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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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军

同志

领导职务

昌吉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领导分工

负责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统战宗教、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及结亲住户、机关工委、财务审计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反食品浪费、办公用房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办理等工作。协助局长抓好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房地产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财务审计科。

领导履历

王晓军,男,汉族,1969年1月生,新疆阜康人,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任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阜康市九运街镇党委副书记、阜康市政协办公室主任、天池管理委员会接待处处长、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阜康市党委办公室主任、昌吉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接待处处长、昌吉州人民政府接待处(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处长(副主任)。