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昌州环评〔2025〕220号 新疆宜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有机肥及10万吨干燥除味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发布日期: 2025-10-01 19:12:31 来源: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州环评〔2025〕220号

关于新疆宜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有机肥

及10万吨干燥除味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新疆宜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新疆宜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有机肥及10万吨干燥除味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新疆宜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有机肥及10万吨干燥除味剂生产项目位于阜康产业园区阜东一区新疆宜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8°10′41.230″,北纬44°09′10.580″。本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改扩建,拟建设年产10万吨有机肥生产线1条,年产10万吨干燥除味剂生产线1条,并建设配套工程,其给排水、供电等均依托厂内现有工程。本项目建成后年产有机肥10万吨,干燥除味剂10万吨。项目总投资约8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占总投资的3.94%。

二、根据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新疆宜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有机肥及10万吨干燥除味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评价结论,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本项目符合自治区和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新疆阜康产业园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同意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有机肥生产的破碎、配料等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干燥除味剂生产的投料、烘干、球磨、包装等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醇基燃料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规定的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运营期有机肥生产、干燥除味剂生产均要求在车间内,风化煤、石英砂等原料堆存、装卸均要置于密闭堆场内,地面硬化,并设有洒水装置,加强无组织废气管控。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限值。

(二)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排入阜东污水处理厂处理。为预防地下水污染,须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液碱罐区、有机肥生产车间、干燥除味剂生产车间、有机肥成品罐区、醇基燃料罐区须按照要求进行重点防渗;干燥除味剂成品罐区等依托设施须按要求进行一般防渗;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不低于6m厚、渗透系数不高于1.0×10-7 cm/s的等效黏土防渗层,或参照GB18598执行;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不低于1.5 m厚、渗透系数不高于1.0×10-7 cm/s的等效黏土防渗层,或参照GB16889执行。风化煤库、石英砂堆场须按照要求开展简单防渗,进行地面硬化。成品罐区、液碱罐区、醇基燃料罐区各自设置1米高围堰;依托现有的1座容积525立方米事故池收集事故废水,防止项目事故废水进入外环境。运营期须按要求定期排查风险,杜绝跑、冒、滴、漏事故发生,避免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本项目跟踪监测井依托厂区现有布设的3口跟踪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新增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废包装、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机油及生活垃圾等,其中废机油为危险废物。废机油(类别HW08,代码900-214-08)收集后送厂区现有废矿物油回收生产线利用;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布袋除尘器收集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进行更换,更换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派专人进行更换并带回,不在项目区贮存;废包装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等报警设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修编、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四、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你单位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负责,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八、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及批复文件送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并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