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  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建议
对自治州十六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社会建设类第23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6-06-15 17:35:43 来源: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周晓霞代表:

您提出的社会建设类第2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烈士褒扬纪念工作营造全社会尊崇烈士浓厚氛围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提质增效,全面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与规范管护。严格落实《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坚持分级保护、属地负责、建管并重,推动纪念设施从“有”向“优”转变。一是统筹规划提质升级。累计投入2000余万元,对奇台、昌吉、吉木萨尔3处烈士陵园分批实施烈士纪念广场、纪念碑、烈士墓等整修工程,木垒县修建烈士纪念广场,完成15座零散烈士墓迁移,优化瞻仰环境,提升纪念功能。二是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明确各级保护管理责任,完成不动产确权登记、划定保护范围,落实专人管护与经费保障,建立日常巡查、保洁维护、修缮保养制度。对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实行集中管护或定点看护,杜绝损毁、侵占、破坏等行为。三是强化信息安全管理。推进烈士纪念设施信息建档立卡,完善地理信息标注,对全州3个烈士陵园、166座烈士墓及纪念碑、纪念广场等完成信息建档,实现底数清、状况明。烈士陵园免费开放,规范祭扫礼仪,联合相关部门查处打击侵害纪念设施、亵渎英烈等违法违规行为,守护好红色阵地。

二、用心用情,持续加大烈士遗属关心关爱与优待保障力度。始终把烈士遗属关爱作为暖心工程,坚持政策落实到位、帮扶精准到位、关怀常态到位,让烈属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一是严格落实抚恤优待政策。按时足额发放烈士褒扬金、定期抚恤金,动态调整补助标准,落实医疗、养老、教育、住房、交通等优先优惠政策,为烈属办理优待证,保障合法权益。二是坚持帮扶联系机制。建立“一对一”联系制度,定期入户走访慰问,了解家庭生活情况及困难,建立台账、精准帮扶。自2023年起,设立州级烈士遗属关爱专项帮扶资金,共投入90余万元,全覆盖走访关爱烈士遗属,开展短期疗养、心理疏导等人文关怀。三是提升尊崇感与荣誉感。规范悬挂光荣牌,邀请烈属代表参加烈士纪念日、国庆等重大纪念活动,隆重颁授《烈士光荣证》,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烈属、尊崇英雄的浓厚氛围。

三、培根铸魂,广泛宣传弘扬英烈精神与红色文化。以传承英烈精神为核心,丰富载体、创新形式,推动英烈事迹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军营,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一是深化英烈事迹挖掘整理。系统搜集整理烈士史料、事迹,开展昌吉烈士陵园烈士事迹陈列馆提升改造工程,讲好本地英烈故事,让历史有据可依、精神可感可学。二是拓展宣传教育阵地。充分发挥烈士陵园、纪念场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在清明节、烈士纪念日组织党政机关、青少年、社会组织等开展祭扫瞻仰、“我为烈士墓碑描红”、主题党(团、队)日、红色故事分享等形式多样祭奠活动。同时打破传统祭扫局限,倡导网上云端祭英烈,实现线上线下缅怀并行,增强教育感染力。三是创新宣传传播方式。用好新媒体平台,推出短视频、专题报道、红色宣讲等作品,扩大覆盖面与影响力。加强英烈权益保护,坚决抵制历史虚无主义,弘扬主旋律,在全社会树立崇尚英雄、缅怀先烈、关爱烈属的良好风尚。

下一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聚焦褒扬纪念主责主业,抓好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与常态化管护,完善一设施一档,规范零散烈士墓日常管护。精心组织清明、烈士纪念日等祭奠活动,深化英烈事迹挖掘与宣传教育,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主阵地作用。依法维护英烈尊严,关爱烈属权益,推动褒扬纪念工作社会化、常态化,传承红色基因,营造尊崇英烈、关爱烈属浓厚氛围。

感谢您对昌吉州退役军人事业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和监督,多提意见建议。

 

 

昌吉回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4月20日


上一篇: 对自治州十六届人大...

下一篇: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