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36/2021-000068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国资委 | 发文日期: | 2021-06-29 |
文 号: | 昌州国资〔2021〕26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昌吉州国资委对自治州第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经济建设类10号提案的答复 |
昌吉州国资委对自治州第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经济建设类10号提案的答复
朱建新委员:
您提出的经济建设类10号《关于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昌吉州国资国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持续强化
自2018年以来,昌吉州国资委通过推进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两者相统一,共制定出台了《昌吉州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试行)》等19项制度文件,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州本级国资监管的一级、二级、三级企业和县市国资监管企业均已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实现了100%全覆盖,把党的领导嵌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切实发挥了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规范了企业党委议事决策程序,为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保障。目前,全州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州、县两级的国资委(局)直接监管的一级企业和企业集团监管的二、三级企业已全面落实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工作,进一步厘清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完善了“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监管企业党组织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全部实现“一肩挑”。
二、持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
一是国资监管的制度体系建设已不断完善。按照“1+N”顶层设计体系,结合我州国资国企发展实际,新增、修订并印发国资监管各项制度、办法、指导意见等合计41项,目前已形成昌吉州国资国企改革“1+17”系列文件,基本理清了管资本的制度体系和脉络,为深化国资委管资本的职责定位提供了制度保证。二是直管企业功能界定和分类改革工作有序推进。经报请州党委同意,昌吉州国资委制定了分类改革实施方案,对监管企业已按商业类和公益类进行了分类,明确了直管企业的功能定位。三是建立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试点。制定下发了《昌吉回族自治州本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授权经营暂行办法》、《昌吉州国资委履职监管事项清单》,授权州国投集团履行战略规划、投资运营、选人用人、工资总额、股权激励等出资人权力,将涉及企业投融资、担保事项、产权转让等重要环节和领域的八类事项授权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行使,并建立完善被授权企业对所授权事项决策的监督检查机制。同时,已制定出台了《昌吉州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科学界定国资监管职责边界,规范行权履职,加快推进以管资本为主实现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进一步明晰了国资委管资本的权力边界,缩短了企业决策链条,国有企业运营效率得到明显提升,活力逐步增强。四是改组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已顺利完成。围绕调整优化国资监管职能,保障监管企业经营自主权,放活企业发展,目前已完成昌吉州国投集团作为试点改组改建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经过改组改建,形成了以交建、能源、医药康养、商贸物流、金融、检验检测、地产、信息科技等按产业聚集的国有资本新体系,增强了国有企业产业培育、发展能力,优化调整了功能定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更加精简高效,国有资本布局持续优化。
三、持续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研究制定了《昌吉州国资监管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指引》,2018年以来,州国投集团与民营资本西部热力公司、新疆歧峰农贸公司、塔城汇通公司等在昌吉州东三县天然气输气管道建设项目、新疆全优文化信息产业园项目建设、油脂产业等方面开展合作,引入资本成立合作公司,先后组建了昌盛园、恒利能源、科林思德新能源、远古西域旅游、融资租赁、小额贷款等一批混合所有制企业。同时鼓励国有资本通过市场化债转股、投资入股、联合投资等方式参股非国有企业、区属企业和金融机构。同时,监管的国有企业参股了九圣禾集团、麦趣尔、新疆豪子畜牧、华电昌吉热电项目、新疆正生农业资源开发研究院有限公司等非国有企业,昌吉农村商业银行、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木垒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区属的蓝山屯河、新投能源装备股份公司等,推进了自治州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大力鼓励管理层和骨干员工持股,在新疆仓麦园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天沐园林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试点,企业优秀管理人才和骨干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增强了员工的凝聚力和推动公司发展活力,促进了企业可持续发展。通过混改,国有资本的功能得到了放大,活力得到了明显增强。截至目前,州本级国资监管企业共56户,其中国有独资29户,国有控股11户,国有参股16户,州本级混合所有制企业占比48.2%。
四、加快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
昌吉州国资委在全疆率先出台了《自治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方案》,并配套出台《昌吉州国资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昌吉州国资监管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等4个办法,实行了以业绩为导向的全员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引入薪酬调节系数和经营难度系数,科学评价不同岗位员工的贡献的考核制度,大胆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做到收入能增能减和奖惩分明,充分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与此同时,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直管企业普遍建立健全了各类管理人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制度,市场化选聘经理人比例显著增加,加快了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步伐。配合州委组织部制定印发了《昌吉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国有企业交流暂行办法》(昌州党发〔2015〕7号)和《州直(园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推进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效激发了国有企业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提升了国资监管和服务的水平。2科学优化监管机制,严格落实《监管企业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监管企业的资金财务管控,进一步完善国企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管理责任,规范决策流程。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实力。从资产结构上看,虽然国有资产规模可观,但仍然有一定量的低效资产,创造价值的能力、变现能力都较低,存在资产质量整体不高的问题,应积极清理退出不具备优势的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调整优化监管企业战略规划布局。从产业基础上看,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分布较少,部分企业处于产业链、价值链的中低端,市场竞争力、影响力不强,应积极引导国有资本重点投向自治州重要战略领域和行业,进一步加大优势特色产业、新兴产业、旅游现代服务业等投资力度,以项目建设推动直管企业的转型升级,提升国有经济实力。
(二)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目前二级、三级的多数国有企业已初步起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实际仍不完善,应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体系,使这些企业权责清晰、约束足够、制衡有力。另一方面,加快解决企业的外部董事建设,促进发挥外部董事应有作用。
(三)进一步提升企业发展内生动力。通过抓项目、抓创新、抓市场等相关监管措施,增强企业的竞争意识,人员形成主动作为意识;加强激励机制中绩效挂钩力度,建立完善的差异化业绩薪酬机制,打破企业领导人员的年薪制的平均主义,切实提高国企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进一步提高国资监管的能力和水平。推进解决有效监管与激发企业活力的矛盾,建立完善更为科学、更具针对性的企业分类监管体系、授权经营体系。通过深入学习,深化领会,提升国资监管队伍的能力水平,加快适应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思路要从监管理念、监管重点、监管方式、监管导向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根本性转变。
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6月29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国资委改革发展科
联系人:陶 骏 电话:0994—2521794
上一篇: 关于同意州国投集团...
下一篇: 关于聘任唐侠同志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