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疆昌吉州阜康市2026年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阜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关于新疆昌吉州阜康市2026年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阜发改综〔2026〕16号)和昌吉州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关于<关于新疆昌吉州阜康市2026年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评审意见》(昌州营商评字〔2026〕2号)均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新疆昌吉州阜康市2026年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601-652302-04-01-232143)。
2. 建设地点:阜康市。
3. 概算总投资:7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超长期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4.建设单位(法人):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5.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管、现场核查和监督检查。
6.项目建设工期:2年。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文博路
1.瑶池明珠片区
燃气工程:燃气报警器、自闭阀、软管共2612套;供水工程:dn125钢丝网骨架供水复合管890米,dn150钢丝网骨架供水复合管2720米,dn200钢丝网骨架供水复合管1670米;恢复工程:透水砖铺装(拆除并恢复)1500平方米,沥青硬化恢复(拆除并恢复)3650平方米,铺设花岗岩路侧石总长1155米,白色反光热熔标线300平方米;绿化恢复(草坪/早熟禾)6000平方米。
2.元森国际片区
燃气工程:改造De63聚乙烯PE燃气地埋管115米,De90聚乙烯PE燃气地埋管5米,De110聚乙烯PE燃气地埋管340米,De160聚乙烯PE燃气地埋管305米,燃气报警器、自闭阀、软管共344套;供水工程:dn110聚乙烯PE100给水管线143米,dn90聚乙烯PE100给水管线38米;dn150钢丝网骨架供水复合管1420米,dn200钢丝网骨架供水复合管1130米,dn125钢丝网骨架供水复合管30米;排水工程:dn315双壁波纹管870米,dn200排水管285米;供热工程:dn80保温热力管网30米,dn100保温热力管网570米,dn200保温热力管网380米,dn250保温热力管网620米;恢复工程:透水砖铺装恢复(拆除并恢复)5500平方米,沥青硬化恢复(拆除并恢复)7200平方米,铺设花岗岩路侧石总长2365米,白色反光热熔标线300平方米,绿化恢复(草坪/早熟禾)2000平方米。
3.公园六号东区片区
燃气工程:改造de90聚乙烯PE燃气地埋管70米,de160聚乙烯PE燃气地埋管210米,燃气报警器、自闭阀、软管共1589套;供水工程:dn200聚乙烯PE100给水管线889米,dn160聚乙烯PE100给水管线825米;dn150钢丝网骨架供水复合管450米,dn200钢丝网骨架供水复合管720米;排水工程:dn300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1052米,dn200排水管457米;供热工程:dn100保温热力管网360米,dn125保温热力管网530米,dn150保温热力管网1330米,dn200保温热力管网760米,dn250保温热力管网920米,dn300保温热力管网550米;恢复工程:沥青硬化恢复(拆除并恢复)8330平方米,透水砖铺装(拆除并恢复)3716平方米,铺设花岗岩路侧石总长3760米,白色反光热熔标线500平方米。
(二)、博峰西路
1.新城花园片区
燃气工程:改造De63聚乙烯PE燃气地埋管155米,De110聚乙烯PE燃气地埋管190米,燃气报警器、自闭阀、软管共510套;供水工程:dn110聚乙烯PE100给水管线143米;dn150钢丝网骨架供水复合管690米,dn200钢丝网骨架供水复合管770米;排水工程:dn300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298米,dn200排水管78米;供热工程:dn100保温热力管网1100米,dn125保温热力管网400米,dn150保温热力管网360米,dn200保温热力管网400米,dn250保温热力管网700米,dn300保温热力管网40米;恢复工程:透水砖铺装恢复(拆除并恢复)2030平方米,沥青硬化恢复(拆除并恢复)16080平方米,铺设花岗岩路侧石总长3100米,白色反光热熔标线500平方米,绿化恢复(草坪/早熟禾)3000平方米。
2.有色家园片区
燃气工程:改造De63聚乙烯PE燃气地埋管10米,De90聚乙烯PE燃气地埋管200米,De110聚乙烯PE燃气地埋管290米,De160聚乙烯PE燃气地埋管825米,燃气报警器、自闭阀、软管共836套;供水工程:dn150钢丝网骨架供水复合管290米,dn200钢丝网骨架供水复合管790米;排水工程:dn300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527米,dn200排水管121米;恢复工程:透水砖铺装恢复(拆除并恢复)2675平方米,沥青硬化恢复(拆除并恢复)12300平方米,白色反光热熔标线600平方米,绿化恢复(草坪/早熟禾)3000平方米。
3.公园六号西区片区
燃气工程:改造De63聚乙烯PE燃气地埋管20米,De90聚乙烯PE燃气地埋管200米,De110聚乙烯PE燃气地埋管60米,De160聚乙烯PE燃气地埋管720米,燃气报警器、自闭阀、软管528套;供水工程:dn200聚乙烯PE100给水管线639米,dn160聚乙烯PE100给水管线643米;dn150钢丝网骨架供水复合管580米,dn200钢丝网骨架供水复合管1050米;排水工程:DN315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811米;DN200排水管285米;供热工程:dn100保温热力管网190米,dn125保温热力管网720米,dn150保温热力管网1030米,dn200保温热力管网360米,dn250保温热力管网300米,dn300保温热力管网780米;恢复工程:透水砖铺装恢复(拆除并恢复)5500平方米,沥青硬化恢复(拆除并恢复)7200平方米,铺设花岗岩路侧石总长2365米,白色反光热熔标线300平方米,绿化恢复(草坪/早熟禾)2000平方米。
(三)阜新路
阳光花园片区
燃气工程:燃气报警器、自闭阀、软管共1200套;供水工程:dn150钢丝网骨架供水复合管1540米,dn200钢丝网骨架供水复合管1360米;恢复工程:透水砖铺装(拆除并恢复)1200平方米,沥青硬化恢复(拆除并恢复)3100平方米,铺设花岗岩路侧石总长1155米,白色反光热熔标线200平方米,绿化恢复(草坪/早熟禾)3500平方米。
三、工程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工程费6105.6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98.16万元,基本预备费396.23万元。
四、工程建设有关要求
(一)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报告和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满足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技术、安全、消防、节能和环保等要求,若该项目遇重大变更,需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新发改规〔2020〕1号)相关要求,报我委办理初步设计变更。
(二)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三)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发改委和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建规〔2023〕11号)的相关要求实施过程结算,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缩短竣工结算周期,从源头上根治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优化营商环境。
(四)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及时向我委申请组织竣工验收。
附件:新疆昌吉州阜康市2026年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总概算表(不予公开)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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