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新(昌州)应急罚〔2025〕10号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9-23 17:45:33 来源:昌吉州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新(昌州)应急罚〔2025〕10号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疆庭州华城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文号

新(昌州)应急罚〔202510

处罚名称

新疆庭州华城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前安全设施

未经验收合格案

处罚类别

停产停业整顿;罚款

违法事实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违反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四项,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

对新疆庭州华城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作出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3日,并处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591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323********XR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