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0日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自治州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在昌吉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2023年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2024年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2023年自治州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自治州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2024年自治州本级预算。
四、审议自治州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五、审议《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六、听取和审议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九、选举事项。
十、表决大会主席团提名的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和社会建设委员会的部分组成人员。
十一、其它事项。
会议召开具体时间如需调整,授权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