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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阜康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当前阜康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决定自8月31日17时起,对阜康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将昌吉州阜康市博峰街道文博路279号、昌吉州阜康市博峰街道佳园社区水榭花都小区、昌吉州阜康市博峰街道佳园社区阳光水岸小区、昌吉州阜康市阜新街道准噶尔路219号、昌吉州阜康市阜新街道文化路社区文化小区5个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
二、将昌吉州阜康市三工河哈萨克族乡拜斯胡木中心村牧歌3巷3号、昌吉州阜康市三工河哈萨克族乡拜斯胡木村6号、昌吉州阜康市博峰街道天山街103号3个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划定风险区域内的广大市民,请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认真开展个人健康监测,主动配合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如有发热、咽干、咳嗽、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备,不主动报备造成重大风险隐患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阜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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