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关于调整昌吉州2026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公示
关于调整昌吉州2026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公示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的通知》(新环规〔2023〕3号)要求,昌吉州生态环境局以2025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为基础,对照正面清单纳入条件,对2026年正面清单企业进行动态调整。经核查,对1家符合纳入正面清单条件的企业纳入,对2家不符合纳入正面清单条件的企业移除。
调整后,2026年昌吉州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共计43家,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3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正式变更发布。
附件:《昌吉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6年版)》.docx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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