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昌吉州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相关设施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当前仍存在认识不统一、配套政策不完善、协调推进难度大、标准规范不健全等问题。随着昌吉州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迅猛发展和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充电难、充电慢等问题已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
今年4月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州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等 8 部门印发《昌吉州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昌州建办〔2025〕15 号),以系统性制度设计破解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 “最后一百米” 难题,在全疆范围内率先构建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体系。
多举措精准施策,统筹推进解民忧。该《办法》以问题为导向,从建设标准、部门职责、安全监管等维度建立全流程管理框架,明确 202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要求新建小区 100% 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管线桥架等供电设施需建设至车位,确保“即插即用”;既有小区:区分自有产权车位、租赁车位、公共车位等不同场景,明确物业不得无故阻拦安装,鼓励业主委员会引入充电运营商统一建设 “公建桩”,实现共建共享;老旧小区:支持通过变压器增容或智能有序充电技术,解决电力容量不足问题,供电企业与物业需配合提供电力接入条件。
八部门协同发力,建章立制破困局。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攀升,昌吉州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滞后问题日益凸显:部分小区物业以电容不足、安全风险为由推诿安装;老旧小区电力增容涉及多方协调推进缓慢;新建小区充电桩配建标准不统一,导致 “一桩难求” 成为民生堵点。面对这一困境,昌吉州八部门携手,从建设标准、部门职责、安全监管等维度建立全流程管理框架,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正式出台《办法》,为破解充电难题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办法》构建覆盖建设、运营、维护的全链条安全监管体系。明确地下车库需具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充电设施需符合《昌吉州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技术规定》(试行);鼓励充电设施接入智慧充电服务平台,支持有序充电和电力需求响应,实现负荷动态调控;充电运营商承担公建桩全寿命周期管理责任,自建桩业主需履行安全维护义务,物业配合日常巡检 。
双试点示范引领,优化升级创样板。昌吉州将以昌吉市、奇台县为试点,率先开展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重点探索老旧小区改造、统建统服模式落地路径。试点区域将推行 “一站式报装” 服务,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居民申请安装自建桩时,只需向小区管理单位提交用电申请,电力部门将进行现场勘查,一次性告知业主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办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同时,同步建立充电设施信用评价体系,对物业阻挠安装、运营商管理失职等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对无故阻挠业主安装充电桩的物业企业,将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 “黑名单”,在项目招投标、备案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对运营管理不善、充电设施故障率高的运营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被清退出市场。
《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昌吉州在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有效解决了昌吉州现行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准入主体和安全责任主体不明确、物业推诿、后期日常运行维护无人管理,以及部分既有住宅电力负荷不足且增容困难等问题,成功化解了民生痛点,投诉量大幅减少,居民满意度大幅提升。下一步,昌吉州将建立政策动态优化机制,结合试点经验完善相关流程,力争在2025年底前实现居民小区充电设施覆盖率的显著提升,为全疆提供可复制的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经验。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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