、轮值讲法277场次,有效引导领导干部形成了“遇事找法、决策问法”的行动自觉。二是任前考法规范化。建立了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核制度,明确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必须通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八五”普法期间,共有4688名新提拔领导干部参加任前考法,将法治素养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尺,充分发挥了“头雁效应”。三是全面述法多样化。自2021年以来,聚力打造“655+多维”述法工作模式,从州、县市(园区)、部门、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延伸至村(社区)、国有企业负责人,通过会议述、媒体晒、直播评等方式,让述法从“走过场”变成“看实效”,述法人数从392人增至1619人,这不仅是数量的增长,更是推动述法工作从“有没有做”向“做得好不好”、群众满不满意转变。四是日常学法常态化。我们制定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让领导干部学法有方向。“八五”普法期间,各级党校主体班次全面开设法治课程383期,定期组织公职人员旁听庭审累计142场次。依托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昌吉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云平台”累计培训领导干部33.58万人次。我的回答就到这里,谢谢。

  昌吉州融媒体中心记者:请问《办法》中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方面有哪些亮点举措?

  李广: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请李奕同志回答。

  李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直接关系到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办法》中的创新规定,目标是实现“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的精准监管。首先,行政执法监管效能明显提升。优化执法方式,创新实施“扫码入企”智慧监管模式,实现“事前备案、扫码登记、事中留痕、事后评价”全闭环管理,推行“综合查一次”跨部门联合检查,将原有224个重点领域检查事项整合为48项,涉企行政检查频次同比下降50%以上,发现问题率平均提升16个百分点,执法精准度和质效得到提升。其次,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提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综合运用各类监督措施,通过公布问题征集线索公告及举报电话、设立行政执法监测点、聘请行政执法监督专家等形式强化执法监督,收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91件,纠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85个。配套出台《昌吉州行政执法职责争议协调处理办法》《昌吉州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南》等制度,让执法更公正透明。最后,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结合《办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坚持“宽严相济”,推行“柔性执法”,动态调整“四张清单”,严格涉企行政罚没款收入管理,监控罚没款数据。积极回应企业及群众关切,办实事好事1699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749件,帮助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50余万元,真正让企业感受到执法温度和法治力度。我的回答就到这里,谢谢。

  改革网记者:《办法》颁布实施后,关于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方面有哪些变化?

  李广: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请孙国杰同志回答。

  孙国杰: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自我纠错”机制,对老百姓来说,它是解决行政争议一条更快速、更便捷、成本更低的途径。为了让它真正“好用、管用”,我们重点提升了三个方面的能力:首先,我们在“便民”上下足了功夫,努力让群众申请复议“找得到门、少跑腿”。州人民政府建成了集行政复议接待、咨询、听证、调解等功能的行政复议中心;各县(市)在综治中心等处设立行政复议窗口13个,极大方便了群众申请行政复议,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其次,我们在“强队伍”上花了大力气,确保有足够的人手和专业能力来办好案子。面对案件量骤增的新形势,我们通过增加编制、内部调剂等方式,配齐配强行政复议队伍。州司法局专门分设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二科,编制从2人增加到4人;各县(市)行政复议机构增加编制8人,调增5人,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最后,也是最关键的,我们在“提质效”上见真章,主渠道作用日益凸显。全州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74件,同比增加46.52%;受理573件,同比增加41.83%;办结499件,同比增加54.97%;纠错80件,同比降低了17.65个百分点;调解和解220件,同比提高816.67%。同时,州、县(市)两级人民法院一审行政复议败诉率为5.98%,同比降低了4.62个百分点。这充分说明,行政争议通过复议高效化解,群众维权成本降低,行政机关执法水平也在持续提升。我的回答就到这里,谢谢。

  法治日报社记者:请问昌吉州在健全和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方面,有哪些具体做法?

  李广: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请孙国杰同志回答。

  孙国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利益是法治建设的落脚点。我们结合《办法》要求,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昌吉实践,核心是让群众“少跑路、低成本、快解决”:一方面,构建了全覆盖调解网络。从2021年设立全疆首个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到现在7个县(市)全部设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依托综治中心归集110个公安、住建、人社、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纠纷易发的行政机关和乡镇(街道)的行政调解组织,600余名以法律顾问和单位公职律师为主的专业行政调解力量,为各族群众提供“一站式”无偿的政策、法律咨询,行政调解等纠纷预防和化解服务。今年以来,我州各级行政调解组织共受理行政争议3408件,调解成功3176件,成功率93.2%,涉及金额2000余万元。另一方面,推动了解纷力量下沉。以乡镇(街道)为重点,建立了集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信访办等优势资源力量为一体的“四所一庭(室)一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专业力量和网格员联动,服务向村(社区)延伸,主动排查、及时介入、就地调解。复杂问题联动县(市)的调解专家,通过“线上+线下”“点单+预约”的调解服务。今年,我州近80%的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在基层和行业部门单位。这充分说明,我们的工作重心前移、力量下沉的策略是有效的,真正实现了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我的回答就到这里,谢谢。

  中国新闻社新疆分社记者:请问“十五五”期间,昌吉州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还有哪些新的规划和打算?

  李广: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十五五”期间,我们将以《办法》的施行为重要抓手,系统谋划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在以下方面推出务实举措:第一,聚焦民生和新兴领域“小切口”立法。重点围绕涉企行政检查监督管理、电动自行车管理、网约房和邮政快递检测等新业态监管领域开展地方立法。同时,我们会扩大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探索建立企业立法联系点,实现全州立法联系点、立法信息联络站和“代表之家”有效覆盖和实质运行,让立法更“接地气”。第二,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继续深化和推广“扫码入企”智慧监管模式,推动“综合查一次”“计划外无检查”等制度有效落实,支持探索“非现场”监管。探索实施信用监管“白名单”制度,逐步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和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效能。第三,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我们将着力优化城乡之间的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完善律师行业结对帮扶机制,鼓励在律师资源不足的县(市)设立律师事务所。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提升法律服务供给水平、促进法律服务均等化。第四,全面实施普法为民工程。“十五五”期间,我们将启动实施“九五”普法规划,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等十大长效机制。构建分层分类、精准高效的立体化普法网络,针对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开展定制化普法活动。我们还会升级传统载体,集成AI法律咨询、VR法治体验等功能,打造“昌吉普法”智慧平台。建立“普法成效评估体系”,推动普法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确保普法的实效真正落到基层,惠及于民。我的回答就到这里,谢谢。

  卢雪峰: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答记者问环节到此结束。大家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发布会结束后可以向州司法局工作人员咨询,请媒体朋友们持续关注昌吉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的探索与实践。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发布人!也谢谢各位媒体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