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10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0日-2026年6月12日(3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94-234213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奇台县农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农产品加工仓储建设项目 | 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七户乡东塘村 | 奇台县国开矿产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中津兴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新建玉米烘干塔、农副产品仓储库、粮食钢板仓、办公室、化验室、宿舍、食堂、值班室、电锅炉房、地磅房等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购置安装送料机、叉车、玉米烘干设备和农副产品精选、包装等加工设备。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新大气发〔2019〕127号)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后,定期拉运至奇台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废筛分杂质的玉米棒碎屑、叶碎及收尘灰集中收集暂存至渣仓,外售做饲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执行;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等相关要求建设和管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严格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按规范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后,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机制有效运行。 |
2 | 奇台县国开矿产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奇台县黄羊山11区饰面石材用花岗岩矿④号矿体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城25°方位 | 奇台县国开矿产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露天采矿场、办公生活区、荒料堆场、排土场等。 | (一)生态保护措施。严禁施工材料乱堆乱放。缩短施工时间,减少裸岩石砾地的暴露时间。运营期开采过程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治理,防止水土流失,严格限制扰动范围,所有开采活动、运输车辆必须在划定的用地红线范围内,严禁随意开辟便道或扩大扰动面积,对暂时不进行作业的裸露坡面和平台,采用碎石或砾石进行覆盖,在道路两侧采用草方格或砾石方格等措施进行固沙。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剥离作业中配备1台洒水车对作业区进行不定期洒水降尘,凿岩作业必须采用湿式凿岩工艺,严禁干式凿岩作业,荒料切割过程须全程喷水,保持切割面湿润,严禁干法切割,装卸作业中降低卸载高度,作业面进行洒水降尘,严禁在大风天气进行装卸作业。对项目区内的运输道路路面铺设石子,采取洒水措施,并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对运输物料进行苫盖,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前须完成编码登记,同时建立车辆管理台账。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通过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矿区降尘,运营期荒料切割用水为普通清水,过程产生的废水自然蒸发。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后,由吸污车清运至奇台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剥离层弃土及碎石暂存于废石堆场,留作回填采坑;废焊渣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奇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点(10m2),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执行;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等相关要求建设和管理。 (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严格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按规范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后,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机制有效运行。 |
3 | 新疆宏泰华路面工程有限公司新疆木垒县胡杨林1号建筑用砂矿建设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县大石头乡 | 新疆瑞泽天成环保新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新建生产规模为20万m3/年建筑用砂矿1座,开采区面积70000m2,踩坑最低标高748m,表土新建堆场4000m2,配套建设1km,砂石道路。 | (一)生态保护措施。本项目应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有效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措施,开采过程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对分区开采已完毕的采坑及时进行回填、平整、绿化,开采完成后剥离的表土全部用于生态修复。闭矿期积极开展矿区生态绿化工作,对陡坡进行削坡处理,防止水土流失。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露天开采粉尘采用洒水抑尘,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车辆采取加盖帆布、控制车速等措施降低扬尘。表土堆场采用洒水车洒水抑尘,并加盖防尘网控制,进出场道路采用碎石铺压,并定期进行洒水降尘。确保厂区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157-1996)限值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租赁矿山西侧胡杨林服务区管网。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开采时间等措施以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矿山剥离表土集中堆存于表土堆场,并覆盖防尘网妥善保存,用于后期采空区回填和土地复垦。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严格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按规范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后,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机制有效运行。 |
上一篇: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下一篇: 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