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昌吉州人社局四项措施促进城乡劳动力增收致富
发布时间:2022.02.07 来源:昌吉日报 浏览次数:

中国昌吉网讯(记者刘辉)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州人社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州党委关于促进城乡劳动力增收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增收致富工程”作为党史学习教育中一项重要为民实事抓紧抓好。

推动项目落地带动劳动者就业增收。我州将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纳入《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充分运用“以工代赈”,围绕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等十大惠民工程,持续推进以就业、教育、医疗、安居、养老为重点的惠民项目,2021年全州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778个,较为有效地让农民工就近就业,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民收入。全面贯彻《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意见》《自治州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打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激发民营企业经济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发挥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

发展乡村产业保障农牧民持续增收。我州全面落实粮食生产任务,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稳定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和形式,扶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创建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285家、示范农民合作社20家。全州162家州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收入159.1亿元,农产品加工业累计吸纳1.8万名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增收。

落实薪酬待遇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我州制定并发布工资指导价,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确定了区域内20个行业213个工种(岗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并向社会公布。按规定及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金,分别实现17连涨和6连涨,共惠及11.2万名退休人员,调整补发金额1.13亿元。稳步提高全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将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580元/人/月,累计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4760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5万余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全力确保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促进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保持基本同步。

发挥政策优势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实现增收。我州落实《自治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各县市落实农村劳动力以奖代补资金92万元。持续支持已脱贫劳动力就业创业,为1343名脱贫劳动力落实各项补贴748.71万元。落实《昌吉州劳务输出组织(机构)星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200万元,为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成效显著的劳务合作组织、扶贫基地、就业小工厂实施以奖代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的就业创业能力、基本素质水平,全州完成各类职业培训11.63万人次,拨付各类培训补贴资金28.37亿元。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行集中排查,对农村人均纯收入低于9000元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户”426户1316人实施动态监测,及时采取帮扶措施,有效防止返贫发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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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昌吉州人社局四项措施促进城乡劳动力增收致富
发布日期: 2022-02-07 11:32:45 来源:昌吉日报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中国昌吉网讯(记者刘辉)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州人社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州党委关于促进城乡劳动力增收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增收致富工程”作为党史学习教育中一项重要为民实事抓紧抓好。

推动项目落地带动劳动者就业增收。我州将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纳入《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充分运用“以工代赈”,围绕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等十大惠民工程,持续推进以就业、教育、医疗、安居、养老为重点的惠民项目,2021年全州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778个,较为有效地让农民工就近就业,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民收入。全面贯彻《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意见》《自治州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打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激发民营企业经济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发挥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

发展乡村产业保障农牧民持续增收。我州全面落实粮食生产任务,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稳定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和形式,扶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创建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285家、示范农民合作社20家。全州162家州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收入159.1亿元,农产品加工业累计吸纳1.8万名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增收。

落实薪酬待遇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我州制定并发布工资指导价,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确定了区域内20个行业213个工种(岗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并向社会公布。按规定及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金,分别实现17连涨和6连涨,共惠及11.2万名退休人员,调整补发金额1.13亿元。稳步提高全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将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580元/人/月,累计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4760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5万余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全力确保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促进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保持基本同步。

发挥政策优势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实现增收。我州落实《自治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各县市落实农村劳动力以奖代补资金92万元。持续支持已脱贫劳动力就业创业,为1343名脱贫劳动力落实各项补贴748.71万元。落实《昌吉州劳务输出组织(机构)星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200万元,为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成效显著的劳务合作组织、扶贫基地、就业小工厂实施以奖代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的就业创业能力、基本素质水平,全州完成各类职业培训11.63万人次,拨付各类培训补贴资金28.37亿元。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行集中排查,对农村人均纯收入低于9000元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户”426户1316人实施动态监测,及时采取帮扶措施,有效防止返贫发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