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于11月1日零时开始
发布时间:2020.09.23 来源:昌吉日报 浏览次数: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于11月1日零时开始

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首次采集身份证号码房屋信息

中国昌吉网讯(记者 刘新新、实习记者 张晓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于2020年11月1日零时开始,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并首次采集普查对象身份证号码、房屋信息。这是记者在9月19日举行的第十一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暨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上了解到的。

据了解,本次普查的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内容主要是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住房等情况。

据自治区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自治区人口普查办公室副主任宋秀红介绍,与前六次人口普查不同,本次人口普查有新变化:一是普查登记采用普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或由普查对象自主填报的方式进行;二是将首次采集普查对象的身份证号码;三是首次把房屋信息纳入普查范围;四是将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由普查员使用电子设备(PAD或智能手机)入户登记数据直接上报,或者由普查对象扫描普查员提供的二维码信息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

据悉,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昌吉州扎实推进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全州106个乡级单位、908个普查区、8329个普查小区划分标绘完成,8948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培训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各项准备工作到位后,11月1日零时将正式开始人口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普查对象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不提供虚假信息,不隐瞒、伪造有关情况。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个人信息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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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于11月1日零时开始
发布日期: 2020-09-23 13:25:22 来源:昌吉日报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于11月1日零时开始

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首次采集身份证号码房屋信息

中国昌吉网讯(记者 刘新新、实习记者 张晓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于2020年11月1日零时开始,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并首次采集普查对象身份证号码、房屋信息。这是记者在9月19日举行的第十一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暨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上了解到的。

据了解,本次普查的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内容主要是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住房等情况。

据自治区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自治区人口普查办公室副主任宋秀红介绍,与前六次人口普查不同,本次人口普查有新变化:一是普查登记采用普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或由普查对象自主填报的方式进行;二是将首次采集普查对象的身份证号码;三是首次把房屋信息纳入普查范围;四是将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由普查员使用电子设备(PAD或智能手机)入户登记数据直接上报,或者由普查对象扫描普查员提供的二维码信息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

据悉,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昌吉州扎实推进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全州106个乡级单位、908个普查区、8329个普查小区划分标绘完成,8948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培训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各项准备工作到位后,11月1日零时将正式开始人口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普查对象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不提供虚假信息,不隐瞒、伪造有关情况。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个人信息严格履行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