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彩虹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新疆阜康市北部沙漠天然石英砂矿(压裂用)外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审查结果的公告
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1〕3号)等有关要求,新疆彩虹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新疆阜康市北部沙漠天然石英砂矿(压裂用)外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项目报告通过审查,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审查情况
(联系人:葛鹏 联系电话:0994-2342435)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