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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
发布日期: 2026-10-09 12:46:21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浏览次数:次 文章字号: 大 中 小

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以完备法律制度为根基,依托规范执法、公正司法、高效政务服务,为各类经营主体打造权利平等、规则透明、预期稳定的发展环境,是衡量区域发展软实力的核心标尺。当前,东北地区步入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关键时期,城市竞争逐步从政策红利比拼转向制度环境较量,运用法治手段疏通市场发展堵点,已成为地方发展的现实刚需。辽宁鞍山作为典型老工业基地城市,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重要抓手,推动制度建设同经营主体现实需求深度对接,破解传统发展模式积淀形成的各类治理难题。本文直面地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现实短板,探索形成务实可行的实操举措,这不仅是一项重要的治理提升工程,更有利于稳定经营主体发展预期,汇聚各类优质发展要素,为鞍山实现高质量振兴发展筑牢坚实法治保障,兼具重要的现实价值与实践意义。

规范涉企执法,优化监管运行实效。建立“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监管体系,核心要义是将涉企行政执法置于制度框架约束之下,依托流程再造与数字化手段压缩执法自由裁量空间,降低监管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干扰。

首先,压实涉企检查审批备案管理,严格落实检查年度计划、清单管理、月度报备工作机制,纠治计划外上门、先查后备等突出问题,落地做实“扫码入企”制度,实现入企执法应扫尽扫;同步开通企业线上评价投诉渠道,把平台反馈结果纳入执法绩效考核体系,以数字化监督手段约束随意执法行为。

其次,持续细化完善执法裁量标准,动态修订权责清单与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同类案件处置口径,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清单,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执行统一执法尺度,坚决防范选择性监管现象。

最后,纵深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统筹整合跨部门检查事项,梳理统一检查事项清单,打破部门信息隔阂,防止多科室、多层级对同一企业重复检查。这套监管机制落地施行后,将进一步厘清政府与经营主体之间的关系,在严守监管底线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压减制度性交易成本,保障企业把主要精力投入生产经营,为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贯通行刑衔接,化解企业维权难题。打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链条,健全多元权益救济渠道,是补齐企业维权工作短板、消除责任追责真空的关键抓手。

一方面,要夯实行刑正向移送工作机制,明晰行政机关案件移送主体责任,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涉企问题线索做到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坚决纠治以罚代刑的突出问题。

另一方面,要补齐反向衔接制度短板,出台地方行刑反向衔接实施细则,厘清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案件的线索移送工作流程,依托府检联动平台建立双向案件台账,落实线索移送、办理反馈、联合评查的全流程闭环管理,统一证据采信与法律适用尺度,避免刑事结案后行政处罚缺位形成追责真空;检察机关可针对典型执法偏差制发检察建议,做实做细法律监督工作。

此外,拓宽企业多元化维权路径,统筹整合行政调解、商事仲裁、商会调解各类资源,推动商事纠纷实现源头化解;充分激活行政复议化解涉企行政争议主渠道功能,落实“活封活冻”强制措施,压减民商事案件审理时限,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维权的时间成本与经济负担。针对中小微企业合规建设能力薄弱的现实情况,持续扩大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覆盖范围,配套实施常态化法治体检与合规辅导服务。

校准政策供给,厚植公平发展沃土。高质量惠企政策供给,既要保障政策本身科学稳定,更要贯通政策宣传、落地实施、效果评估全链条,破解政策真空、知晓度不足、执行口径不统一等现实堵点,为经营主体厚植公平发展的制度土壤。

一是构建政策动态评估清理机制。新政策出台前充分吸纳企业、行业协会意见建议,做实合法性、可行性双重评估;对拟废止、调整的涉企规范性文件,提前6个月向社会公开公示并配套过渡处置举措;针对即将到期的政策,提前3个月开展实施成效评估,稳妥推进政策延续或替代方案衔接,从源头上防范政策朝令夕改的问题。

二是抓实政策归集与普及转化工作。由营商环境主管部门统筹牵头,梳理形成惠企政策清单,明确列明适用范围、申报流程、兑现时限,依托政务服务网、辽企通等线上平台集中推送政策资源,同步组织线下政策宣讲活动,切实破解企业看不懂、不会用政策的困境,提升政策覆盖面与企业知晓度。

三是健全考核监督闭环体系。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纳入综合绩效考核范畴,常态化清理各类妨碍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集中整治招投标隐性壁垒、政府履约失信等突出问题。立足鞍山调研实际,通过对政策供给全流程系统优化,能够有效化解政策口径冲突、承诺兑现不到位等企业反映集中的诉求,塑造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充分释放各类经营主体创新创业的内生动力。

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是老工业城市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的重要抓手。唯有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贯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校准优化惠企政策供给,搭建企业全链条权益保护体系,方能持续压减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要充分运用数字化监督、绩效考核、多元监督等工具,久久为功补齐制度短板,切实提升经营主体法治获得感,集聚各类发展要素,为建设营商环境最佳口碑城市夯实法治根基。

【马慧,作者单位:中共鞍山市委党校;本文系辽宁省委党校系统决策咨询课题“以法治筑造核心竞争力培育鞍山市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的策略研究”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26KTSJ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