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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28 18:51:2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FK021/2023-000051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阜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01-28
文  号: 国卫办医急函〔2023〕7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救治工作,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我们组织专家在总结疾病特点和临床诊疗经验基础上,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型、危重型病例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2023年1月1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链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