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财政局举办财政大讲堂 加强新会计法宣传学习
发布时间:2024.08.01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7月26日,州财政局举办第三期财政大讲堂,宣传学习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议于2024年6月28日表决通过,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予以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昌吉州财政局高度重视新会计法的学习、宣传和领会工作,通过对《会计法》的修改背景、修改的突出特点及修改内容三个方面的学习交流,加深了对《会计法》的了解和掌握,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下一步,州财政局将结合工作职责和业务实际,向社会各界及广大会计从业人员宣传《会计法》,提高新《会计法》的知晓率。同时,加强财会监督,用新《会计法》相关要求指导管理会计工作,通过加大处罚力度有效震慑单位和个人的财务造假行为,从而约束会计从业人员的会计行为,规范会计行业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撰写:滕江芬

审核:唐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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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财政局举办财政大讲堂 加强新会计法宣传学习
发布日期: 2024-08-01 10:53:44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7月26日,州财政局举办第三期财政大讲堂,宣传学习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议于2024年6月28日表决通过,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予以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昌吉州财政局高度重视新会计法的学习、宣传和领会工作,通过对《会计法》的修改背景、修改的突出特点及修改内容三个方面的学习交流,加深了对《会计法》的了解和掌握,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下一步,州财政局将结合工作职责和业务实际,向社会各界及广大会计从业人员宣传《会计法》,提高新《会计法》的知晓率。同时,加强财会监督,用新《会计法》相关要求指导管理会计工作,通过加大处罚力度有效震慑单位和个人的财务造假行为,从而约束会计从业人员的会计行为,规范会计行业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撰写:滕江芬

审核:唐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