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交通运输综合部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公示(5月26日)
昌吉州交通运输综合部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公示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 类别 | 处罚内容 | 处罚机关 | 处罚决定 日期 | 公示截止日期 |
1 | 新昌州交执运政[2025]0005号 |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案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2025年 05月 25日 14时 50分,准东交警部门在五彩湾 S239省道检查站检查时发现,吉木萨尔县浙运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信海生驾驶公司所属车辆新B28633D(重型半挂牵引车)、新 B5Q92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驾驶员江亚坤驾驶公司所属新 B22222D(重型半挂牵引车)、新 B6Q90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驾驶员黄开兵驾驶公司所属新 B20581D(重型半挂牵引车)、新 B3P91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驾驶员唐刚驾驶公司所属新 B20023D(重型半挂牵引车)、新 B2Q50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现场无法提供道路运输证,移交我队进一步核查,经执法人员核查发现吉木萨尔浙运物流有限公司 2025年 5月 20日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新交运管许可昌州字 652327002859号),公司所属新 B5Q92挂、新 B6Q90挂、新 B3P91挂、新 B2Q50挂机动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为货运,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从事普通货物运输。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 罚款 | 免于处罚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年5月27日 | 2026.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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