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昌吉州玛纳斯县第一中学高中科创楼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玛纳斯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昌吉州玛纳斯县第一中学高中科创楼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玛发改〔2025〕234号)和昌吉州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关于<昌吉州玛纳斯县第一中学高中科创楼项目初步设计>的评审意见》(昌州营商评字〔2025〕85号)均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昌吉州玛纳斯县第一中学高中科创楼项目(项目代码:2401-652324-05-01-952530)。
2.建设地点:玛纳斯县。
3.概算总投资:2698.29万元。
4.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2295万元,其余为地方配套资金。
5.建设单位(法人):玛纳斯县教育局。
6.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昌吉州教育局。
7.项目建设期限:2025年-2026年。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科创楼
1.建筑工程:新建科创楼一栋,总建筑面积5923.58平方米,地上四层,框架结构;其中:一层包括普通教室、实验室、办公室、公共卫生间、楼梯间等;二层至三层包括普通教室、实验室、办公室、公共卫生间、楼梯间等;四层包括报告厅、候场区、休息区、卫生间、楼梯间等,屋顶平面图层包括出面面楼梯间。
2.给排水工程:给水由校园现状供水管网供给;排水采用重力流直接排水,在室外汇集后进入校园现状污水管网,最终汇入污水市政管网。
3.暖通工程:钢铝散热器供热系统,热源由现状校园热力管网提供;排烟系统卫生间在天花板设置卫生间通风器,其余均采用自然通风换气方式。
4.电气工程:包含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建筑物防雷保护、安全措施及接地系统、电气节能及环保、电话、网络、监控系统等,主电源引自新建室外预装箱式变电站。
5.消防工程:包含消火栓系统、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水源由现状500立方米消防水池供给。
(二)室外配套工程
1.室外消防工程:包含2套地下式消火栓,水源由现状室外消防消防水池供给,室外消防直埋管线64米、管径dn110。
2.室外给排水工程:新建给水管线50米、管径dn90,排水管线132米、管径DN300。
3.室外暖通工程:直埋保温管DN100管线116米。
4.室外电气工程:新建1台800kVA箱式变压器;弱电系统包含0.4kV电力外网设计、通信线路设计。
5.室外附属工程:科创楼周边新建花岗岩楼前广场2225平方米,科创楼周边混播冷季草坪1040平方米。
三、工程概算
工程总投资2698.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79.58万元,建设其他费用140.12万元,基本预备费78.59万元。
四、工程建设有关要求
(一)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报告和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满足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技术、安全、消防、节能和环保等要求,若该项目遇重大变更,需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新发改规〔2020〕1号)相关要求,报我委办理初步设计变更。
(二)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三)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发改委和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建规〔2023〕11号)的相关要求实施过程结算,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缩短竣工结算周期,从源头上根治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优化营商环境。
(四)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及时向我委申请组织竣工验收。
附件:昌吉州玛纳斯县第一中学高中科创楼项目总概算表(不予公开)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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