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昌州环评〔2025〕199号 关于新疆协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09-06 17:40:43 来源: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州环评〔2025〕199号

关于新疆协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疆协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新疆协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兴源路9号,新疆协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区地理坐标:东经88°43'58.336",北纬44°06'53.239"。主要建设内容:新疆协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建1条处理规模为10万t/a含锂固废处理生产线,年处置10万含锂固废,其中大修渣处置规模5万t/a,炭渣处置规模5万t/a,已建1座原料贮存库,占地面积1296㎡,现有贮存库因周转次数过多,且在原料供应高峰期贮存能力不足,故本项目在新疆协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现有空地内新建危险废物暂存库1间用于贮存原料,增加原料的贮存量但不增加经营规模,处理规模仍在核准经营规模内。暂存危险废物的种类为废炭渣和大修渣,占地面积7802.76㎡,暂存库采取防风、防雨、防晒措施,地面、墙裙采取防渗措施,暂存库内设置导流槽、围堰,围堰高度30cm。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4万元,占总投资的23.43%。

根据昌吉市新瑞鑫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的审查意见(吉环项审发〔2025〕22号),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设置全密闭危废暂存库,危险废物废大修渣、废碳渣采用防水吨袋收集,暂存库房顶部设置集气罩对粉尘进行收集,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氟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保持设备良好工况、合理布局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废吨袋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收集的大修渣、废炭渣暂存于危废暂存库,用作原料贮存。危险废物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规范建设和维护使用,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规定要求。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五)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项目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贮存区地面采取防腐防渗防漏措施,定期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跟踪监测;配备满足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要求的应急人员、装备和物资,定期开展必要的培训和环境应急演练,并做好培训、演练记录,同时设置监控系统及应急照明系统。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建设单位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加强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突发环境事故发生。

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倍量替代要求。项目新增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0.246t/a;按照倍量替代原则,需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0.492t/a。从2021年吉木萨尔县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整治(16台)项目减排量中扣除(见附件)。

六、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履行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自主验收以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等监管职责。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八、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昌吉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尔县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附件: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表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5日


附件

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表

污染物名称

替代总量(t/a)

污染物替代来源

替代企业基本情况

原有总量指标(t/a)

上次替代后剩余量(t/a)

本次替代后剩余量(t/a)

颗粒物

0.492

2021年吉木萨尔县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整治(16台)

已完成

69.409

47.923

47.431

颗粒物替代出处:新疆佰晟活性炭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吨活性炭建设项目21.468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