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0日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自治州2023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对自治州人民政府提出的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调整的方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决定:
一、批准新增自治州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2.2亿元,调整后自治州累计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变更为636.9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75.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61.09亿元)。
二、批准自治州2023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