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军
同志
领导职务
昌吉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领导分工
负责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统战宗教、民族团结及结亲、机关工会、财务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反食品浪费、办公用房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治、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牵头负责机关事务法治化、标准化建设。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房地产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自治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领导履历
王晓军,男,汉族,1969年1月生,新疆阜康人,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任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阜康市九运街镇党委副书记、阜康市政协办公室主任、天池管理委员会接待处处长、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阜康市党委办公室主任、昌吉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接待处处长、昌吉州人民政府接待处(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处长(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