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州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0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州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部门、各直属机构

《昌吉州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25

 

昌吉州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部署,引导和推动全州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探索数字经济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模式,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结合昌吉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重点推动有色金属、现代化工、新材料、电力装备、食品纺织等五个试点行业408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升级(规上中小企业及专精特新企业、规下企业达到数字化水平二级及以上分别不低于96%6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全部纳入改造范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全部完成改造并达到数字化二级及以上水平)。开发不少于50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遴选一批优秀小快轻准产品和解决方案进行复制推广。建设数字化车间及智能工厂不少于40个,链式转型标杆不少于10个,集群转型标杆不少于5个,数字化水平四级企业不少于20个。建立服务商与中小企业长期合作机制,培育昌吉本地数字化服务商不少于5家。

(一)建立试点企业动态培育库。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进县市(园区)活动,各县市(园区)组织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先行先试,分批改造,确保试点行业规上中小企业应改尽改、规下中小企业愿改尽改。通过链主带动上下游企业,集群带动片区内企业,多渠道动员企业参与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州工信局、各县市园区

(二)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依托昌吉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平台,提供试点企业申报、供需对接、咨询诊断、改造验收、资金兑付等服务,实现试点工作流程闭环、监管到位。鼓励县市(园区)引导龙头企业建设产业协同平台,促进链式集群数字化协同。(责任单位:州工信局、各县市园区

(三)构建数字化服务商资源池。面向全国公开遴选一批优质数字化服务转型商,纳入昌吉州服务商资源池,带动培育本地服务商能力提升,为中小企业提供持续性技术服务。建立企业和县市(园区)评价及推荐机制,结合服务商工作成效,对服务商资源池进行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州工信局、各县市园区

(四)推动数字化转型供需对接。依托昌吉州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平台和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发布试点企业改造需求和数字化服务商产品目录,分行业组织供需对接活动,提升试点企业与数字化服务商的供需匹配效率。(责任单位:州工信局、各县市园区

(五)开展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工作。鼓励诊转联动,县市(园区)组织服务商深入试点企业开展诊断咨询,梳理五个行业数字化改造共性和个性问题,编制问题清单、需求清单和应用场景清单,精准匹配服务商和小快轻准产品,建立供需适配库,明晰中小企业转型路径。(责任单位:州工信局、各县市园区

(六)支持试点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县市(园区)组织服务商制定个性化解决方案,将数字化改造与设备更新、智能工厂、绿色工厂建设等有机结合,明确改造内容、改造周期、验收标准等。引导服务商面向企业推出云制造和云服务平台,支持企业设备上云和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推动企业上云用数赋智。(责任单位:州工信局、各县市园区

(七)推动链式转型和集群发展。鼓励特变电工、中泰化学等行业龙头企业通过产业纽带、聚集孵化、上下游配套等方式,加强与链上中小企业的业务协同与互联互通,引领带动链上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准东、昌吉高新区、阜康产业园等产业集群优势,促进产业集群内部资源共享、技术互补,全面带动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州工信局、各县市园区

(八)完成企业验收评测。遴选第三方机构开展验收评测,依据工信部《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从数字化基础、经营、管理、成效等维度综合评估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验收评测结果将作为奖补资金兑付、服务商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州工信局、各县市园区

(九)打造一批标杆示范。开展数字化水平四级企业、州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链式转型标杆、集群转型标杆、一带一路转型标杆等认定工作,多维度塑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和案例。推动开展数字化转型成熟度、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分批发布完成贯标企业名单,以评促建。(责任单位:州工信局、各县市园区

(十)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按照快落地”“速评估”“勤总结原则,县市(园区)及时总结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效,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引导企业看样学样。充分发挥融媒体作用,通过宣贯会、现场会、观摩会、行业交流会等方式加速经验传播。(责任单位:州工信局、各县市园区

(十一)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昌吉州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聚焦重点行业和典型应用场景,为企业提供供需对接、人才培训、转型咨询、成果展示等综合服务,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赋能增智。(责任单位:州工信局、数发局)

(十二)培养新型数字化复合人才。面向不同行业、不同对象,分层分类制定培训工作方案,组织行业专家开展专题培训,提高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认知。建立数字化转型人才库,为企业提供人才推荐和对接服务。探索数字化人才职称证书认定,为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责任单位:州工信局、人社局,各县市园区

(十三)提升企业技术创新水平。持续推动两区建设,发挥四方合作、科技援疆等机制作用,加快特变电工科技城、蓝山屯河科技城、农高区现代农业科技城建设,积极引育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支持企业产学研用合作,开展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工信局,各县市园区

(十四)加快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发展。鼓励中小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加快形成以数据驱动的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的资源整合与业务协同模式。联动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和试点企业培育库,加强动态管理,做好跟踪监测,实施精准培育,争创一批数字原生、智能原生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责任单位:州工信局,各县市园区

(十五)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采用奖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开展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和数字化生态培育,在项目申报、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优先支持试点行业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园区)配套资金,支持辖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各县市园区

(十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强合作,推动金融机构支持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依托绿色金融专营机构、昌吉碳中和创新中心等建立绿色金融服务机制,推广应用绿色金融产品。各县市(园区)积极引导企业通过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等债券资金拓展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工信局、人民银行昌吉州分行,各县市园区

二、实施计划

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推进。

(一)准备阶段(20251月底前)州县两级工信部门组建专项工作团队,明确工作任务、推进计划,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贯,明确第一批试点企业。州工信局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遴选第一批数字化服务商,建设试点工作平台,会同州财政局出台资金管理办法。

(二)实施阶段(20251—20268月)试点工作分三批次压茬开展,实施时间分别为:20251-5月,20253-9月,20258-20268月。202510-12月州工信局牵头迎接财政部、工信部中期考核,根据考核意见完善2026年试点工作计划。每批次实施流程如下:

1.企业入库。由州工信局发起,企业自主申请,县市(园区)审核,形成试点企业动态培育库,建立一企一档

2.供需对接。县市(园区)通过分行业组织供需对接活动、点对点上门服务等方式,撮合试点企业与服务商达成改造意向。

3.诊断摸底。服务商入企诊断,出具解决方案,签订项目合同,试点企业进行项目备案,州县两级工信部门审核后实施。

4.改造实施。服务商分业分级开展数字化改造提升,县市(园区)定期跟踪改造进度和成效。

5.验收评测。服务商协助试点企业提交验收评测申请,县市(园区)初审后,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验收和水平评测。

6.标杆打造。县市(园区)注重培育、推荐改造成效显著的试点企业,州工信局组织选树一批数字化转型标杆。

(三)验收阶段(20269—10月)州工信局牵头从数字化改造、典型经验做法及财政资金使用等方面开展绩效自评估,总结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昌吉经验;迎接财政部、工信部末期验收,争创试点城市标杆示范。

三、保障措施

各县市(园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做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政策引导、谈判对接、实施验收等各个环节工作,不折不扣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州工信局、财政局建立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机制,保障财政资金落实到位、专款专用,强化中央和地方资金统筹使用,建立完善全过程跟踪管理机制,依托昌吉州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按职权对试点企业和服务商遴选、企业数字化改造、财政资金使用、经验复制推广等工作实全流程监管,组织做好试点工作中期和末期绩效自评,科学、客观评价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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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名词解释

 

链式转型:是指推动链主企业加强转型能力输出与业务协同,引领带动链上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卡位入链,提升强链补链能力。发展数字化供应链,推动大企业通过订单牵引、技术扩散、资源共享等方式,赋能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集群转型:是指充分发挥产业园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等载体的作用,推进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助力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

一带一路转型:是指借助一带一路促进产品、技术、业态创新,通过平台建设、资源共享、技术共建等方式辐射中西亚的特色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数字化生态培育是指提升政策宣传、资源对接、评估诊断、平台支撑等公共服务能力,强化人才培训、金融支持、安全保障等各领域支撑,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打造良好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生态。通过示范带动、看样学样、复制推广,引导和推动广大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水平。扩大复制推广,选择若干基础条件好、转型效果突出、投入产出比高、可复制性强的试点企业作为转型样板,引导同行业企业看样学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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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州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05 10:13:03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索 引 号: CJZ002/2025-000003 信息来源: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5-02-05
文  号: 昌州政办发〔2025〕4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州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州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部门、各直属机构

《昌吉州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25

 

昌吉州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部署,引导和推动全州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探索数字经济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模式,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结合昌吉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重点推动有色金属、现代化工、新材料、电力装备、食品纺织等五个试点行业408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升级(规上中小企业及专精特新企业、规下企业达到数字化水平二级及以上分别不低于96%6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全部纳入改造范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全部完成改造并达到数字化二级及以上水平)。开发不少于50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遴选一批优秀小快轻准产品和解决方案进行复制推广。建设数字化车间及智能工厂不少于40个,链式转型标杆不少于10个,集群转型标杆不少于5个,数字化水平四级企业不少于20个。建立服务商与中小企业长期合作机制,培育昌吉本地数字化服务商不少于5家。

(一)建立试点企业动态培育库。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进县市(园区)活动,各县市(园区)组织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先行先试,分批改造,确保试点行业规上中小企业应改尽改、规下中小企业愿改尽改。通过链主带动上下游企业,集群带动片区内企业,多渠道动员企业参与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州工信局、各县市园区

(二)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依托昌吉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平台,提供试点企业申报、供需对接、咨询诊断、改造验收、资金兑付等服务,实现试点工作流程闭环、监管到位。鼓励县市(园区)引导龙头企业建设产业协同平台,促进链式集群数字化协同。(责任单位:州工信局、各县市园区

(三)构建数字化服务商资源池。面向全国公开遴选一批优质数字化服务转型商,纳入昌吉州服务商资源池,带动培育本地服务商能力提升,为中小企业提供持续性技术服务。建立企业和县市(园区)评价及推荐机制,结合服务商工作成效,对服务商资源池进行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州工信局、各县市园区

(四)推动数字化转型供需对接。依托昌吉州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平台和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发布试点企业改造需求和数字化服务商产品目录,分行业组织供需对接活动,提升试点企业与数字化服务商的供需匹配效率。(责任单位:州工信局、各县市园区

(五)开展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工作。鼓励诊转联动,县市(园区)组织服务商深入试点企业开展诊断咨询,梳理五个行业数字化改造共性和个性问题,编制问题清单、需求清单和应用场景清单,精准匹配服务商和小快轻准产品,建立供需适配库,明晰中小企业转型路径。(责任单位:州工信局、各县市园区

(六)支持试点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县市(园区)组织服务商制定个性化解决方案,将数字化改造与设备更新、智能工厂、绿色工厂建设等有机结合,明确改造内容、改造周期、验收标准等。引导服务商面向企业推出云制造和云服务平台,支持企业设备上云和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推动企业上云用数赋智。(责任单位:州工信局、各县市园区

(七)推动链式转型和集群发展。鼓励特变电工、中泰化学等行业龙头企业通过产业纽带、聚集孵化、上下游配套等方式,加强与链上中小企业的业务协同与互联互通,引领带动链上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准东、昌吉高新区、阜康产业园等产业集群优势,促进产业集群内部资源共享、技术互补,全面带动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州工信局、各县市园区

(八)完成企业验收评测。遴选第三方机构开展验收评测,依据工信部《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从数字化基础、经营、管理、成效等维度综合评估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验收评测结果将作为奖补资金兑付、服务商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州工信局、各县市园区

(九)打造一批标杆示范。开展数字化水平四级企业、州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链式转型标杆、集群转型标杆、一带一路转型标杆等认定工作,多维度塑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和案例。推动开展数字化转型成熟度、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分批发布完成贯标企业名单,以评促建。(责任单位:州工信局、各县市园区

(十)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按照快落地”“速评估”“勤总结原则,县市(园区)及时总结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效,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引导企业看样学样。充分发挥融媒体作用,通过宣贯会、现场会、观摩会、行业交流会等方式加速经验传播。(责任单位:州工信局、各县市园区

(十一)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昌吉州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聚焦重点行业和典型应用场景,为企业提供供需对接、人才培训、转型咨询、成果展示等综合服务,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赋能增智。(责任单位:州工信局、数发局)

(十二)培养新型数字化复合人才。面向不同行业、不同对象,分层分类制定培训工作方案,组织行业专家开展专题培训,提高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认知。建立数字化转型人才库,为企业提供人才推荐和对接服务。探索数字化人才职称证书认定,为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责任单位:州工信局、人社局,各县市园区

(十三)提升企业技术创新水平。持续推动两区建设,发挥四方合作、科技援疆等机制作用,加快特变电工科技城、蓝山屯河科技城、农高区现代农业科技城建设,积极引育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支持企业产学研用合作,开展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工信局,各县市园区

(十四)加快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发展。鼓励中小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加快形成以数据驱动的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的资源整合与业务协同模式。联动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和试点企业培育库,加强动态管理,做好跟踪监测,实施精准培育,争创一批数字原生、智能原生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责任单位:州工信局,各县市园区

(十五)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采用奖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开展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和数字化生态培育,在项目申报、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优先支持试点行业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园区)配套资金,支持辖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各县市园区

(十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强合作,推动金融机构支持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依托绿色金融专营机构、昌吉碳中和创新中心等建立绿色金融服务机制,推广应用绿色金融产品。各县市(园区)积极引导企业通过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等债券资金拓展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工信局、人民银行昌吉州分行,各县市园区

二、实施计划

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推进。

(一)准备阶段(20251月底前)州县两级工信部门组建专项工作团队,明确工作任务、推进计划,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贯,明确第一批试点企业。州工信局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遴选第一批数字化服务商,建设试点工作平台,会同州财政局出台资金管理办法。

(二)实施阶段(20251—20268月)试点工作分三批次压茬开展,实施时间分别为:20251-5月,20253-9月,20258-20268月。202510-12月州工信局牵头迎接财政部、工信部中期考核,根据考核意见完善2026年试点工作计划。每批次实施流程如下:

1.企业入库。由州工信局发起,企业自主申请,县市(园区)审核,形成试点企业动态培育库,建立一企一档

2.供需对接。县市(园区)通过分行业组织供需对接活动、点对点上门服务等方式,撮合试点企业与服务商达成改造意向。

3.诊断摸底。服务商入企诊断,出具解决方案,签订项目合同,试点企业进行项目备案,州县两级工信部门审核后实施。

4.改造实施。服务商分业分级开展数字化改造提升,县市(园区)定期跟踪改造进度和成效。

5.验收评测。服务商协助试点企业提交验收评测申请,县市(园区)初审后,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验收和水平评测。

6.标杆打造。县市(园区)注重培育、推荐改造成效显著的试点企业,州工信局组织选树一批数字化转型标杆。

(三)验收阶段(20269—10月)州工信局牵头从数字化改造、典型经验做法及财政资金使用等方面开展绩效自评估,总结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昌吉经验;迎接财政部、工信部末期验收,争创试点城市标杆示范。

三、保障措施

各县市(园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做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政策引导、谈判对接、实施验收等各个环节工作,不折不扣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州工信局、财政局建立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机制,保障财政资金落实到位、专款专用,强化中央和地方资金统筹使用,建立完善全过程跟踪管理机制,依托昌吉州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按职权对试点企业和服务商遴选、企业数字化改造、财政资金使用、经验复制推广等工作实全流程监管,组织做好试点工作中期和末期绩效自评,科学、客观评价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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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名词解释

 

链式转型:是指推动链主企业加强转型能力输出与业务协同,引领带动链上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卡位入链,提升强链补链能力。发展数字化供应链,推动大企业通过订单牵引、技术扩散、资源共享等方式,赋能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集群转型:是指充分发挥产业园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等载体的作用,推进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助力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

一带一路转型:是指借助一带一路促进产品、技术、业态创新,通过平台建设、资源共享、技术共建等方式辐射中西亚的特色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数字化生态培育是指提升政策宣传、资源对接、评估诊断、平台支撑等公共服务能力,强化人才培训、金融支持、安全保障等各领域支撑,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打造良好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生态。通过示范带动、看样学样、复制推广,引导和推动广大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水平。扩大复制推广,选择若干基础条件好、转型效果突出、投入产出比高、可复制性强的试点企业作为转型样板,引导同行业企业看样学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