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拟审批公示(2026.9.22-9.29)新疆炬能汇精细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净水剂和年产1.5万吨融雪剂固废再生利用项目
发布日期: 2026-09-22 12:38:36 来源: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6922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2日-9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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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炬能汇精细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净水剂和年产1.5万吨融雪剂固废再生利用项目

玛纳斯县包家店镇塔西河工业园区经十路玛纳斯县会清源农牧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新疆炬能汇精细化原料有限公司

新疆立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租赁玛纳斯县会清源农牧机械有限责任公司4#空置厂房及场地进行建设,租赁总占地面积2270m2,其中租赁厂房占地面积1728m2,租赁检验化验室占地面积80m2,拟建储罐区占地面积180m2,其他拟建附属设施占地面积约282m2,于租赁厂房内新建1条年产1.5万吨净水剂生产线和1条年产1.5万吨融雪剂生产线,购置双级粉碎机、烘干机、3台1.5吨挤压造粒机、滚筒筛分机、动态配料仓、皮带输送机等设备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厂房内设置锅炉房,建筑面积约为60m2,内设1台1t/h的甲醇燃料锅炉;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1座,建筑面积91m2。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融雪剂生产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含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10mg/m3)。甲醇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根12m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新建燃油锅炉的特别排放标准限值(颗粒物:30mg/m3,SO2:100mg/m3,NOx:200mg/m3,烟气黑度≤1)。硫酸、盐酸储罐呼吸废气、净水剂生产溶解搅拌罐投料过程以及反应釜泄压排气过程产生的废气采用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氮氧化物、氯化氢、硫酸雾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含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NOx:100mg/m3,氯化氢:20mg/m3,硫酸雾:10mg/m3)。项目生产线均布设于封闭生产厂房内,液体物料均存储于储罐内,定期检查呼吸阀的定压是否符合设定要求,同时严格储罐管理,加强废气收集处理,减少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氯化氢、硫酸雾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含修改单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氯化氢:0.05mg/m3,硫酸雾:0.3mg/m3),氮氧化物、颗粒物、甲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NOx:0.12mg/m3,颗粒物1.0mg/m3:,甲醇:12.0mg/m3),甲醇储罐周围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0mg/m3)。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碱液喷淋废水、锅炉废水、检验化验废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其中锅炉房废水集中收集至污水罐,回用于融雪剂生产线洒水降尘,碱液喷淋废水、实验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简单的pH调节+絮凝沉淀+吸附+消毒)处理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排入玛纳斯工业园区塔河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依托玛纳斯县会清源农牧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玛纳斯工业园区塔河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三级标准限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主要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站;不合格产品按批次返回挤压造粒工序重新加工,不外排;废布袋更换收集后作为一般固废定期清运至玛纳斯工业园区一般固废填埋场处置;除尘灰、车间沉降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融雪剂生产;废反渗透膜更换收集后作为一般固废定期清运至玛纳斯工业园区一般固废填埋场处置;实验废液、亚硝酸钠废包装材料以及废润滑油及油桶集中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建设1间危险废物贮存库,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实验废液、亚硝酸钠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及油桶)贮存于贮存库内,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应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管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岗位责任制;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六)总量控制。本项目位于玛纳斯工业园区塔河产业园,主要污染物指标实行区域倍量削减,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0.3622t/a,二氧化硫:0.029t/a,氮氧化物:0.064t/a。已落实区域污染物排放削减指标。根据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玛纳斯县分局提供的削减方案:本项目倍量替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从新疆晶鑫硅业有限公司淘汰退出项目调剂(该项目剩余可替代污染物总量为氮氧化物549.2506t/a、颗粒物232.443t/a、二氧化硫1050.156t/a),扣除本项目氮氧化物所需2倍量削减指标0.128t/a、颗粒物所需2倍量削减指标0.7244t/a、二氧化硫所需2倍量削减指标0.058t/a,剩余指标分别为氮氧化物549.1226t/a、颗粒物231.7186t/a、二氧化硫1050.098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