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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国资委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20 17:40:39 来源:昌吉国资委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昌州政办通〔2025〕30号)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现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州国资委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昌吉州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昌吉市乌伊西路15号,邮编831100,电话:0994-2524637)。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昌吉州国资委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扎实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对照《2025年度政务公开评估指标》要求,对政务公开平台各栏目内容进行常态化自查,重点排查了涉敏词汇、严重错别字等重大表述错误以及个人隐私泄露风险,进一步加强了政务信息内容的规范管理。三是国资委依托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昌吉国资”公开各类信息,2025年昌吉州国资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昌吉国资”共发布各类信息1372条,政府信息共70条,其中部门要闻31条、通知公告28条、政策解读7条、部门文件4条、法规条例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指派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审批、答复、公开、归档及时规范,2025年度国资委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未产生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落实好此项工作。二是确立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审查流程、明确审查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公开时机得当。

)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加强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与管理。对门户网站平台实行统一后台管理与信息发布,确保发布口径的一致性。加强网站安全防护,做好日常巡查,严防泄密、无效链接等问题。建立并落实信息内容定期维护与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对各栏目信息进行调整、补充与更新。

       ()监督保障。建立健全日常监测与季度自查相结合的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网站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进行检查。自觉接受上级考核监督,全年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0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昌吉州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的服务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还没有真正树立“政务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意识;二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

2026年,昌吉州国资委将立足职能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标准,结合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要点,特别是公众关注的国资国企相关信息,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对存在问题以补齐短板、发挥优势,持之以恒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昌吉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