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拟审批公示(2026.9.22-9.23)新疆昌吉庙尔沟煤田火区灭火工程(重大变动)
发布日期: 2026-09-22 12:31:30 来源: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6922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2日-9月23日(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疆昌吉庙尔沟煤田火区灭火工程(重大变动)

新疆昌吉庙尔沟煤田火区位于昌吉市西南80km处,距硫磺沟镇约15km。

昌吉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建设内容:昌吉市庙儿沟火区共分为3个子火区,本项目对1号子火区、2号子火区、3号子火区进行灭火治理工程,火区面积113468m2(含易发煤火风险区),最大燃烧深度120m。各火区之间直线距离6.7km-13km,且无互通道路,故3处子火区分区域单独治理。治理实施过程采用原批复综合灭火治理方法:包括剥离工程、钻探工程、注水工程、注浆工程、覆盖工程等。易发煤火风险区(总面积113468㎡,火区高温区均位于易发煤火风险区内)采用覆盖的方式进行治理,高温区采取综合灭火治理方式;2号火区中部利用现有坡地进行斜坡化处理(利于施工),仅需局部平整,不进行较大剥离,仅剥离施工平台。本项目无残煤产生。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及施工时间,避免雨天和大风天气开挖施工作业;剥离工程、钻探工程、排土场、取土场等易于产生地面扬尘的工程区域,采用定期洒水方式降低施工扬尘的影响,剥离的表土按照《表土剥离及其再利用技术要求》(GB/T45107-2024)进行表土剥离、表土临时存储及表土回覆,表土进行编织土袋拦挡和密目防尘网苫盖。合理安排机械使用时间,定期对机械实施维修保养措施,散装物料运输途中要加盖篷布遮挡等封闭措施,施工场地四周设置简易围挡。施工期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食堂污水采取隔油池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三级玻璃钢化粪池(已建),定期清掏上清液用于火区及道路等洒水降尘。施工期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施工废水排入施工沉淀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车辆,从源头降低噪声源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机械设置,钻机、泥浆泵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火区治理产生的剥离产生的土石方直接堆弃到排土场,待火区治理结束后,排土场进行边坡防护、场地平整,进行生态恢复;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每天定时清运至庙尔沟镇生活垃圾站;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交由庙尔沟镇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经分类分拣后有利用价值的如废钢材、木材、金属、塑料等废弃材料运至废品回收站,无利用价值的其他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清运至昌吉市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为设备修理、维护产生的废机油,项目区建有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对其进行贮存、转移及制度性管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火区治理区、排土场设置边坡监测系统,加强巡视、检查和日常宣传;爆破工序委托专业爆破公司承担,要求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加强剥离、钻孔、注水、注浆、覆盖等施工风险防范,建立应急处置制度,按规范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机制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