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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半年减排信息
发布日期: 2025-08-07 11:01:05 来源: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2025年上半年减排信息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十四五”及2021年各地州市生态环境有关指标计划》,昌吉州“十四五”期间4项主要污染物(含2项大气污染物、2项水污染物)氮氧化物、VOCs、COD、氨氮减排总任务分别为3153吨、1044吨、397吨、17吨;到2025年的4项主要污染物累计减排任务为氮氧化物3153吨,挥发性有机物1044吨,化学需氧量397吨,氨氮17吨。

截至2025年上半年,昌吉州4项污染物减排实际累计完成氮氧化物3103.89吨,挥发性有机物1301.08吨,化学需氧量5410.53吨,氨氮490.89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