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5月7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7日--5月9日(3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94-234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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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昌吉州玛纳斯县市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 昌吉州玛纳斯县广东地乡小海子村玛纳斯县城污水处理厂内 | 玛纳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新疆瑞泽天成环保新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对玛纳斯县城污水处理厂部分设备进行更新,新建规模为20t/d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污泥经好氧发酵处理后作为营养土、基质外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集成式智能发酵装备间721.99m2、陈化及成品车间1334.96m2,新建压滤间423.44m2,原来压滤间作为备用。本项目新建电锅炉1台,更新粗细格栅4套、提升泵6套、鼓风机4套、推流器9套、分离器4套、除磷池设备2套、回流泵6套、自控设备1套、保温设施2套及附属设施。项目实施后,新增产品营养土、基质10t/d(3560t/a)。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3万元,占总投资的2.86%。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泥压滤废气、发酵废气、陈化废气。其中污泥压滤废气并入污水处理厂原有废气处理设施(生物除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陈化车间产生的陈化废气经负压收集后与集成式发酵装备产生的发酵废气一起汇入集成式智能发酵设备自带的除臭设备(柠檬酸吸收+次氯酸钠氧化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中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表4中厂界废气最高排放浓度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主要为污泥压滤废水、生活污水、发酵废气处理设施排水,上述废水均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表1中一级A标准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主要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和减振措施;加强厂区绿化、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采取措施后厂界处昼、夜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第2类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滤布和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含油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同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岗位责任制;修编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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