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减少群众出行 压缩诉讼时间和成本
昌吉市法院网上跨域审理一民事案件
中国昌吉网讯(记者 廖冬云、通讯员 李小玲)“法官,我在浙江金华市,我要立一个民事案件,该案属于昌吉市人民法院管辖,我该怎么做?”“您选择就近的法院申请跨域立案就可以了……”近日,家住浙江金华市的原告盛某在昌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承办法官的指导下,通过跨域立案、网上缴费,案件被昌吉市人民法院受理。为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昌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承办法官经征询双方意见后,决定通过“云庭”互联网审判模式开庭审理此案。
记者了解到,原告盛某与被告黄某在宁波读大学时认识,后被告黄某返回昌吉市。2020年2月9日,二人微信聊天中,被告告诉原告,他有办法从国外进口到医用口罩,询问原告是否有销售渠道。原告认为当时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用口罩缺货严重,销售肯定不是问题,于是二人就通过微信谈妥了口罩的产地、价格、发货方式以及产品质量等问题。然后,原告通过微信、支付宝的方式向被告转款167.14万元。付款成功后,因口罩一直未发货,被告黄某向原告盛某退还了84.98万元,剩余82.16万元一直未退还。
“云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线上展开举证、质证,法院审理认为:原告盛某与被告黄某虽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但原告通过提供微信聊天记录,原告付款以及被告从中获利的事实,认定双方系买卖合同纠纷关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黄某退还原告盛某剩余货款82.16万元,并支付原告相应利息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判决书由法院通过邮寄送达到原告手中,该起案件圆满结案,获得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昌吉市人民法院顺应工作形势,依托信息化技术,运用“跨域立案+云审判”协作的方式,切实减少群众出行,进一步压缩诉讼时间和成本,有效地跨越了异地诉讼的空间区隔,解决了异地诉讼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